《陰陽離合論篇》 第六① |
【注】: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三卷。』 |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①。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
【注】:①以四時五行運用於內,故人亦應之。 新校正云:『詳天為陽至成一歲與六節藏象篇重。』 |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①。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②。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③。陽予之正,陰為之主④。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⑤。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⑥。』 |
【注】: ①一,謂離合也。雖不可勝數,然其要妙,以離合推步,悉可知之。 |
②陰處之中,故曰陰處。形未動出亦是為陰,以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 |
③形動出者,是則為陽,以陽居陰,故曰陰中之陽。 |
④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主持,群形方立。 |
⑤春夏為陽,故生長也;秋冬為陰,故收藏也。若失其常道,則春不生,夏不長,秋不收,冬不藏,夫如是則四時之氣閉塞,陰陽之氣無所運行矣。 |
⑥天地陰陽雖不可勝數,在於人形之用者,則數可知之。 |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①。太衝之地,名曰少陰②。少陰之上,名曰太陽③。 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④。 |
【注】: ①廣,大也。南方丙丁火位,主之陽氣盛明,故曰大明也。嚮明治物,故聖人南面而立。 易曰:『相見乎離。』蓋謂此也。然在人身中,則心藏在南,故謂前曰廣明,衝脈在北,故謂後曰太衝。然太衝者,腎脈與衝脈合而盛大,故曰太衝。 |
②此正明兩脈相合而為表裏也。 |
③腎藏為陰,膀胱府為陽,陰氣在下,陽氣在上,此為一合之經氣也。 《靈樞經》曰:『足少陰之脈者,腎脈也。起於小趾之下,斜趣足心。』 又曰:『足太陽之脈者,膀胱脈也。循京骨至小趾外側。』由此故少陰之上,名太陽也。 |
④至陰,穴名,在足小趾外側。命門者,藏精光照之所,則兩目也。太陽之脈起於目,而下至於足,故根於指端,結於目也。 《靈樞經》曰:『命門者,目也。』此與靈樞義合,乙太陽居少陰之地,故曰陰中之陽。 新校正云:『按素問太陽言根結,餘經不言結,甲乙今具。』 |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①。太陰之前,名曰陽明②。 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③。 |
【注】: ①《靈樞經》曰:『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分身之旨則中身之上屬於廣明,廣明之下屬太陰也。又心廣明藏下,則太陰脾藏也。 |
②人身之中,胃為陽明,脈行在脾脈之前,脾為太陰,脈行於胃脈之後。 《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脈者,脾脈也。起於大趾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腨內,循䯒骨之後。足陽明之脈者,胃脈也。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間。』由此故太陰之前,名陽明也。 |
③厲兌,穴名,在足大趾次指之端,以陽明居太陰之前,故曰陰中之陽。 |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①。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②。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③。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陽④。 |
【注】: ①人身之中,膽少陽脈行肝脈之分外,肝厥陰脈行膽脈之位內。 《靈樞經》曰:『足厥陰之脈者,肝脈也。起於足大趾聚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足少陽之脈者,膽脈也。循足跗上出小趾次趾之端。』由此則厥陰之表名少陽也。 |
②竅陰,穴名,在足小趾次指之端。以少陽居厥陰之表,故曰陰中之少陽。 |
③離,謂別離應用。合,謂配合於陰。別離則正位於三陽,配合則表裏而為藏府矣。 開、闔、樞者,言三陽之氣多少不等,動用殊也。 夫 開者,所以司動靜之基; 闔者,所以執禁固之權; 樞者,所以主動轉之微。 由斯殊氣之用,故此三變之也。 新校正云:『按九墟太陽為關,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故 關折則肉節潰緩而暴病起矣,故候暴病者,取之太陽; 闔折則氣無所止息悸病起,故悸者皆取之陽明; 樞折則骨搖而不能安於地,故骨搖者取之少陽。《甲乙經》同。』 |
④三經之至,搏擊於手而無輕重之異,則正可謂一陽之氣,無復有三陽荖降之為用也。 |
帝曰:『願聞三陰?』 |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①。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②。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③。太陰之後,名曰少陰④。少陰根起於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⑤。少陰之前,名曰厥陰⑥。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⑦。 |
【注】: ①言三陽為外運之離合,三陰為內用之離合也。 |
②衝脈在脾之下,故言其衝在下也。 《靈樞經》曰:『衝脈者與足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上行者過於胞中。』由此則其衝之上,太陰位也。 |
③隱白,穴名,在足大趾端。乙太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 |
④藏位及經脈之次也,太陰脾也,少陰腎也。脾藏之下近後,則腎之位也。 《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脈,起於大趾之端,循指內側及上內踝前廉,上腨內循䯒骨後。足少陰之脈,起於小趾之下,斜趣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以上腨內。』由此則太陰之下名少陰也。 |
⑤湧泉,穴名,在足心下踡指宛宛中。 |
⑥亦藏位及經脈之次也,少陰腎也,厥陰肝也。腎藏之前近上,則肝之位也。 《靈樞經》曰:『足少陰脈循內踝之後,上䯒內廉,足厥陰脈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內。』由此故少陰之前名厥陰也。 |
⑦大敦,穴名,在足大趾之端,三毛之中也。兩陰相合,故曰陰之絕陽。厥,盡也。陰氣至此而盡,故名曰陰之絕陰。 |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①。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沈,名曰一陰②。陰陽(雩重)(雩重),積傳為一周,氣裏形表而為相成也③。 →【(雩重)(雩重):作衝衝】 |
【注】: ①亦氣之不等也。 新校正云:『按九墟云:關折則倉廩無所輸,隔洞者取之太陰;闔折則氣弛而善悲,悲者取之厥陰;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甲乙經》同。』 |
②沈,言殊見也。陽浮亦然,若經氣應至,無沈浮之異,則悉可謂一陰之氣,非復有三陰差降之殊用也。 ③言氣之往來也。積,謂積脈之動也。傳,謂陰陽之氣流傳也。夫脈氣住來,動而不止,積其所動,氣血循環,應水下二刻而一周於身,故曰積傳為一周也。然榮衛之氣,因息遊布,周流形表,拒捍虛邪,中外主司,互相成立,故言氣裏形表而為相成也。 新校正云:『按別本(雩重)(雩重)作衝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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