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 第二 |
啟玄子次注,林億、孫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孫兆重改誤。 |
《陰陽應象大論》《陰陽離合論》《陰陽別論》 |
《陰陽應象大論篇》 第五① |
【注】: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①。萬物之綱紀②,變化之父母③,生殺之本始④,神明之府也⑤。治病必求於本⑥。 |
【注】: ①謂變化生成之道也。 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之謂也。』 |
②滋生之用也。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為之主持以立,故為萬物之綱紀也。 陰陽離合論曰:『陽與之正,陰為之主。』則謂此也。 |
③異類之用也。何者然?鷹化為鳩,田鼠化為鴽,腐草化為螢,雀入大水為蛤,雉入大水為蜃,如此皆異類,因變化而成有也。 |
④寒暑之用也。萬物假陽氣溫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為也。 |
⑤府,宮府也。言所以生殺變化之多端者,何哉?以神明居其中也。 下文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 故易繫辭曰:『陰陽不測之謂神。』亦謂居其中也。 新校正云:『詳陰陽至神明之府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
⑥陰陽與萬類生殺變化,猶然在於人身同相參合,故治病之道必先求之。 |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①。陰靜陽躁②,陽生陰長,陽殺陰藏③。陽化氣,陰成形④。寒極生熱,熱極生寒⑤。寒氣生濁,熱氣生清⑥,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䐜脹⑦。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⑧。 |
【注】: ①言陰陽為天地之道者,何以此。 |
②言應物類運用之標格也。 |
③明前天地殺生之殊用也。 神農曰:『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新校正云:『詳陰長陽殺之義,或者疑之。按周易八卦布四方之義,則可見矣。坤者,陰也,位西南隅,時在六月七月之交,萬物之所盛長也,安謂陰無長之理。乾者,陽也,位戍亥之分,時在九月十月之交,萬物之所收殺也,孰謂陽無殺之理。以是明之陰長陽殺之理可見矣。此語又見天元紀大論,其說自異。』 |
④明前萬物滋生之綱紀也。 |
⑤明前之大體也。 |
⑥言正氣也。 |
⑦熱氣在下,則榖不化,故飧泄。寒氣在上,則氣不散,故䐜脹。何者?以陰靜而陽躁也。 |
⑧反,謂反覆。作,謂作務。反覆作務則病如是。 |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①。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②。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③。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府④。 |
【注】: ①陰凝上結則合以成雲,陽散下流則注而為雨,雨從雲以施化,故言雨出地。雲憑氣以交合,故言雲出天,天地之理且然,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
②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上竅謂耳、目、鼻、口,下竅謂前陰、後陰。 |
③腠理謂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散發,五藏為包藏之所,故濁陰可以走之。 |
④四支外動,故清陽實之。六府內化,故濁陰歸之。 |
水為陰,火為陽①。陽為氣,陰為味②。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③。精食氣,形食味④。化生精,氣生形⑤。 味傷形,氣傷精⑥。精化為氣,氣傷於味⑦。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⑧。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⑨。 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⑩。 |
【注】: ①水寒而靜,故為陰,火熱而躁,故為陽。 |
②氣惟散佈,故陽為之,味曰從形,故陰為之。 |
③形食味,故味歸形,氣養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 |
④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
⑤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質之有,資氣行營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 |
⑥過其節也。 |
⑦精承化養則食氣,精若化生則不食氣,精血內結,鬱為穢腐,攻胃則五味倨然不得入也。女人重身,精化百日,皆傷於味也。 |
⑧味有質故下流於便瀉之竅,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
⑨陽為氣,氣厚者為純陽,陰為味,味厚者為純陰,故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
⑩陰氣潤下,故味厚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厚則發熱。味薄為陰少,故通泄,氣薄為陽少,故汗出發泄,謂汗出也。 |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①。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②。 |
【注】: ①火之壯者,壯已必衰,火之少者,少已則壯。 |
②氣生壯火,故云壯火食氣;少火滋氣,故云氣食少火。以壯火食氣,故氣得壯火則耗散;以少火益氣,故氣得少火則生長,人之陽氣壯少亦然。 |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①。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②。陽勝則熱,陰勝則寒③。重寒則熱,重熱則寒④。寒傷形,熱傷氣⑤。氣傷痛,形傷腫⑥。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⑦。 |
【注】: ①非惟氣味分正陰陽,然辛甘酸苦之中,復有陰陽之殊氣爾。何者?辛散甘緩,故發散為陽;痠收苦泄,故湧泄為陰。 |
②勝則不病,不勝則病。 |
③是則太過而致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陰病則熱,陽病則寒,文異意同。』 |
④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
⑤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內消,故傷氣。雖陰成形陽化氣,一過其節則形氣被傷。 |
⑥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形傷則寒薄於皮腠,故腫。 |
⑦先氣證而病形,故曰氣傷形;先形證而病氣,故曰形傷氣。 |
風勝則動①。熱勝則腫②。燥勝則乾③。寒勝則浮④。濕勝則濡寫⑤。 |
【注】: ①風勝則庶物皆搖,故為動。 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風淫末疾即此義也。』 |
②熱勝則陽氣內鬱,故洪腫暴作,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為癰膿之腫。 |
③燥勝則津液竭涸,故皮膚乾燥。 |
④寒勝則陰氣結於玄府,玄府閉密陽氣內攻,故為浮。 |
⑤濕勝則內攻於脾胃,脾胃受濕則水榖不分,水榖相和,故大腸傳道而注寫也。以濕內盛而寫,故謂之濡寫。 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雨淫腹疾則其義也。風勝則動至此五句與天元紀大論文重,彼注頗詳矣。』 |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①。 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②。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④。厥氣上行,滿脈去形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⑥。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⑦。故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⑧。春傷於風,夏生飧泄⑨。夏傷於暑,秋必痎瘧⑩。秋傷於濕,冬生欬嗽⑪。 |
【注】: ①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謂四時之生長收藏。 冬水寒,夏火暑,秋金燥,春木風,長夏土濕,謂五行之寒暑濕燥風也。 然四時之氣,土雖寄王原其所主,則濕屬中央,故云五行以生寒暑燥濕風五氣也。 |
②五藏,謂肝、心、脾、肺、腎。五氣,謂喜、怒、悲、憂、恐。然是五氣更傷五藏之和氣矣。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又本篇下文,肝在志為怒,心在志為喜,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玉機真藏論作悲,諸論不同。皇甫士安甲已經精神五藏篇具有其說,蓋言悲者,以悲能勝怒,取五志迭相勝而為言也。舉思者,以思為脾之志也。各舉一則,義俱不足,兩見之則互相成義也。』 |
③喜怒之所生,皆生於氣,故云喜怒傷氣;寒暑之所勝,皆勝於形,故云寒暑傷形,近取舉凡則如斯矣。細而言者,則熱傷於氣,寒傷於形。 |
④怒則氣上,喜則氣下,故暴卒。氣上則傷陰,暴卒,氣下則傷陽。 |
⑤厥,氣逆也。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
⑥ 《靈樞經》曰:『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然喜怒不恒,寒暑過度,天真之氣何可久長。』 |
⑦言傷寒傷暑亦如是。 |
⑧夫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為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
⑨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 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
⑩夏暑已甚,秋熱復壯,兩熱相攻,故為痎瘧。痎,瘦也。 |
⑪秋濕既多,冬水復王,水濕相得,肺氣又衰,故冬寒甚則為嗽。 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秋傷於濕,上逆而欬,發為痿厥。』 |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藏府,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裏,其信然乎①?』 |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②。風生木③,木生痠④,酸生肝⑤,肝生筋⑥,筋生心⑦,肝主目⑧,其在天為玄⑨,在人為道⑩,在地為化⑪,化生五味⑫。 |
【注】:①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 《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脈各三,則為六合也。』手厥陰,則心包胳脈也。 氣穴論曰:『肉之小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屬骨者,為骨相連屬。處表裏者,諸陽經脈皆為表,諸陰經脈皆為裏。 新校正云:『詳帝曰:至信其然乎!《全元起本》及《太素》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 |
②陽氣上騰,散為風也。風者,天之號令。風為教始,故生自東方。 |
③風鼓木榮,則風生木也。 |
④凡物之味酸者,皆木氣之所生也。 尚書洪範曰:『曲直作酸。』 |
⑤生,謂生長也。凡味之痠者,皆先生長於肝。 |
⑥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
⑦陰陽書曰:『木生火,然肝之木氣內養筋已,乃生心也。』 |
⑧目見日明,類齊同也。 |
⑨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
⑩道,謂道化。以道而化人,則歸從。 |
⑪化,謂造化也。庶類時育,皆造化者也。 |
⑫萬物生,五味具,皆變化為母,而使生成也。 |
道生智①,玄生神②,神在天為風③,在地為木④,在體為筋⑤,在藏為肝⑥,在色為蒼⑦,在音為角⑧,在聲為呼⑨,在變動為握⑩,在竅為目⑪,在味為酸⑫,在志為怒⑬。怒傷肝⑭,悲勝怒⑮,風傷筋⑯,燥勝風⑰,酸傷筋⑱,辛勝酸⑲。 |
【注】: ①智從正化而有,故曰道生智。 |
②玄冥之內,神處其中,故曰玄生神。 |
③飛揚鼓坼,風之用也。然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
④柔軟曲直,木之性也。 新校正云:『詳其在天至為木,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
⑤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
⑥其鬼魂也, 道經義曰:『魂居肝,魂靜則至道不亂。』 |
⑦蒼,謂薄青色,象木色也。 |
⑧角,謂木音,調而直也。 樂記曰:『角亂則憂,其民怨。』 |
⑨呼,謂呼,亦謂之嘯。 |
⑩握所以牽就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握、憂、噦、欬、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 |
⑪目所以司見形色。 |
⑫酸可用收斂也。 |
⑬怒所以禁非也。 |
⑭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
⑮悲則肺金並於肝木,故勝怒也。 宣明五藏篇曰:『精氣並於肺則悲。』 新校正云:『詳五志云:怒、喜、思、憂、恐,悲當云憂,今變憂為悲者,蓋以恚憂而不解則傷意,悲哀而動中則傷魂,故不云憂也。』 |
⑯風勝則筋絡拘急。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曰:風傷肝。』 |
⑰燥為金氣,故勝木風。 |
⑱過:節也。 |
⑲辛金味,故勝木酸。 |
南方生熱①,熱生火②,火生苦③,苦生心④,心生血⑤,血生脾⑥,心主舌⑦,其在天為熱⑧,在地為火⑨,在體為脈⑩,在藏為心⑪,在色為赤⑫,在音為徵⑬,在聲為笑⑭,在變動為憂⑮,在竅為舌⑯,在志為喜⑰,在味為苦⑱。 |
【注】: ①陽氣炎燥,故生熱。 |
②鑽燧改火,惟熱是生。 |
③凡物之味苦者,皆火氣之所生也。 尚書洪範曰:『炎上作苦。』 |
④凡味之苦者,皆先生長於心。 |
⑤心之精氣,生養血也。 |
⑥陰陽: 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內養血已,乃生脾土。』 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脈。』 |
⑦心別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
⑧暄暑熾燠,熱之用也。 |
⑨炎上翕赩,火之性也。 |
⑩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
⑪其神,心也。 道經義曰:『神處心神,守則血氣流通。』 |
⑫象火色。 |
⑬徵謂火音,和而美也。 樂記曰:『徵亂則哀其事勤。』 |
⑭笑,喜聲也。 |
⑮憂可以成務。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為正也。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
⑯舌所以司辨五味也。 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以其主味,故云舌也。』 |
⑰苦可用燥泄也。 |
⑱喜所以和樂也。 |
喜傷心①,恐勝喜②,熱傷氣③,寒勝熱④,苦傷氣⑤,鹹勝苦⑥。 |
【注】: ①雖志為喜,甚則自傷。 |
②恐則腎水並於心火,故勝喜也。 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並於腎則恐。』 |
③熱勝則喘息促急。 |
④寒為水氣,故勝火熱。 |
⑤以火生也。 新校正云:『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 東方云風傷筋,酸傷筋。中央云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 南方云熱傷氣,苦傷氣。北方云寒傷血,鹹傷血,是傷已所勝。 西方云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己,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 凡此五方所傷,有此三例不同,《太素》則俱雲自傷。』 |
⑥鹹水味,故勝火苦。 |
中央生濕①,濕生土②,土生甘③,甘生脾④,脾生肉⑤,肉生肺⑥,脾主口⑦,其在天為濕⑧,在地為土⑨,在體為肉⑩,在藏為脾⑪,在色為黃⑫,在音為宮⑬,在聲為歌⑭,在變動為噦⑮,在竅為口⑯,在味為甘⑰,在志為思⑱。 |
【注】: ①陽氣盛薄,陰氣固升,升薄相合,故生濕也。 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為雨,明濕生於固陰之氣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六月四陽二陰合蒸,以生濕氣也。』 |
②土濕則固,明濕生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
③凡物之味甘者,皆土氣之所生也。 尚書洪範曰:『稼穡作甘。』 |
④凡味之甘者,皆先生長於脾。 |
⑤脾之精氣,生養肉也。 |
⑥陰陽書曰:『土生金。』然脾土之氣,內養肉已,乃生肺金。 |
⑦脾受水穀,口納五味,故主口。 |
⑧霧露雲雨,濕之用也。 |
⑨安靜稼穡,土之德也。 |
⑩覆裏筋骨,充其形也。 |
⑪其神,意也。 道經義曰:『意託脾意,寧則智無散越。』 |
⑫象土色也。 |
⑬宮,謂土音,大而和也。 樂記曰:『宮亂則荒其君驕。』 |
⑭歌,嘆聲也。 |
⑮噦,謂噦噫,胃寒所生。 新校正云:『詳王謂噦為噦噫,噫非噦也。按楊上善云:噦,氣忤也。』 |
⑯口所以司納水榖。 |
⑰甘可用寬緩也。 |
⑱思所以知遠也。 |
思傷脾①,怒勝思②,濕傷肉③,風勝濕④,甘傷肉⑤,酸勝甘⑥。 |
【注】: ①雖志為思,甚則自傷。 |
②怒則不思勝可知矣。 |
③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
④風為木氣,故勝土濕。 |
⑤亦過節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甘傷脾。』 |
⑥酸木味,故勝土甘。 |
西方生燥①,燥生金②,金生辛③,辛生肺④,肺生皮毛⑤,皮毛生腎⑥。 |
【注】: ①天氣急切,故生燥。 |
②金燥有聲,則生金也。 |
③凡物之味辛者,皆金氣之所生也。 尚書洪範曰:『從革作辛。』 |
④凡味之辛者,皆先生長於肺。 |
⑤肺之精氣,生養皮毛。 |
⑥陰陽書曰:『金生水。』然肺金之氣,養皮毛已,乃生腎水。 |
肺主鼻①,其在天為燥②,在地為金③,在體為皮毛④,在藏為肺⑤,在色為白⑥,在音為商⑦,在聲為哭⑧,在變動為欬⑨,在竅為鼻⑩,在味為辛⑪,在志為憂⑫。 |
【注】: ①肺藏氣,鼻通息,故主鼻。 |
②輕急勁強,燥之用也。 |
③堅勁從革,金之性也。 |
④包藏膚腠扞(ㄏㄢˋ)其邪也。 |
⑤其神,魄也。 道經義曰:『魄在肺,魄安則德修壽延。』 |
⑥象金色。 |
⑦商謂金聲,輕而勁也。 樂記曰:『商亂則陂其官壞。』 |
⑧哭,哀聲也。 |
⑨欬,謂欬嗽,所以利咽喉也。 |
⑩鼻所以司嗅呼吸。 |
⑪辛可用散潤也。 |
⑫憂,深慮也。 |
憂傷肺①,喜勝憂②,熱傷皮毛③,寒勝熱④,辛傷皮毛⑤,苦勝辛⑥。 |
【注】: ①雖志為憂,過則損也。 |
②喜則心火並於肺金,故勝憂也。 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並於心則喜。』 |
③熱從火生,耗津液故。 |
④陰制陽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 又按王注五運行大論云:火有二別,故此再舉熱傷之形證。』 |
⑤過而招損。 |
⑥苦火味,故勝金辛。 |
北方生寒①,寒生水②,水生鹹③,鹹生腎④,腎生骨髓⑤,髓生肝⑥。 |
【注】: ①陰氣凝冽,故生寒也。 |
②寒氣盛凝,變為水。 |
③凡物之味鹹者,皆水氣之所生也。 尚書洪範曰:『潤下作鹹。』 |
④凡味之鹹者,皆生長於腎。 |
⑤腎之精氣,生養骨髓。 |
⑥陰陽書曰:『水生木。』然腎水之氣養骨髓已,乃生肝木。 |
腎主耳①,其在天為寒②,在地為水③,在體為骨④,在藏為腎⑤,在色為黑⑥。 |
【注】: ①腎屬北方,位居幽暗,聲入,故主耳。 |
②凝清慘冽,寒之用也。 |
③清潔潤下,水之用也。 |
④端直貞幹,以立身也。 |
⑤其神,志也。 道經義曰:『志藏腎。』志營則骨髓滿實。 |
⑥象水色。 |
在音為羽①,在聲為呻②,在變動為慄③,在竅為耳④,在味為鹹⑤,在志為恐⑥。 |
【注】:①羽謂水音,沈而深也。 樂記曰:『羽亂則危,其財匱。』 |
②呻,吟聲也。 |
③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
④耳所以司聽五音。 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開竅於二陰。蓋以心寄竅於耳,故與此不同。』 |
⑤鹹可用柔耎也。 |
⑥恐,所以懼惡也。 |
恐傷腎①,思勝恐②,寒傷血③,燥勝寒④,鹹傷血⑤,甘勝鹹⑥。 |
【注】: ①恐而不已,則內感於腎,故傷也。 《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明感腎也。 |
②思深慮遠,則見事源,故勝恐也。 |
③寒則血凝,傷可知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
④燥從熱生,故勝寒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燥作濕。』 |
⑤食鹹而渴,傷血可知。 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
⑥甘土,土故勝水鹹。 新校正云:『詳自前岐伯對曰至此與五運行論同,兩注頗異,當並用之。』 |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①。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②。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③。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⑤。』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⑥。』 |
【注】: ①觀其覆載,而萬物之上下可見矣。 |
②陰主血,陽主氣,陰生女,陽生男。 |
③陰陽間氣,左右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也。 新校正云:『詳間氣之說,具六微旨大論中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 |
④觀水火之氣,則陰陽徵兆可明矣。 |
⑤謂能為變化之、生成之元始。 新校正云:『詳天地者至萬物之能始,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 |
⑥陰靜,故為陽之鎮守,陽動,故為陰之役使。 |
帝曰:『法陰陽奈何?』 |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麤為之俛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寃腹滿死,能冬不能夏①。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②,能夏不能冬③。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
【注】: ①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 |
②厥,謂氣逆。 |
③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①?』 |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②。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③。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聦明矣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⑤。 |
【注】: ①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精氣也。 |
②用,謂房色也。女子以七七為天癸之終,丈夫以八八為天癸之極。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損,則各隨氣分脩養天真,終其天年以度百歲。 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時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氣溢瀉。然陰七可損,則海滿而血自下,陽八宜益,交會而泄精,由此則七損八益理可知矣。』 |
③耗故陰減,中乾故氣力始衰。 《靈樞經》曰:『人年四十,腠理始疏,榮華稍落,髮斑白。』由此之節言之,亦起居衰之次也。 |
④衰之漸也。 |
⑤衰之甚矣。 |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①。』故同出而名異耳②。智者察同,愚者察異③。愚者不足,智者有餘④。有餘則耳目聦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⑤。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憺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⑥。 |
【注】: ①知,謂知七損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 |
②同,謂同於好欲。異,謂異其老壯之名。 |
③智者察同欲之閒,而能性道,愚者見形容別異,方乃効之。自性則道益有餘,放効則治生不足。 |
④先行,故有餘,後學,故不足。 |
⑤夫保性全形,蓋由知道之所致也。 故曰:『道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此之謂也。 |
⑥聖人不為無益以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 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嗞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全性之道也。』 書曰:『不作無益害有益也。』 |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①。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②。』 |
【注】: ①在上,故法天。 |
②在下,故法地。 |
帝曰:『何以然?』 |
岐伯曰:『 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聦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聦明而手足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①。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②。 故能為萬物之父母③。清陽上天,濁陰歸地④。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⑤。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⑥。 |
【注】: ①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人之血氣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 |
②陽為天,降精氣以施化;陰為地,布和氣以成形。五行為生育之井里,八風為變化之綱紀。八紀:謂八節之紀。五里:謂五行化育之里。 |
③陽天化氣,陰地成形,五里運行,八風鼓折,收藏生長,無替時宜,夫如是,故能為萬物變化之父母也。 |
④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 |
⑤清陽上天,濁陰歸地,然其動靜誰所主司,蓋由神明之綱紀爾。 上文曰:『神明之府。』此之謂也。 |
⑥神明之運,為乃能如是。 |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藏①。天氣通於肺②。地氣通於嗌③。風氣通於肝④。雷氣通於心⑤。穀氣通於脾⑥。雨氣通於腎⑦。 |
【注】: ①頭圓,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藏遞遷,故從而養也。 |
②居高故。 |
③次下故。 |
④風生木故。 |
⑤雷象火之有聲故。 |
⑥穀空虛,脾受納故。 |
⑦腎主水故。 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云:風氣應於肝,雷氣動於心,穀氣感於脾,雨氣潤於腎。』 |
六經為川①。腸胃為海②。九竅為水注之氣③。以天地為之陰陽④。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⑤。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⑥。暴氣象雷⑦。逆氣象陽⑧。 |
【注】: ①流注不息故。 |
②以皆受納也。 《靈樞經》曰:『胃為水榖之海。』 |
③清明者:象水之內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 |
④以人事配象,則近指天地以為陰陽。 |
⑤夫人汗泄於皮腠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間,則雲騰雨降而相似也。 故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
⑥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
⑦暴氣故擊鳴轉有聲故。 |
⑧逆氣陵上,陽氣亦然。 |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①。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②。故善治者,治皮毛③,其次治肌膚④,其次治筋脈⑤,其次治六府⑥,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⑦。 |
【注】: ①背天之紀,違地之理,則六經反作,五氣更傷。真氣既傷,則災害之至可知矣。 新校正云:『按上文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此文注中理字當作里。』 |
②至,謂至於身形。 |
③止於萌也。 |
④救其已生。 |
⑤攻其已病。 |
⑥治其已甚。 |
⑦治其已成。 神農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獲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藏者,半生半死也。 |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①。水榖之寒熱,感則害於六府②。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③。 |
【注】: ①四時之氣,八正之風,皆天邪也。 金匱真言論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
②熱傷胃及膀胱,寒傷腸及膽氣。 |
③濕氣勝,則榮衛之氣不行,故感則害於皮肉筋脈。 |
故 善用鍼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①。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②,審清濁而知部分③,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④,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⑤,按尺寸觀浮沈滑濇,而知病所生以治⑥。無過以診,則不失矣⑦。 |
【注】: ①深明故也。 |
②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
③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 |
④謂聽聲之宮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
⑤權:謂秤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 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 脈要精微論曰:『 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強; 以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 故善診之用,必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
⑥浮沈滑濇,皆脈象也。浮脈者,浮於手下也。沈脈者,按之乃得也。滑脈者,往來易。濇脈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沈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為句。』 |
⑦有過無過皆以診知,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①。其盛,可待衰而已②。故因其輕而揚之③。因其重而減之④。因其衰而彰之⑤。 |
【注】: ①以輕微也。 |
②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必可待衰。 |
③輕者發揚則邪去。 |
④重者節減去之。 |
⑤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①。 其高者,因而越之②。其下者,引而竭之③。 中滿者,瀉之於內④。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⑤。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⑥。其慓悍者,按而收之⑦。 其實者,散而瀉之⑧。 |
【注】:①氣,謂衞氣。味,謂五藏之味也。 《靈樞經》曰:『衞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衞氣溫,則形分足矣。 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乃能瀉。』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
②越,謂越揚也。 |
③引,謂泄引也。 |
④內,謂腹內。 |
⑤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 |
⑥在外,故汗發泄也。 |
⑦慓,疾也。悍,利也。氣候疾利,則按之以收斂也。 |
⑧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瀉,故下文。 |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①。陽病治陰,陰病治陽②。定其血氣,各守其鄉③。血實宜決之④。氣虛宜﹝制牛﹞引之⑤。 |
【注】: ①陰曰柔,陽曰剛。 |
②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
③鄉,謂本經之氣位。 |
④決,謂決破其血。 |
⑤﹝制牛﹞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制^牛﹞”作“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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