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急 三十七:

皮急小兮,膏血了兮,筋脈絞兮,瞻視眇兮,憂心悄兮。

 

此症謂上下胞漸自緊小,甚者小如棗核,眼將合矣。

 蓋膏液耗盡,筋脈急縮故也。

 若治而小者,治之之過。

 

乃皮寬睫倒,只夾外而失內理。

 後則復倒復夾,遂爾肉焦血損,目絡不舒而瞼日急小。

 夫既已小矣,年深日久,欲令開視如常,其可得乎?

 

 


 

或謂是症無害於觀,治亦不難。

 證知彼目慣病,粗工只見症醫症,酸丁又以藥治藥,致瞳子先傷,然後始及外瞼。

 瞼急毛卷,夾且晚矣,劣手胡亂施行已可駭,謬於夾上之肉,用燈火燒個不了,勢必腫而潰爛,不待再夾,眼胞實殘毀不堪。

 今縱遇吾濟,惟仰天喚可奈何奈若何已耳。

 

起睫,乃外治粗工。

 然眼目為人身華表,必遵法從事。

 除毛出夾正外,不可左高右低,更不得右大左小。

 於婦女及有德名儒,尤宜小心矜慎。

 七日解夾,再七日落痂,瘢消跡滅,治猶未治,庶幾無忝厥職。

 常見市人有三角者,有疤病牽引者,有胞肉全無,睛露驚人者,雖宵人無知妄作,亦由耳目昏潰,不自省察之故。

 為人子,不可不知醫,其斯之謂乎。永康堂整體保健(張辰奕)【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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