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病門-

《內經》無有,始于《金匱要略》,奔豚條有驚怖,繼云驚恐,可見驚怖即驚恐怖懼也。

 恐亦懼也,凡連稱驚恐者,以一陰一陽對待而言。

 如喜怒並稱者,喜出於心,心居在陽;怒出於肝,肝居在陰。

 志意並稱者,志是靜而不移,意是動而不定。

 靜陰也,動陽也。

 驚恐並稱者,驚因觸於外事,內動其心,心動則神搖;恐因惑於外事,內慊而精怯。

 

 


 

《內經》謂: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恐則精怯,怯則上焦閉,閉則氣外,外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又謂嘗貴後賤,嘗富後貧,悲憂內結。

 至於脫營失精,病深無氣,則灑然而驚,此類皆病後,從外事所動內之心神者也。

 若夫在身之陰陽盛衰而致其驚恐者,則驚是火熱躁動其心,心動則神亂,神用無方故驚之。

 變狀亦不一,為驚駭,為驚妄,為驚狂,為驚悸等。

 病恐則熱傷其腎,腎傷則精虛,虛則志不足,志本一定而不移,故恐亦無他狀。

 

《內經》有驚病之邪,有火、熱二淫,司天在泉,勝複之氣,有各經熱病所致,有三陽積並,有氣並于陽,皆為諸驚等病,故病機統而言曰:諸病驚駭,皆屬於火也。

 

 於恐病之邪者,有精氣並於腎則恐,有血不足則恐,有少陽入陰,陰陽相搏則恐,有胃熱腎氣微弱則恐,有腎是動者恐。

 

然於肝之驚恐互作者,以其臟氣屬陽,居陰納血藏魂,

 魂不安則神動,神動則驚;

 血不足則志慊,志慊則恐。

 

 故二者肝臟兼而有之。

 

 似此之類,於火、熱二淫並濕屬感邪之外,其餘驚恐皆因氣之陰陽所動而內生也。

 

驚、恐二病與內外所因治法同乎?

 異乎?

 曰:驚則安其神,恐則定其志,治當分陰陽也。

 心為離火,內陰而外陽;腎為坎水,內陽而外陰。

 內者是主,外者是用,又主內者五神,外用者五氣,是故心以神為主,陽為用;腎以志為主,陰為用。

 陽則氣也,火也;陰則精也,水也。

 及乎水火既濟,全在陰精上承以安其神,陽氣下藏以定其志;

 不然,則神搖不安于內,陽氣散於外,志感于中,陰精走於下。

 

 


 

既有二臟水火之分,治法安得無異?

 所以

 驚者必先安其神,然後散之則氣可斂,氣斂則陽道行矣;

 恐者必先定其志,然後走之則精可固,精固則陰氣用矣。

 

 於藥而有二臟臣、君、佐、使之殊,用內外所感者,亦少異會外事驚者。

 張子和謂:驚者平之,平有二義:

  一云:平常也,使病者時時聞之,習熟自然不驚;

  一云:此固良法,不若使其平心易氣以先之;而後藥之也。

 

 吾謂:內氣動其神者,則不可用是法,惟當以藥平其陰陽之盛衰而後神可安,心可定矣。永康堂整體保健(張辰奕)【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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