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難曰:

 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然,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楊曰:凡人食入於口而聚於胃。故經云:胃者、水穀之海。胃中穀熟。則傳入小腸也。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楊曰:小腸受胃之穀。而傳入於大腸。分穀三分有二為大半。有一為少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楊曰:回腸者、大腸也。受小腸之穀。而傳入於廣腸焉。

虞曰:水穀自胃有三斗五升。傳入小腸。則穀剩四升。水少八升六合合之少半。又傳入大腸。水穀之數。比之在胃各減一半。至此則水分入膀胱。穀傳入肛門也。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半,(按下文云:徑二寸大半。以圍三徑一約之。其數正合。此處脫大字。)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楊曰:廣腸者。腸也。一名肛門。受大腸之穀而傳出。

 

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按此數誤。依上文計之。當云九斗二升一合又二十四分合之十九。)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

楊曰:據甲乙《經》言:腸胃凡長六丈四寸四分。所以與此不同者。甲乙經從口至腸而數之。故長。此經從胃至腸而數之。故短。亦所以互相發明。非有謬也。

 

肝重四斤四兩,(按別本並作二斤四兩。惟史記正義引作四斤四兩。與此合。)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

虞曰:肝足厥陰。配足少陽。少陽之次數於七。故有七葉。

 

主藏魂。

虞曰:魂者、神氣之輔弼也。

楊曰:肝者、干也。於五行為木。故其體狀有枝干也。(按原本。其下衍於字。依史記正義引此文刪。)肝神七人。老子名曰:明堂宮、蘭台府。從官三千六百人。又云肝神。六童子。三女人。又肝神名蓋藍。

 

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楊曰:心、纖也。(按原本。纖誤作識。依史記正義引此文改。下同。)言所識纖微。(按原本所下衍以字。依史記正義引此文刪。)無物不貫也。又云:心、任也。言能任物也。其神九人。太尉公名絳宮大始。南極老人元先之身。(按史記正義引此文元先作員光。)其從官三千六百人。又曰:心為帝王。身之主也。心神又名呴呴。

虞曰:神者。精氣之化成也。

 

脾重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

楊曰:脾、裨也。(按原本裨誤作俾。依史記正義引此文改。下同。)在胃之下。裨助胃氣。主化水穀也。其神五人。玄光玉女子母。其從官三千六百人。其脾神又名俾俾。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

虞曰:肺者、金之稽。兌之氣。位居於酉。酉是八門。八葉之應。法於此也。

 


 

 

主藏魄。

楊曰:肺、勃也。言其氣勃郁。(按史記正義引此下有故短二字。)也。其神八人。大和君名曰:玉堂宮、尚書府。其從官三升六百人。又云:肺神十四。童子七。女子七。(按此字依史記正義補。)肺神又名鳴鳩。

虞曰:魄者、精氣之匡輔也。

 

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藏志。

楊曰:腎、引也。腎屬水。主引水氣灌注諸脈也。其神六人。司徒。司宮、司命(按史記正義。宮作空。又司命下有司錄。)司隸、校尉、廷尉卿。腎神又名。

虞曰:專意不移者志。

 

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

楊曰:膽、敢也。言其人有膽氣果敢也。(按史記正義引此句無其字。)其神五人。太一道君。居紫房宮中。其從官三千六百人。膽神又名灌灌。

虞曰: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胃重二斤二兩(按史記正義引作二斤十四兩。)胃重二斤一(二)兩,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楊曰:胃、圍也。言圍受食物也。其神十二人。五元之氣諫議大夫。其胃神名且且。

虞曰:胃為倉廩之官也。

 

小腸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左回疊積十六曲,盛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楊曰:腸、暢也。言通暢胃氣。去滓穢也。其神二人。元梁使者。小腸神又名潔潔。

虞曰:小腸為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半。(按原本脫半字。依史記正義引此句補。與前文合。)當臍右回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

楊曰:大腸、即回腸也。以其回曲。因以名之。其神二人。元梁使者。其神名涸涸。

虞曰:大腸為傳導之官。變化出焉。

 

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楊曰:膀、橫也。胱、廣也。言其體短而橫廣。又名胞。胞、鞄也。鞄者、空也。以需承水液焉。(史記正義引此文云:胞、虛空也。主以虛承水液。)今人多以兩脅下及小腹兩邊為膀胱。深為謬也。

虞曰:膀胱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

 

口廣二寸半,唇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楊曰:舌者、泄也。言可舒泄言語也。(按原本舒泄下有於字。依史記正義刪。)

虞曰:唇者、聲之扇。舌者、聲之機。

 

咽門重(十)十二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楊曰:咽、嚥也。言可以嚥物也。又謂之嗌。言氣之流通阨要之處。咽為胃之系也。故《經》曰:咽主地氣。胃為土。故云主地氣也。

 

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

楊曰:喉嚨空虛也。言其中空虛。可以通氣息焉。即肺之系也。呼吸之道路。故經云:喉主天氣。肺應天。故云主天氣也。喉嚨與咽並行。其實兩異。而人多惑之。(按原本兩作無。惑作感。並依史記正義改正。)

 

肛門重十二兩,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楊曰:肛、釭也。言其處似車釭形。故曰:肛門。即廣腸也。又言腸。

丁曰:前腸胃徑圍。大小不同。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者、即是圍三徑一也。小腸徑八分。大二寸四分則是也。今言二寸半。即分之少半。回腸徑一寸半。即大四寸五分。今言大四寸。即少五分也。廣腸徑二寸半。即大七寸五分。今言八寸。即有剩五分也。其升斗寸尺者。先立其尺。然後造其升斗秤兩。皆以同身寸之為法。以尺造斗。斗面闊一尺。底闊七寸。高四寸。俱厚三分。可容十升。凡以木此指節者。方一寸為兩。十六兩為斤。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為人之腸胃斤重長短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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