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難曰:

 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楊曰:一手有三陽。兩手合為六陽。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虞曰:手太陽之脈。自兩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珠子前。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手陽明之脈。起於兩手大指次指之側。上循臂絡於鼻左之右。右之左。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手少陽之脈。起於兩手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終於耳前。長五尺。兩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楊曰:兩手各有三陰。合為六陰。故曰:三六一丈八尺。

虞曰: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屬肺。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魚際。出乎大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七尺。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絡小腸。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七尺。手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屬心包。絡三焦。出脅腋下。循臑。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長三尺五寸。兩手合長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楊曰:兩足各有三陽。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脈度數。七尺五寸。中人之形。而云長八尺。理則難解。然足之六陽。從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紆曲。故曰:八尺也。

虞曰:足太陽之脈。起於兩足小指之側。上循膝交膕中。背上頭。下入目內眥。長八尺。兩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脛。上挾臍左右各二寸。終於額角髮際。長八尺。兩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陽之脈。起於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兩膝外廉。入季脅。上循目外眥。長八尺。兩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楊曰:兩足各有三陰。故曰:六六三丈六尺也。按足太陰少陰。皆至舌下。足厥陰至於頂上。今言至胸中者。蓋據其相接之次也。

虞曰:足太陰之脈。起於足大指內側。循足脛內廉上。交出厥陰脈之前。上循入腹。屬肝絡胃。連舌本。長七尺五寸。兩行合長一丈五尺。足厥陰之脈。起於足大指聚毛之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足太陰之後。循股入陰毛中。環陰器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膽。循喉嚨。入頏顙。連目系。出額。長六尺五寸。兩行合長一丈三尺。足少陰之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上股內。貫脊。屬腎。絡膀胱。貫肝入肺。循喉嚨挾舌本。長六尺五寸。合長一丈三尺。故云三丈九尺。

 

人兩足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楊曰:人長七尺五寸。而蹺脈從踝至目。不得有七尺五寸也。今《經》言:七尺五寸者。是腳脈上於頭而行焉。言至目者舉其綱維也。

虞曰:人有陰蹺陽蹺二脈。兩足合四脈。陽蹺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陰蹺者、亦起於跟中。乃是足少陰之別絡也。自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循腹(按原本誤作股。依二十八難注改正。)上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頄內廉。(按靈樞脈度篇。無內廉二字。)屬目內眥。合太陽脈。長七尺五寸。兩行合一丈五尺。准此推之。至目者、推尺是兩足陰蹺脈也。故《經》言: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以合一丈五尺是也。

 

 

 

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丁曰:此篇云十二經脈長短。又言陰蹺從足至目。又言督任二脈。何獨不言陽蹺。陽蹺亦起於跟中。循外踝上入風池。亦長一丈五尺。言之則據經。丈尺有剩。不言有此闕漏。更俟後賢。其脈上云八尺者。其中庸之人。以省尺言之。皆得四尺。今尺者、非黍尺也。皆以同身寸之為尺大小言之。皆八尺。

楊曰:督脈起於脊。上於頭。下於面。至口齒縫。計此不止長四尺五寸。今言四尺五寸者。當取其上極於風府而言之也。手足各十二脈(按原本各誤合。依史記正義改。)為二十四脈。並督任兩蹺四部。合為二十八脈。以應二十八宿。凡長一十六丈二尺。榮衛行周此數。則為一度也。故曰:長短之數也。

虞曰:《經》言:督脈起於下極之俞。並於脊里。上至風府。入屬於腦。長四尺五寸。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復上關元。至咽喉。長四尺五寸。督任計之。長合九尺也。以上十二經。合二十四脈。合長一十三丈八尺。兼之督任陰蹺三脈。合長二丈四尺。共二十七脈。合長一十六丈二尺。以法三九之數。應漏水下二刻。楊氏言二十八脈。乃陽蹺亦系其數推之。二蹺四行。則尺寸有餘也。楊氏言二十八脈。誤矣。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複還注手太陰。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丁曰:此者天地陰陽一歲終始於二十四氣。日月曉昏。終始於二十四時。人之榮衛行經絡二十四條。故復會於寸口人迎。其言寸口者。手太陰脈口也。其穴名曰:太淵。故脈會於太淵。其十二經十五絡。皆輔三焦而生。故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所以處百病決死生也。

楊曰:行手太陽訖。即注手陽明。行手陽明訖。即注足陽明。輸轉而行。餘皆仿此也。

虞曰:其始從中焦者。謂直兩乳間。名曰:膻中穴。亦名氣海。言氣從此而起注太陰肺也。肺行訖。傳之與手陽明也。素問曰:膻中為臣使之官。謂胃化味為氣。自此上傳於肺也。

楊曰: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法三九之數。天有九星。地有九州。人有九竅是也。其經絡流行。皆朝會於寸口人迎。所以診寸口人迎。則知其經絡之病。死生之候矣。

虞曰:厥陰還注手太陰。如此推尋丈尺。則前後經義相違。離聖久遠。難為粗述。

 

經云:明知始終,陰陽定矣。何謂也?然,終始者,脈之紀也。寸口、人迎,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故曰始也。

楊曰:經脈流行。應於天之度數。周而復始。故曰:如環無端也。

 

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也。

楊曰:陰陽氣絕。其候亦見於寸口人迎。見則死矣。其死各有形診。故曰:終也。

丁曰:所言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其義本經自解在二十四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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