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厭火衰篇第十二

容成問曰:『世有天生男子,音聲如女子,外勢如嬰兒,此何故歟?』

岐伯曰:『天厭之也。』

 

容成曰:『天何以厭之乎?』

岐伯曰:『天地有缺陷,安得人盡皆全乎?』

 

容成曰:『天未嘗厭人,奈何以天厭名之。』

岐伯曰:『天不厭,而人必厭也,天人一道,人厭即天厭矣。』

 

容成曰:『人何不幸成天厭也了。』

岐伯曰:『父母之咎也。人道交感,先火動而後水濟之,火盛者生子必強,火衰者生子必弱,水盛者生子必肥,水衰者生子必瘦。天厭之人,乃先天之火微也。』

 

容成曰:『水火衰盛,分強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陽之細小。』

岐伯曰:『腎中之火,先天之火,無形之火也;腎中之水,先天之水,無形之水也。火得水而生水,水得火而長,言腎內之陰陽也。水長火則水為火之母;火生水則火為水之母也。人得水火之氣以生身,則水火即人之父母也。天下有形不能生無形也,無形實生有形。外陽之生,實內陽之長也。內陽旺而外陽必伸,內陽旺者,得火氣之全也。內陽衰矣,外陽亦何得壯大哉?』

 


 

容成曰:『火既不全,何以生身乎?』

岐伯曰:『孤陰不生,孤陽不長。天厭之人,但火不全耳,未嘗無陰陽也;偏於火者,陽有餘而陰不足,偏於水者,陰有餘而陽不足也。陽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陰之宗筋,此外陽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論剛大矣。』

 

容成曰:『善。

 

陳遠公曰:『外陽之大小,視水火之偏全,不視陰陽之有無耳。說來可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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