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卷二 世界對於醫者之醫方

 

人生何生乎?

莫不生於錢。

 

人生何死乎?

莫不死於病。

 

甚矣,生命、金錢、疾病,三者固互相維繫,而變相為用者也。

 

生命重乎?金錢重乎?疾病重乎?

非有生命不能有金錢,非無疾病不能保生命,則生命重矣。

 

天之於人,既不能各長其生命,悉與以金錢盡免其疾病,則醫又重矣。

 

醫所以去病衛生也,無論良否,能舍金錢以生乎,抑或天別與醫以金錢乎?

 

奈何世之人壹是皆以要錢為本,壹是皆以一己要錢為本,壹是皆以不願他人要錢為本,其至一錢如命,或竟要錢不要命,或且得命又思財,此世界之普通病,即所以致醫之病也。

 

在窮乏無告者,猶或可說,而不謂富貴利達者,轉居多數也。

 

可謂不恕之甚矣。

 

非強恕而行世,安得有良醫哉]庸醫殺人,不可勝道,然亦實由重視金錢者之自誤,雖即謂之自殺也。

 

可又況有一知半解者,舍脈論病,舍病論藥,從旁助刀耶。

 

世之人曰:「醫者意也。意為之者也。」

又曰:「醫者,易也。」

 

至便至易之事也。

 

此不特門外漢之言,實病醫而誤盡蒼生之言,不知醫之為言,易也,精微廣大有如易道,誠合古今中外事業學問,無有難於此者。

 

孔子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

恒,常久也。易,卦也。

 

所謂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恒之時義如此,醫之道亦當如此。

 

醫既為子之所訓,故疾遂為子之所慎,未達不敢嘗之旨,其難其慎為何如乎?

 

自朱子誤注,雖小道必有可觀,章謂小道如農圃醫卜之屬,於是世人更以小道目賤工待之,至重者,不過數金之酬,或只數十百錢呼之即至,且有並此區區而不畀者,一有不效,詬毀隨之,不恕之事莫此為甚。

 

尤可怪者,平時既以小道賤工視之,而臨病時又以神仙望之,豈小道賤工中有神仙遊戲耶?

 

自問當亦啞然自笑(醫本于易,章虛谷先生《醫門棒喝》論之精詳,此段發端與章不同,故持論各異,非有出入也。)

 

小道賤工之名,數十百錢之利,其微末亦至極矣。

 

而謂賢者為之乎,乃欲以求良醫而保生命,不唯不恕,亦且自輕良醫,如何可得?

 

蓋良醫雖不好利,未嘗不自惜名,在病者之意,不過謂病有大小輕重淺深之不同,小者、輕者、淺者何必定求良醫,不知不遇良醫則小者、輕者、淺者必致於大、致於重、致於深,或更致於危險而不可為,此病之常勢也。

 

善衛生者,必謹小慎微而不忽略於輕淺,以故聖人治未病,不洽已病,所謂治制於未亂,保邦于未危也。

 

奈何世人只以金錢為重,殆至危險而不可為,則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

 

況當是時尚,多不能舍金錢以求保生命於一線,卒之又不能帶入冥中,徒令後人笑其拙。

 


 

嗚呼,亦可憐矣。

 

此種可憐情形,古今天下當如恒河沙數,《史記》扁鵲傳謂扁鵲受桑君之術,飲上池之水,視見垣一方人,以此視病,洞見五臟瘕結,嘗于趙、於虢多著神效,天下盡以為能生死人。

及于齊,齊桓侯客之,入朝見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深。

桓候曰:寡人無疾。

扁鵲出,桓候謂左右曰:醫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為功。

後五日,扁鵲複見曰:君有疾,在血脈,不治恐深。

桓侯曰:寡人無疾。

扁鵲出,桓侯不悅。

又五日,扁鵲複見曰:君有疾,在腸胃,不治必深。

桓候不應,扁鵲出,桓候不悅。

五日,扁鵲複見,望見桓候而退走,桓候使人問其故,扁鵲曰:疾之在腠理也,湯熨之所及也;在血脈,針石之所及也;其在腸胃,酒醪之所及也。

今在骨髓,雖司命無奈之何,臣是以無請也。

後五日,桓候體病,使人召扁鵲,扁鵲已逃去,桓候遂死。

 

使聖人預知微,能使良醫得早從事,則疾可已,身可活也。

 

人之所病病疾多,而醫之所病病道少。

 

故病有六不治:

驕恣不論理,一不治也;

輕身重財,二不治也;

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

陰陽並,臟氣不定,四不治也;

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

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有此一者則重難治也。

 

夫扁鵲,良醫也,桓候,富有之國君也,即使扁鵲好利,桓候非不能應,況扁鵲並無是心,其所以諄諄於桓候者,不過欲神其術以為廣大,名譽則或有之,而不意桓候重財輕身,轉以好利疑之,卒致疾發而不可為,殊可哀也。

 

又仲景見侍中王仲宣時

年二十餘,謂曰:君有病,四十當眉落,眉落半年而死,令服五石湯可免。

仲宣嫌其言忤,受湯不服。

居三日,見仲宣,謂曰:服湯否?

仲宣曰:已服。

仲景曰:色候固非服湯之診,君何輕命也。

仲宣猶不言。

後二十年,果眉落,落後一百八十七日而死。

 

此二事者,所謂聖人治末病也。

 

愚嘗于中風、虛勞兩證輒先諄諄於人,如扁鵲之於桓候,仲景之于仲宣,唯人不曰危詞聳聽,即曰意別有在,卒之皆竟如桓候、仲宣。

 

噫!

今天下如扁鵲、仲景者無幾,而如桓候、仲宣者無限,世人其不惜為桓候、仲宣乎?抑不願為桓候、仲宣乎?或亦望有扁鵲、仲景者乎?自計不可不早。

 

如必欲生命金錢並保,唯有人人讀書,必兼習醫,且必如吾之所謂醫而後可,不然則不得不聽命於醫。

 

醫欲良乎?否乎?

 

此不待問而知也。

 

諺云:「又要馬兒跑得好,又要馬兒不食草」,世界那得有是事,世人卻多有是心,此神駿龍駒所以不世出也,。

 

吾不敢渭世之人皆重財也,自世道衰而勢利甚,捐納之途,夤緣之風,弊混之事,日駸駸乎天下而不可遏。

 

雖盈千累萬之金錢,亦必亟亟焉謀之而樂為用,甚至傾家蕩產,以及喪恥辱身,曾不稍自顧惜。

 

唯一旦對於醫者,則必反其所為,縱較向所樂用者,不過千萬之一二,仍如出納之吝而不肯少寬假,此最不可解者也。

 

豈不曰以利為利,謀生之事大,而衛生之事小耶。

 


 

亦何輕重失宜至是耶。

 

又嘗見夫揮金如土,擲金若沙於嫖賭者矣。

 

當其初入迷途,尚未至於傾家蕩產,父兄或預為嚴責,師友或婉為戒勸,皆不能阻其揮霍浪擲之心。

 

及一旦對於醫者,則又大反其所為,雖區區者亦必靳以與人而卒之家產仍然傾蕩於嫖賭中,或且召染惡疾,或且流為盜匪,並至喪失其身而不悔,此尤不可解者也。

 

然此特無益有損之大者耳,而凡小焉者毋論矣。

 

世之人蓋禁絕無益之用而轉為有益之用哉。

 

聖人之用財也,自奉儉約,待人豐厚,而於理欲之界,尤嚴防其出入。

 

世人之用財,則反是矣。

 

於欲路上,雖恣用千萬不嫌其多,于理路中,雖偶用一二即謂為過。

 

此聖道所以日衰,世道醫道因此日壞也。

 

然亦間有理欲並用者,則仍是求福免禍之心,非真能繩向理路,上為作用也。

 

如各省官醫局及各贈醫院,皆官界社會,所以分濟貧乏也,局中院中主持醫者,不知果為良否,然一醫日診數十人者有之,且過百診者亦有之,此雖聖神不能如是,是直以為兒戲矣。

 

其中縱或有一得,而究之所失者多,然則官醫局與各贈醫院之設,非仁者與非也,所謂好仁不好學也。

 

醫本仁術,贈醫局院之發起,亦本仁心,唯不得其道,則轉以仁者之心而反為不仁之事。

 

蓋得一良醫,可以活千萬人,否則,反是何如?得千萬之良醫而全活天下後世無量數之人?

 

此其義雖前人亦偶見及,不過責望醫者之自為良而不能深切著明,醫者之病根,改良醫者之方藥,縱使責望再深,學堂開遍,局院設滿於天下,無當也。

 

《醫醫醫》一篇正所以濟仁者無窮之心,而不使偶有貽誤,稍留缺憾,只須厚籌經費,豐給修火,多聘通醫,嚴訂功過,無論局院,大小病者,多寡限制,各醫一日不得過十診,並須隨證詳立脈相病情、治否方法,以及一切禁忌,交給病人,仍一面註冊存之局院,按月分年合榜通衢,以待官府考核。

 

照此章程逐漸擴充,由省會以及各府州縣,自城市以至各鄉村落,一省如此,直省皆然。

 

除富厚者足以自行奉請外,其有不能設立局院者,即合一區之眾,預為厚集養醫之費,或論年月給奉,或臨時分診給奉,皆可取之公中,總使醫者足以贍其身家而有餘,並一洗從前苟且輕賤之習,則天下隨處皆良醫,天下病者亦皆全活而無患矣。

 

《醫醫醫》一篇,非特欲世界之人皆無疾病,醫盡良醫,且更望人人皆為聖賢,人生富貴不可必,神仙不可求,而疾病則可卻,聖賢亦可為也。

 

古今天下之病,推而廣之,不知幾千萬種,而一證又千頭萬緒,差之毫釐,謬以千里,誠不易言醫治。

 

約而言之,又不過外感、內傷兩病外感則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氣為之,內傷則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所發,合之所謂十三因也。

 

然人能慎起居而適其寒溫,自可以卻外感,且外感除傷寒兩感、溫疫四感與中風之直中臟者,則俱可以不死,而世之多死於外感者,皆醫藥誤之也。

 

內傷則無不死者,何也?

 

本非草木無情可治也。

 

間嘗竊論神農、黃帝、岐伯、仲景為外感之國手,若內傷則孔孟為國手,降而宋儒、明儒,旁及老莊、佛氏亦內傷之好手,其書千言萬語,莫非治人性情,洵為內傷良藥。

 

惜古今天下人無一善讀而覺者,古今天下醫更無一夢見而覺者,故死於內傷者又不知何限。

 

今特為世界醫界大放光明,如此于歧景孔孟之書以及各大家諸大儒之語論一一尋繹,融會深長思之,則外感內傷無不畢治矣。

 

明儒呂新吾先生有曰:以淡食為二陳,以寡欲為四物,以清心省事為四君子,無方之藥,不名之醫,取諸身而已。

 

旨哉斯言,庶幾與吾不謀而合,惟惜闡發未盡耳。

 

吾嘗於內傷之證,輒先以言語之藥為治,其情並屬病者,以情治情,無如皆以為迂腐,不但不服此方,且非笑之,而唯乞靈於草木,曷可得耶?

 

世界之人如不願輕身重財也,則請悉遵吾方以醫醫,良醫自必輩出,以應所欲。

 

如仍生命財產並重也,則唯人人多讀書而兼習醫,合醫道治過而為一貫,更以自治而漸進于聖賢之室,循致默化列強競爭之病而合中外為大同之世,勿謂聖賢不可為也。

 

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公明儀曰:文王,我師也。

 

周公豈欺我哉。

 

曹交曰:人皆可以為堯舜。

 

孟子曰:堯舜與人同耳。

又曰:聖人與我同類也。

 

此皆為聖賢之方藥也。

 

疾病云乎哉,若以為徒為高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吾未如之何也已。

 

《醫醫醫》卷二終(永康堂.張辰奕)

 

 

A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