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科學化新註》(近代‧承淡安)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上篇:

 三十八條:「太陽病﹝Taiyang_Disease﹞」,「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喘而汗出者﹝sweating﹞,表未解也,「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本條為表邪下陷於裏,成為陷熱下利﹝diarrhea﹞之主治法,亦為「桂枝證」誤下成利之救治法。

>【解曰】:

 脈浮、發熱汗出﹝Fever, sweating﹞、惡風﹝aversion_to_wind﹞之「太陽中風﹝Taiyang_apoplexy﹞桂枝證」,醫者不明,反而下之,致表邪下陷,腸中發炎,遂為下利﹝diarrhea﹞不止,當以「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之。

 脈見浮而急促,證見喘而汗出者﹝sweating﹞,則其表邪尚未解也,仍宜解表。

 本條分作二節看。

 「利遂不止」為一節。

 以「桂枝證」誤下之,下劑刺激其腸蠕動,於是奔集於肌表之血即向下趨,表分之熱亦隨之而入,遂引起腸中發炎而為利下不止,方書所謂:「表熱下陷,協熱下利﹝diarrhea﹞」,此時宜用「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之。

 以「葛根」升發下趨於腸之水液,以「芩」、「連」苦寒消腸中之發炎,則熱清而利自已。

 「脈促」至「表未解也」又為一節。

 言誤下之後,脈見浮數急促,則因血向下趨,心臟則努力加強搏動,鼓血外行,血壓亦增高,助血與熱向外奔放,於是證見喘而汗出﹝sweating﹞,此時宜以「桂枝加葛根湯」助正氣﹝vital_qi﹞之向外抗拒以解之。

 觀「表未解也」一句,即知應與解表。

 「葛根黃芩黃連湯」非解表之劑,治表熱下陷而利之劑,應置於「利遂不止」之下解乃合。

 本條原文「喘而汗出者﹝sweating﹞」在「表未解也」之下。

 按脈促為表未解之脈,喘為表未解之證,可以改為「脈促,喘而汗出者﹝sweating﹞,表未解也」,明顯通順。

 上條治「二陽」合病之下利﹝diarrhea﹞,為解表邪未陷、裏熱未盛之下利﹝diarrhea﹞。

 此條為表邪已陷、腸熱甚重之下利﹝diarrhea﹞。

 表邪未陷者,重於解表,已陷而成為裏熱者,重於清裏,此不易之法也。

 本條「桂枝證」,因下之而利遂不止,如為內部因下法而成為虛寒下利﹝diarrhea﹞不止,則不得用本方,應用「四逆湯」以溫裏。

 若成為陰陽兩脫之下利﹝diarrhea﹞,喘而汗出者﹝sweating﹞,則應用「四逆加人參湯」救之,故同為「桂枝證」之誤下,其虛實寒熱,大有不同。

 所以成為虛實寒熱之不同者,則視其人之抵抗力﹝resistance﹞何如,所謂正氣﹝vital_qi﹞足與不足之關係。

 其辨法,為脈搏之有力無力及舌苔之淡白與黃厚,及下利﹝diarrhea﹞之熱與不熱,色之黃赤與黃淡。

 虛寒者為脈微無力,實熱者為脈數有力;

 虛寒者舌苔淡白,實熱者舌紅苔黃;

 虛寒者下利﹝diarrhea﹞不熱,色黃淡;

 實熱者下利﹝diarrhea﹞熱灼,色黃赤而熱臭,此不可不知也。

>【本條之脈證、舌證】:脈為數而有力;舌為舌紅,苔淡黃。

 如為表未解者,其苔不黃,雖黃亦淡而薄。

>【本條之針法】:

 合谷﹝LI04,T﹞、足三里﹝ST36,T﹞、內庭﹝ST44,T﹞、天樞﹝ST25,T﹞(淺針)、大、小腸俞﹝BL25、BL27﹞下、中膂俞﹝BL29,T﹞。

 取

 「合谷﹝LI04﹞」、「足三里﹝ST36﹞」、「內庭﹝ST44﹞」以清腸熱;

 「天樞﹝ST25﹞」、「大、小腸俞﹝BL25、BL27﹞」、「中膂俞﹝BL29﹞」直接刺激腸部之神經,制止其蠕動,放散其充血,以清其炎性。

 如腹痛下利﹝diarrhea﹞且腸熱極盛者,「天樞﹝ST25﹞」不可針,尤禁重刺激之針。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

 葛根(半斤)、甘草(二兩,炙)、黃芩(三兩)、黃連(三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本方之主證】:為協熱下痢﹝Diarrhea﹞。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項背強急,心下痞﹝epigastric_oppression﹞,心悸﹝palpitations﹞,下利者﹝diarrhea﹞。

 《方輿輗》本方條曰:「下利﹝diarrhea﹞初發,用『桂枝湯』、『葛根湯』之類以解表證;但脈益促,熱尚盛者,可用此湯。

 小兒之痢疾﹝dysenteria﹞熱熾難用下劑之證多效。」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平日項背強急,心胸痞塞,神思悒鬱而不舒暢者,或加『大黃』。」

 又曰:「項背強急,心下痞塞﹝epigastric_oppression﹞,胸中鬱熱,眼目牙齒疼痛,或口舌腫痛腐爛者,若加『大黃』,其效尤速。」

 《橘窗書影》曰:「大熱下利﹝diarrhea﹞挾驚者,『葛』、『芩』、『連』也;昏睡不醒者為重證,下痢﹝Diarrhea﹞劇者,亦『葛』、『芩』、『連』也;緩者『葛根』加『黃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表邪下陷之下利﹝diarrhea﹞有效。

 尾州醫師用於小兒疫利之下利﹝diarrhea﹞,屢有效云。

 余亦於小兒之下利﹝diarrhea﹞,多經驗之。

 此方之喘,為熱勢內壅之處,非主證也。

 古人用於酒客﹝drinker﹞之表證者,活法也,加『紅花』、『石膏』;治口瘡,亦同。」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