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醫必辨》(清‧李冠仙)

 雜論(十一條):

病之生也,百出不窮,治法總不外乎陰陽五行四字。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醫以陰陽五行調治百病。

 要之,五行之生克,仍不外乎陰陽。

 陰陽即血氣之謂也,氣為陽,血為陰也。

 氣血﹝qi-blood﹞即水火之謂也,氣為火,而血為水也。

 氣無形,而血有形,氣附血以行,血無氣亦不能自行。

 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陰陽和而萬物生焉。

 人生一小天地,陰陽必得其平。

 醫者偏於用涼,偏于用溫,皆不得其正也。

醫有定理,亦有活法。

王太僕云:

 寒之不寒,是無水也,宜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熱之不熱,是無火也,宜益火之原,以消陰翳。

 此定理也。

 又有論目云:能遠視不能近視,責其無水;能近視不能遠視,責其無火。

 夫目乃水精之光,無水則任意滋水可也。

 而書稱目無火不病,又稱眼病無寒,設以不能遠視之故而任意補火,能無損目乎?

 凡人生而近視者甚多,往往不受熱藥,此則當參以治法,不可盡責其無火也。

用藥之道,惟危急存亡之際,病重藥輕,不能挽救,非大其法不可。

 否則法先宜小,有效乃漸加增,不得以古方分量之重為准。

 況考古方之分量,合之於今,並不甚重。

 如仲景立方,動以斤計,或稱升合,似甚多也。

 及其用末藥,不過方寸匕;丸藥如梧子大,所服不過三十粒,又似甚少。

 何丸、散、湯液之相懸如此耶?

 考《千金》、《本草》,皆以古三兩為今之一兩,古三升為今之一升,則所兩者,僅得今之三錢耳!

 且仲景湯液總分三次服,則又止得三分之一。

 合而計之,豈非古之(一兩,僅得今之一錢乎?

 惟世有古今,地有南北,人有強弱,藥有剛柔,醫者知所變通,庶幾有得耳!

凡人有病,如鎖錯;醫者治病,如以鑰開鎖。

 不善開鎖,雖極用力而鎖不開,甚且將鎖損壞。

 銅匠善開鎖,只須銅錢一根,輕輕一撥,而鎖自開。

 故不善治病者,雖用重劑,而病不解,甚且加增;善治病者,只須一藥,即可得救。

 初學治病,當自審其能治則治,否則以待善治者,不可未識病情,孟浪用藥,將人損壞,雖有善者,未如之何!

 夫鎖可損也,人亦可損乎哉?

→【﹝金黃﹞:音,ㄏㄨㄤˊ。意:鐄:大鐘。象聲詞。大鐮。鎖簧:“插上一把兩鐄銅鎖。】

凡用藥調理病患,如澆灌花木,然有宜清水者,有宜肥壯者,既得其宜,而又澆灌適中,無太過不及之弊,自然發旺異常。

 調理病患亦然,有宜清養者,有宜峻補者,有宜補氣者﹝tonifying_qi﹞,有宜補陰者,必求其當而後有效,不可蒙混施治也,即如有求速效者,以為人參補氣﹝tonifying_qi﹞,既服人參,何氣尚不足?

 熟地補陰,既服熟地,何陰尚不足?

 不知用藥培養,亦如澆灌花木之道,澆灌得宜,則花木藉以易長,非所澆灌者,即是花木也。

 即如芍藥最宜稠糞,多以稠糞加之,豈即變為芍藥乎?

 是故氣虛者,宜參,則人之氣易生,而人參非即氣也;陰虛者,宜地,服地則人之陰易生,而熟地非即陰也。

 善調理者,不過用藥得宜,能助人生生之氣,若以草根樹皮,竟作血氣用,極力填補,如花木之澆肥太過,反遏其生機矣。

 我輩用藥,總要輕重得宜,不可呆泥。

 況善用補者,補中有開,譬如作文,盡填實字,無一虛字,可能成文乎?

 總之,不通儒學,不能通醫理也。

藥有甚貴,宜於人有益而反有損者,人參是也。

 據《本草》人參能回元氣於無何有之鄉,可而弱,可以補救;若氣至無何有,人參何能為無氣之人生出氣來耶?

 然此不過無益而已,而更有損者,何也?

 富貴之人,驕奢之性,淫欲不節,自謂體虛,初病即欲服參,庸工無識,意進。

 予至親丁吳氏,肺熱音啞,某醫順病患之意,人參服之數兩,而更無音。

 乃延予診,囑以停參,進瀉白散數服而愈。

 又予至友吳在郊翁,肝火上升,頭暈﹝dizziness﹞、出汗,其家皆以為虛,某醫亦以為虛,逐日服參,而汗、暈更甚。

 遂延予診,欲代平肝,本人深信,而旁言嘵嘵,以為如此溫補,汗尚不止,況停參服陰藥耶?

 予辨以服參多日,毫未見效,且覺病進,猶不更法,必欲以參治死老翁耶!

 予曾代伊家排難解紛,素知感激,故能如此爭論。

 而其子以為知醫,最喜用參,某醫附和之,究不信予之言,幸老翁深信不疑,自願服予之方。

 予總以平肝養血為主,調理一月而愈,然則服參何益耶?

 更有目睹者,吾鄉富戶趙氏,為予近鄰。

其父血痢﹝blood_dysentery﹞,死於參。

 其弟疔證,亦死於參。

 又有吳景賢者,偶感時邪﹝seasonal_pathogen﹞,趙氏因其父之老友,特送參數錢,景賢並不肯服,奈旁人以為財東所送,何能不服?

 某醫尤加附和,極力勸服,遂致邪不出而死。

 此皆人所同知,以益人之藥而損人,誰之過歟?

 予治病四十餘年,大抵富貴者少,中平者多,類多無力用參,而予亦輕易不用;即富貴之人,其病不當用參,予必禁止不用。

 如必用參而始能活人,則無力之人能活者有幾哉?

藥有極賤,似於人無益而大有益者,黑芝麻是也。

 予嘗治肝氣脹痛異常,氣逆嘔吐﹝vomiting﹞,前醫用二陳、香附、木香,順氣不效,加用破氣,如枳殼、腹皮、烏藥、沉香之類,更不效。

 予思肝氣橫逆,固非順氣不可,但肝為剛臟,治之宜柔,前醫所用皆有剛意,故肝不受。

 治宜甘以緩之,兼養陰以平肝,然非兼通氣之品,亦難速效,惟通氣之藥,難免剛燥之意。

 偶思及芝麻,外直內通,其色黑可徑達腎,其性微涼,毫無剛意,遂用一支,助以金橘餅(三錢),一服而效,數服全愈矣。

 每遇舉發,即用是方,無不速愈。

 嗣後予治肝氣必用之,無不應手,所謂軟通於肝最宜。

 因思凡人臟腑﹝organs﹞之氣,無不貴通,《內經》通則不痛,痛則不通,固已。

 而推展其意,通則不脹,脹則不通;通則不逆,逆則不通。

 凡治氣病,無不宜通,不獨肝經也。

 兼治哮症多年,腎氣上逆,予用六味地黃加減為丸,每服五錢,以芝麻一支,煎湯下,竟能漸愈,久不發矣。

 又治肝氣犯胃,飲食阻滯,欲成膈症,予以滋潤平肝、青金暢胃之品,加芝麻、金橘餅,十數服而愈。

 又遇脹症,幾有單腹之象,予用甘麥大棗湯加芝麻、金橘餅,連服月餘而愈。

 其他諸氣為病,服之得效者,不可數計。

 今諸親友,凡有氣症,延予延醫,必囑以芝麻為家藏。

 若夫財翁,惟知愛參,此種賤藥之妙,彼固不知,且不信也。

 此藥各家本草所不載,予偶得之,十年於茲,始以治肝氣,漸則可治之病甚多,雖蠱脹單腹,亦所能治。

 予不肯以為獨得之奇也,特表而出之,以公諸世。

→【﹝艹亥﹞:音,ㄍㄞ。意:荄:草根。】

予嘗以所閱醫書,配以儒書。

 如《內經》,儒書之五經也;仲景《傷寒論》、《金匱玉函》,儒書之四書也。

 漢以後醫書雖多,皆不甚醇正,惟喻嘉言發揮仲景之書,精微博大,奧義畢宣,儒書中之朱注也。

 雖有柯氏出其後,意欲抹煞喻氏以炫其書,亦如朱注之後,有吹毛求疵,妄肆譏評者,究何能滅朱文正而行其說耶?

 予所以心悅誠服于喻氏也,惟其書獨詳於《傷寒》、《金匱》,欲為仲景後之一人。

 其《醫門法律》於雜症頗略,幸有《馮氏錦囊》,書稱美備,議論深醇,且其書于幼科尤為精細,為錢仲陽所不能及,即如痘症一門,予嘗本之以治家中痘症,皆萬全無弊,時下幼科所未嘗見也。

 予故于喻氏外,又推重馮氏,而欲後人學之也。

予不習外科,而治楊梅﹝bayberry﹞瘡十數人,果未吃捺藥,無不應手而愈者,蓋推馮氏治痘之法而用之也。

 今外科治楊梅﹝bayberry﹞,總不離乎下法。

 不知此毒必須升透,即如治天花,果能升透如花之發旺,自然上漿結痂,無不順吉。

 升透之法,必善內托,保元湯:人參、黃芪、官桂、糯米、紫草、甘草,所以為主方也。

 若肆用大黃,氣血﹝qi-blood﹞下虛,痘必內陷,毒何能透?

 命何能保耶?

 夫天花先天之毒也,楊梅﹝bayberry﹞後天之毒也。

 先天之毒欲透發之,猶必內托,不可傷其氣血﹝qi-blood﹞;後天之毒欲透發之,可不內托,而惟以大下傷其氣血﹝qi-blood﹞乎?

 蓋氣血﹝qi-blood﹞旺,則毒易托出而易盡,無後患也;

氣血﹝qi-blood﹞弱,則毒難托出而難盡,遺禍無窮:是故切不可傷其氣血﹝qi-blood﹞也。

 天花、楊梅﹝bayberry﹞,竟屬一理,予比而同之,聞者得毋驚而至於惑乎!

 然予天花雖少,而無不愈,治楊梅﹝bayberry﹞較多,而亦無不愈,取《錦囊》治痘之意而貫通之,屢獲大效。

 吾家後學,或不治楊梅﹝bayberry﹞,而家中生育甚多,幼子童孫難免痘症,能講求于馮氏之書,庶幾有得,而不至受時下幼科之害也。

今將治楊梅﹝bayberry﹞之法,姑述大略。

 楊梅﹝bayberry﹞初起,火毒甚重,大便必難,不得不先通之,龍膽瀉肝湯加大黃,三兩劑,大便已通則止。

 此等毒由肝腎受者居多,故先用此湯。

 或已現於面,毒已由臟及腑,面部多屬陽明,陽明主肌肉,則用河間防風通聖散,內有發散、攻下、清涼解毒﹝deintoxication﹞諸藥,且有兼顧氣血﹝qi-blood﹞之品,可服三、四劑,亦大便通即止。

 二方皆以土茯苓二兩,煎湯煎藥。

 戒吃茶葉,恐解藥性。

 嗣則看其人之本體,如氣分不足,則以四君加敗毒之品,銀花、槐蕊之類;如血分不足,則以四物加敗毒之品,銀花、槐蕊可以多加,更加養血涼血之品。

亦以土茯苓煎湯煎藥,另合五寶丹:朱砂(五分)、琥珀(五分)、滴乳石(五分)、珍珠(五分,研極細,入冰片二分五厘)、牛黃(五分,再同研),加飛羅面二兩和勻,瓷瓶收貯。

 每服五分土茯苓湯下。

 逐日必戒茶飲,恐解性,可以土茯苓湯代之。

 如此醫治,輕者丹服一料即愈,重者不過二料,無不愈者。

 予屢見有過服下藥,致飲食不進,而其瘡臭不可近,予用歸脾湯合加味五寶丹,不過三服,其臭遂止,十日後而其瘡愈矣。

 其一為巫某,其一為老友柏邃庵,今邃庵八十有四猶健,可問而知也。

最可笑者,吾鄉之小兒科,自不知書,毫無學問,不過其師傳以發散、消導數方,如張子和三子養親湯:蘇子、白芥子、萊菔子,在所必傳,加以羌、防、柴、葛、枳殼、腹皮、山楂、厚朴消導藥十數味,再傳以脈案,曰:受涼停滯。

 食乳相裹,防變防驚數語,遂即懸壺行道矣。

 每遇臨症,即將師傳數語立方,叮囑人家症重不可吃乳,米飲亦不可吃,日以發散、消導與服,數日不退熱,不易原方,雖十數日不退熱,仍用原法,略為加減耳!

 其家少進米飲,則曰吃壞了。

 因燥藥吃多,血分大虧,不能榮筋,以致抽搐﹝twitch﹞,則曰此急驚也,吾早言之矣。

 多日不吃飽乳,且服發散,治得氣微欲絕,則曰此慢驚也,吾早言之矣。

 直至於死,醫者不悟,而受害者亦不悟,猶以為先生甚靈,彼早言矣。

 尤可恨者,有拂驚之婦人,毫無傳授,妄行作孽,其兒並無驚,實因誤藥,氣血﹝qi-blood﹞已虛,往往一拂而死。

 夫喜、怒、憂、思、悲、恐、驚,驚乃七情﹝seven_emotions﹞之病,必因驚嚇而後起,豈有因外感﹝external_contraction﹞而成驚者乎?

 我輩方脈,不看幼科,然因方脈而救小兒者不少。

 如曹耕之之孫女,某幼科治之將死,遂請拂驚老婦,余再三勸止,囑令止藥,吃乳食粥,數日全愈。

 韋廷璋次子,甫生八月,偶因外感﹝external_contraction﹞發熱不退,某醫肆用發散,不許吃乳以及米飲,延至多日,看看待斃,乃回絕不治。

 適予至伊家有事,廷璋各予求救。

 予以手指探其口,尚裹予指,知將餓死,乃偽曰我有妙方,能救此兒,但先須吃乳。

 其家謂已將斷氣,何能吃乳?

 予斷以必能吃乳,但須其母上床以乳就之耳!

 其母依言,以乳就之,果然能吃,且吃不少,乳後安睡。

 予告以今夜且不必服藥,明早我來進藥可也。

 次早往視,兒夜間吃乳不少,且得安眠,似已全愈。

伊家問藥,笑應之曰:予有何藥,仍吃乳耳!

 此兒有病多日,過服發散、消導,有何外感﹝external_contraction﹞?

 有何停滯?

 又不許吃乳,直餓死耳!

 而不死者,殆與我前世有緣也。

 其家感激,強將其子寄我名下,予亦聽之。

 又在蔣姓家診病,其家順以小兒藥方請教。

 予看脈案,痰喘聲如拉鋸,藥甚厲害。

 予問小兒何在?

 奶媽現抱在予旁,並無拉鋸之聲,惟神氣甚弱耳!

 予稍為診脈,曰:此發散、消導太過,想必又不許吃乳,乃虛痰耳!

 速宜進乳,不必服藥。

 其家依言,數日全愈矣。

 幼科之誤人也,予姑略述二、三,類此者甚多,不能盡舉。

 我後人學方脈,於幼科亦須留意。

凡名家醫書,皆有幼科,固宜善看,而《馮氏錦囊》,由小兒始,以痘科終,尤不可忽。

 果能遍看方脈,小兒無不兼備。

 家中生育頗多,庶不至受幼科之誤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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