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真傳》(清‧高世栻) |
診脈大法: |
人身十二經脈﹝channel_vessel﹞,交通有道,循行有次,氣統於先,血附於內,流行還轉,晝夜不停。 而醫家診脈,以左右兩手,分寸、關、尺三部,醫以三指候之,以醫之一呼一吸,候病者之脈。 其脈應指而動,一動謂之一至,一呼一吸之間,其脈若四至以上,或五至以下,不數不遲,謂之平脈。 若一呼一吸,其脈三至,或三至有餘,則為遲脈; |
一呼一吸,其脈六至,或六至有餘,則為數脈。 《經》云:遲為虛寒,數為虛熱。 此識病之法,非脈法也。 |
然脈之形象,又有浮、沉、滑、澀、弦、緊、大、小之分。 浮者,泛泛於上,輕指即得,如水漂木,故曰浮。 沉者,沉伏於下,重指始得,如石下沉,故曰沉。 滑則往來流利,如珠走盤而圓轉。 澀則往來艱澀,如刀刮竹而阻滯。 弦如弓弦,按之不移也。 緊如轉索,按之勁急也。 大乃脈體洪大,過於本位也。 小乃脈體收斂,不及本位也。 此脈之外,又有微、細、芤、革。 微者,虛微,似有似無也。 細者,細小,如發如絲也。 芤者,上有中無,如按蔥管也。 革者,外勁而堅,如按鼓皮也。 脈之形象不一,須於指下辨明,合證參考,自有定見。 |
然尤當審其脈之圓緩,並脈之胃氣。 圓緩者,脈來應指,至數均調,三部同等也,胃氣者,輕舉應指,重按柔和也。 若脈不圓緩,及無胃氣,輕病必重,重病必死。 |
又病脈之外,兼有死脈。 方書有蝦遊、魚翔、屋漏、雀啄、彈石諸說。 蝦遊者,如蝦之遊,魚翔者,如魚之擺鱗。 屋漏者,至不倫次,點滴稀疏。 雀啄者,如雀啄物,急疾渙散。 彈石者,堅硬牢實,如指彈石。 蝦遊、魚翔、屋漏,乃散漫不倫之脈也:雀啄、彈石,乃堅強不和之脈也。 方書之言,摹擬亦似,此皆脈無胃氣,應指無神也,見則必死。 |
又兩手三部之脈,地脈也,可以指診;面容之色,天脈也,用以目察。 六氣﹝six_climatic_factors﹞調和,五行不偏,自有正色,若面無正色,神氣不揚,夭色外呈,其壽不久。 |
諸脈之外,又有動脈。 動脈有二: 一則三部之脈,厥厥動搖,圓疾如豆也; 一則頭額喉旁,胸腹脛足,躍躍而動,此經脈﹝channel_vessel﹞循行環轉於空隙之處,微露其端,所謂流中溢外也。 |
又高陽生《脈訣》云:左心、小腸、肝、膽、腎、膀胱,右肺、大腸、脾、胃、包、三焦﹝triple_energizer﹞。 此一臟一腑相為配合,合《靈樞》之脈法也。 而《素問》脈法,又以兩手寸脈候上,關脈候中,尺脈候下。 約而言之,右寸候肺,左寸候心,而膻中、上焦﹝upper_energizer﹞,附於兩寸;右關候脾,左關候肝,而鬲中、中焦﹝middle_energizer﹞、胃、大小腸,附于兩關; |
尺中候腎與膀胱,無分左右,而季脇、血海﹝blood_sea﹞、下焦﹝lower_energizer﹞,附於兩尺。 此上以候上,中以候中,下以候下,《素問》之脈法為然也。 |
又仲師《傷寒論‧平脈篇》,更有診法,以三菽、六菽、九菽、十二菽之由輕而重,自舉而按,以候五臟﹝the_five_Zang_organs﹞之氣。 故曰如三菽之重者,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 |
按之至骨者,腎氣也。 此又以浮、中、沉診五臟﹝the_five_Zang_organs﹞之氣。 《傷寒論》之脈法為然也。 |
經論脈法,平素俱熟於胸中,則論病診視,無往不宜矣。 然有三部無脈,移於外絡,名為反關脈者,此又不可不知也。 總之,脈者,五臟﹝the_five_Zang_organs﹞、六腑﹝Six_Fu_Organs﹞之大原,有脈則生,無脈則死;三部脈平,病雖劇亦生,三部不平,病雖輕亦危。 |
又脈分左右,左主血,右主氣。 男為陽,陽者氣也,故男子之脈,宜於右旺;女為陰,陰者血也,故女子之脈,宜於左旺。 男子右脈和平,雖困無害,女子左脈和平,雖困亦無害。 蓋五臟﹝the_five_Zang_organs﹞所居之位,男居於左者,女則居於右,男居於右者,女則居於左。 《素問》云:男子左為逆,右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所從不同,則兩手左右所屬臟腑﹝organs﹞,亦當不同矣。 |
至診脈論病,如雲某脈系某病,某病得某脈,不但蛇足,且診視之下,亦難為據。 不若但論脈之有神無神、和緩與不和緩之為得也。 |
至如小兒之脈,亦如此法。 但小兒啼哭不馴,不能細診,只以一二指按之,脈來四五至,亦為和平;若按之而似有似無,或急疾無神,兼之病劇,亦不能生。 其視虎口而別以色,雲小兒脈有六七至者,皆妄談也。 診小兒之脈,須知小兒呼吸急疾,約以急疾應之可耳! |
由此推之,無論大小男女,凡病內虛者脈弱為宜,洪大則忌;初病外感者﹝external_contraction﹞,陽脈為宜,陰脈則忌。 其他《脈訣》之言,多屬不經,不可為信。欲求診脈之法者,考於《靈樞》,詳於《素問》,更合本論辨脈平脈,而會通之,則得其要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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