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真傳》(清‧高世栻)

 暑:

《經》云:在天為熱,在地為火。

 暑者,熱火之氣也。

 天有此熱火之氣,人亦有此熱火之氣。

 無分四時寒暑,凡病三陽,而見熱火之證,皆可言暑。

 是寒也,暑也,即陰陽之氣也。

 今人不明人身運氣之理,遇炎天酷暑之病,不曰傷暑,即曰中暑﹝heat_stroke_and_sunstroke﹞,香薷、石膏、竹葉、芩、連,概投混施,其殺人不知幾許矣!

 夏月之時,世人盡知有暑,用寒涼之藥,人皆曰宜也。

 服之不愈,則更服之,更服不愈,則頻服之,雖至於死,亦無怨言。

 若遇明者,洞鑒其源,投以溫藥,人皆曰不宜也。

 服之不效,必不再服,其心皇皇曰:此暑病也,可服熱藥乎?

 清涼之藥,恣意投之,厥身已斃,仍咎熱藥之非,則夏月寒涼殺人,所必不能免者。

 夫不能免而欲求其免,其在芻言之可聽乎!

 蓋暑者,四時之一氣也,暑何害於人哉!

 如暑而必傷人也,則長夏之時,盡人當病,何以烈日中奔走勞形者不病,而避暑于高堂大廈者反病耶?

 須知人病,皆其自取。

 吾身五運﹝five_evolutive_phases﹞安和,六氣﹝six_climatic_factors﹞均平,雖日在暑中而不病。

 若五運﹝five_evolutive_phases﹞有虧,六氣﹝six_climatic_factors﹞不振,陰虛則陽盛而熱證生,陽虛則陰盛而寒證起,寒病、暑病隨人身陰陽之氣而化生者也。

 如寒邪傷陽而化病,寒亦為熱;暑邪傷陰而化病,暑亦為寒。

 苟不以人身氣化之寒暑為憑,而以天氣之寒暑為定,真殺人不用刃矣!

 且夏月之時,人身上熱下寒,一如天氣雖暑,地下則寒,不觀井中水冷之極乎?

 人身丹田之氣,地下之水,亦若是也。

 凡治病者必顧其本,惟夏月之病,當溫補者,什之七八,宜涼瀉者,什之二三。

 凡人腎氣有餘,形體不勞,但感風暑。

 化為熱病,則香薷、白虎,一劑而痊,西瓜、涼水,服之而愈。

 醫見其痊癒也,遇暑邪入臟之證,亦以此藥治之,則一劑而殂者,比比矣。

 酷暑炎炎,朝病夕死,人謂疫氣流行而死者,皆因暑邪入臟病也。

 其病五六日而死者,亦因陽氣盡泄于外,穀氣不入,腎氣有虧,真氣內脫而死也。

 如是之病,惟參、芪、桂、附可以療之。

 療之而盡人皆愈也,人或信之;療之而間有一二不及療者,人必疑之而非之矣。

 余嘗思子產論政云: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焉。

 今人畏熱藥而喜寒涼,又何怪乎其多死哉!

 (戒人當暑月中,須知兼雜虛寒之證,不可恣意涼散。

 然言之未免太過,讀者當識其大旨,勿以辭害意可耳!)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辰奕0934-0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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