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園醫話》雜病類-久瀉﹝diarrhea﹞:

此症與上條腫脹,有連帶關係,學者應以意會。

 但久瀉二字,似不足為病名,余以中醫關於虛弱之瀉症,名目繁多,徒亂人意,故定此名,以資取法,凡日久泄瀉﹝diarrhea﹞,皆包括在內,但新得之瀉及痢疾,不出數星期者,不在此例,此久宇應特別注意。

【原因】

 此症唯一原因即為腸之衰弱,大約均由實證轉變而來,例如原病系新得之痢疾,實證因治不得法,耽延日久,數月或數年遂變為久泄。

 或大病之後,飲食不攝生,或身體素弱,又有不良嗜好,飲酒及手淫等或肺結核﹝TB﹞之蔓延,或營養不良,或高年衰弱,皆為本病原因。

 西醫所稱之慢性腸(炎)加答兒症,即屬此症,中醫則責之脾腎虛寒,其理一也。

【症候】

 一日之中,不斷如廁,或二、三次,或四、五次,晨起及夜間,尤易泄瀉﹝diarrhea﹞,其大便多溏稀,或下利如白油,或腹微痛脹滿,不思飲食﹝anorexia﹞,日漸衰弱,全身違和,肌膚甲錯,發脫氣促,虛汗,數月或數年之後,全身衰弱已極,漸致不起,在小兒尤危險,參閱後慢驚風﹝chronic_infantile_convulsion﹞症。

 卒能因此斷送生命。

【治法】

 此症治法,第一須嚴禁固形食物,在治療期間,每日飲食,尤應以流動而易消化者為准。

 其藥品,中藥則以收澀、例如粟殼、桑螵蛸等補氣﹝tonifying_qi﹞、例如參、芪補脾例如白術、山藥、茯苓補腎、例如補骨脂補陽,例如附子、肉桂皆有大效。

 至若調胃之藥,不過加入少許例如豆蔻三分以防補藥太重,妨礙胃氣。西藥則以阿片末,次硝酸蒼鉛,單那兒並為特效。

 單寧酸太害胃,不宜過用。

余治此症甚多,率于著手施治之始,預用小量之瀉劑,先刷清其腸胃。例如硫苦、重曹次則禁止固形食物,次即入於正式藥物治療法,以硝蒼等西藥,自晨至下午五點鐘,分三次與服,此指成人而言,小兒不必用西藥。至十點鐘以後,令服中藥一次,約一星期,必見大效。以後即將西藥分量酌減,仍分三次一日嗣即再將中藥分量酌減,在此時期,斟酌病情,中西藥亦可酌加。或變換其服藥時間,久久自能治癒矣,但此症只服中藥,或只服西藥,多不易根本治癒。此症服藥方法,例如臨睡時令服西藥,第二日晨,仍服西藥,午仍服西藥,下午五點鐘,服中藥一次,臨睡再服中藥一次,如此可以試服一星期。病勢漸減,則減去西藥,(或偶服一、二次)將中藥一劑之分量加重,一日三次,盡服中藥,約一星期。再將中藥改作膏劑,每日三次與服,大約一、二月之中,必能治癒,此症中西藥互用,讀者必有相當疑慮,實則此用藥法,余已實驗多年,毫無危險,但在小兒病,最忌阿片,故不可濫用西藥也。此症最易確認,只要常年累月泄瀉﹝diarrhea﹞頻頻,即可以此法治之。不論腹痛及所瀉有似痢疾之物與否,一律概從虛治。萬不可迷惑于中醫濕成五泄及噤口休息痢﹝intermittent_dysentery﹞等說,一入此迷陣,萬無治癒希望,且恐治絲愈棼,糾纏不清也。

【醫驗】

 門君,住北京齊化門內,北豆芽菜胡同四號,年五十二歲。前曾患紅白痢疾,一年前未能根本治癒後即漸漸泄瀉﹝diarrhea﹞,每日五、六次。黎明之時,必瀉一次,腹微痛,所瀉有白油樣膿粘物,亦有微痛,有時瀉稀溏糞,所服藥品復雜,久治不愈,病已年餘,漸漸衰弱。於廿六年七月就診,左脈弦細,右脈沉濡,認為脾腎虛寒,腸神經衰弱治宜澀補。其方列下:

第一方:(西藥)此藥晨服一次,午服一次,下午三點鐘服一次。(晚十點鐘,服中藥一次)。次硝酸蒼鉛6.0人參精0.2分六包,一日三次,二日分服。此方服後立見效,每日只瀉二次,又與下方,令掉換服之。

第二方:(西藥)此藥服法,與前第一方同,仍兼服中藥,遂收大效。次硝酸蒼鉛4.單那兒並3.0分六包,一日三次,二日分服。此方服後,每日瀉二次,後又加人參精0.2仍分六包,約服二星期,每日只瀉一次,三星期後,此方分量減一倍,此後每日服二次,或一次。

第二方:(中藥)此症根本非中藥不治,然中藥效力稍緩,故以西藥救濟之,不可只用西藥也。土炒白術(四錢)、懷山藥(六錢)、炒茯苓(四錢)、白扁豆(五錢)、杵大台參(四錢)、炙黃芪(四錢)、炮薑(一錢)、補骨脂(一錢)、酒炒砂仁米(三分)、杵粟殼(二錢)、炙甘草(一錢),薑棗引。此方效力極大,加減約服二十餘劑即痊癒。先停止西藥,又將此中藥方,加重分量,製成膏劑,一日三次,白開水化服一茶匙,約一月痊癒。

第四方:(中藥)此方系病癒後,已逾一年,患者又覺漸有泄瀉﹝diarrhea﹞,來診,與以此方。囑其每隔五,六日,即服一劑,至今健康已恢復。炒山藥(四錢)、雲茯苓(四錢)、土炒白術(四錢)、粟殼(四錢)、台參(三錢)、炙黃芪(三錢)、炮薑(錢半)、補骨脂(三錢)、桑螵蛸(二錢)、熟附片(一錢)、豆蔻(五分)、炙甘草(一錢),薑棗引,煎服。

此症最忌用一切治痢疾之藥,及清涼等藥,而中藥之內,所慣用之一切藥味;凡重濁不快之品,例如吳茱萸,烏梅、五味子等,均不宜用,以患者胃氣已衰,不能勝此等藥味,故有損無益也。其余順氣破氣之藥,一概禁用,丸藥恐害胃亦禁用,改用膏劑縱有虛脹,調其飲食可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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