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五行精氣學說:

1、能夠說明陰陽之間協調平衡關係的是:陰平陽秘。

2、能用陰陽的相互依存來解釋的是:陰損及陽。

3、在自然界的事物和現象中,陰陽的相對性表現為:陰陽的無限可分性。

4、可用陰陽的對立關係解釋的是:寒者熱之。

5、按照陰陽學說理論,描述屬陽的是無形的。

6、按照陰陽學說理論,描述中屬陰的是減退的。

7、用陰陽學說說明人體組織結構,不準確的是:背為陰,腹為陽。

8、關於「陰陽轉化」,說法不準確的是: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9、「陽勝則陰病」是指:陽偏勝的病變,必傷陰液。

10、「陰勝則陽病」是指:陰盛的病變,必須損傷人體的陽氣。

11、按五行配屬關係,肝胃屬於木。

12、陰陽的相互轉化是:有條件的。

13、根據五行的理論,「肝脾不和」屬於木乘土。

14、「子盜母氣」是指:子髒不足,導致母髒亦虛。

15、「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的病理傳變是:木乘土。

16、肝病及肺屬於相侮。

17、屬相侮關係的是:脾病及肝。

18、引火發元不是根據五行生克規律確定的治法。

19、古代醫學家採用「比類取象」的方法,按照事物的不同性質、作用與形態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不屬於金的是:五色之黑。

20、五行相克的規律和次序錯誤的是:火克木。

21、事物陰陽屬性的相對性表現在:在一定的條件下,陰陽雙方可以相互轉化;事物陰陽的無限可分性。

22、陰陽偏盛的治法包括:熱者寒之;寒者熱之。

23、對中醫學影響最為深刻的哲學思想是:五行學說,陰陽學說。

24、屬「母子關係」的是:木和火、水和木、水和金。

25、根據五行歸類,哪些徵象可作為心病的辨證依據:面見赤色,舌尖紅赤。

26、根據五行歸類,哪些徵象可作為腎病的辨證依據:耳鳴耳聾、牙齡枯槁。

27、應用陰陽學說說明人體病理變化的是:陽盛則熱,陰盛則寒;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重陽必陰,重陰必陽。

28、能用陰陽轉化的理論來解釋的變化是:寒極生熱、熱極生寒、重陰必陽。

29、用五行的乘侮規律來說明病理影響的是:脾病及肝、腎病及心、肝病及肺。

30、五行相侮關係中描述正確的有:金不中則木侮之;水不足則火侮之。

31、屬陰的特性有:抑制;減退;晦暗。

32、屬陽的特性有:溫熱、興奮、推動。

33、陰陽:陰陽是對相關事物或現象對立雙方屬性的概括。

34、陽損及陰:陽損及陰指陽虛到了一定程度時,因陽氣不足,無力化生陰液,進一步出現陰液亦虛的現象。

35、陰損及陽:陰損及陽指陰虛到了一定程度時,因陰虛不能滋養陽氣,進一步導致陽氣亦虛。

36、陰盛則寒:陰盛,多指陰邪致病,或陰邪滯留體內導致功能障礙,表現出一派寒象,故日「陰盛則寒」。

37、陽盛則熱:陽盛,多指陽邪致病,或機體功能亢奮,表現出一一派熱象,故日「陽盛則熱」。

38、陰虛則熱:陰虛則熱是由於陰虛,無力制約陽熱,可出現虛熱徵象。

39、陽虛則寒:陽虛則寒是由於陽虛,溫煦功能低下,不能制約陰液,可出現虛寒徵象。

40、五行: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及與之相關的不同事物之間的聯繫和變化。

41、相生:相生是指五行中某一行事物對於另一行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滋生的作用。  

42、相克:相克是指五行中某一行事物對於另一行事物具有制止、約束、削弱等作用。

43、相乘:相乘指相克太過而為病。

44、相侮:相侮指反克而為病。

45、陰和陽的特徵是什麼?

ANS:陰和陽的特徵可概括為:

 凡是運動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無形的、興奮的,都屬於「陽」;

 凡是相對靜止的、內向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有形的、抑制的,都屬於「陰」。

46、簡述陰陽的相關性、普遍性、相對性和可分性。

ANS:陰陽的相關性,指用陰陽所分析的事物或現象,應該是在同一範疇、同一層次或同一交點的,即相關基礎上的,不相關的事物或現象不宜分陰陽。

 陰陽的普遍性,指凡屬於相關的事物或現象,都可以用陰陽對其各自的屬性加以概括分析。

 陰陽的相對性,指各種事物或現象的陰陽屬性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陰陽的可分性,指陰或陽之中可再分陰陽。

47、簡述五行生克的規律和次序。

ANS

 五行相生的規律和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規律和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48、五行的相克與相乘有何異同?

ANS:相克和相乘的共同點:兩者都是相克關係。

 其不同點:前者是正常情況下的制約關係;後者是正常制約關係遭到破壞的異常相克現象,即相克太過。

 中醫學用前者說明生理現象而後者講的是病理關係。

49、簡述陰陽之間的相互關係。

ANS:陰陽之間的相互關係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陰陽的相互對立;

 陰陽的相互依存;

 陰陽的相互消長;

 陰陽的相互轉化。

50、舉例說明五行學說中的生克規律。

ANS:按五行生克規律:

 如肝(木)之氣太過,作為勝氣則過度克制脾(土),而使脾(土)之氣偏衰,土衰不能抑制腎(水)則水氣偏勝而加劇克制心(火),火氣受制而減弱克制肺(金)之力,於是金氣旺盛起來,把太過的肝(木)之氣克制下去,使其恢復正常。

 反之,若木氣不足,則將受到金的過度克制,同時又因木衰不能制土而引起土氣偏亢,土氣偏亢則加強抑水而水氣偏衰,水衰無以制火而火偏亢,火偏亢則導致金偏衰而不能制木,從而使不及的木氣複歸於平,以維持其正常調節狀態。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Prof.Chang,C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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