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 第二十

啟玄子次注,林億、孫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孫兆重改誤。

《氣交變大論》《五常政大論》

《氣交變大論篇》 第六十九

  《新校正》云:『詳此論專明氣交之變,乃五運太過不及,德化政令,災變勝復為病之事。』

黃帝問曰:『五運更治,上應天朞,陰陽往復,寒暑迎隨,真邪相薄,內外分離,六經波蕩,五氣傾移,太過不及,專勝兼併,願言其始,而有常名可得聞乎!』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此上帝所貴,先師傳之,臣雖不敏,往聞其旨。』

帝曰:『余聞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餘誠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眾子哀其不終,願夫子保于無窮,流于無極,余司其事則而行之,奈何?』

岐伯曰:『請遂言之也。上經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此之謂也。』

帝曰:『何謂也?』

岐伯曰:『本氣位也。位天者,天文也。位地者,地理也。通于人氣之變化者,人事也。故太過者,先天;不及者,後天,所謂治化而人應之也。』

  朞,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專勝,謂五運主歲太過也。兼併,謂主歲之不及也。常名,謂布化于太虛,人身參應,病之形診也。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朞之日,周而復始。」

  又云:「五氣運行,各終朞日。」

  《太始天元冊》文曰:「萬物資始,五運終天。」即五運更治,上應天朞之義也。』

  言非已心之生知,備聞先人往古受傳之遺旨也。

  至道者,非傳之難,非知之艱,行之難。聖人湣念蒼生,同居永壽,故屈身降志請受于天師。太上貴德,故後己,先人苟非其人,則道無虛授,黃帝欲仁慈惠遠,博愛流行,尊道下身,拯乎黎庶,乃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也。』

  夫道者,大無不包,細無不入,故天文地理人事鹹通。

  《新校正》云:『詳夫道者一節與《著至教論》文重。』

  三陰三陽,司天司地,以表定陰陽生化之紀,是謂位天、位地也。五運居中,司人氣之變化,故曰通于人氣也。

先天、後天謂生化氣之變化所主時也。太過,歲化先時至;不及,歲化後時至。

帝曰:『五運之化太過何如?』

岐伯曰:『歲木太過,風氣流行,脾土受邪。民病飧泄,食減體重,煩寃腸鳴,腹支滿,上應歲星。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化氣不政,生氣獨治,雲物飛動,草木不寧,甚而搖落,反脇痛而吐甚,衝陽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太過,謂歲氣有餘也。

  《新校正》云:『詳太過五化具《五常政大論》中。』

  木餘故土氣卑屈。

  飧泄,謂食不化而下出也。脾虛,故食減體重、煩寃腸鳴、腹支滿也。歲木氣太盛,歲星光明逆守星屬分,皆災也。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

  凌犯太甚,則遇于金,故自病。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肝脈太過則令人喜怒,忽忽眩冒巔疾,為肝實而然。」

  則此病不獨木太過遇金自病,肝實亦自病也。』

  諸壬歲也,木餘土抑,故不能布政于萬物也。生氣,木氣也,太過故獨治而生化也,風不務德,非分而動,則太虛之中,雲物飛動,草木不寧,動而不止,金則勝之,故甚則草木搖落也,脇反痛,木乘土也。衝陽,胃脈也,木氣勝而土氣乃絕,故死也。金復而太白逆守屬星者,危也。其災之發,害于東方,人之內應,則先害于脾,後傷肝也。書曰:『滿招損。』此其類也。

  《新校正》云:『詳此太過五化,言星之例有三,木與土運,先言歲鎮,後言勝己之星。火與金運,先言熒惑太白,次言勝已之星,後再言熒惑太白。水運先言辰星,次言鎮星後,再言辰星兼見已勝之星也。』

歲火太過,炎暑流行,金肺受邪。民病瘧、少氣、欬喘、血溢、血泄、注下、嗌燥、耳聾、中熱、肩背熱。上應熒惑星

  甚則胸中痛、脇支滿、脇痛、膺背肩胛間痛、兩臂內痛、身熱骨痛而為浸淫

  收氣不行,長氣獨明,雨水霜寒,上應辰星

  上臨少陰,少陽火燔,冰泉涸,物焦槁,病反譫妄狂越,欬喘息鳴,下甚,血溢泄不已,太淵絕者死不治,上應熒惑星

  火不以德,則邪害于金,若以德行則政和平也。

  少氣,謂氣少不足以息也。血泄,謂血利便血也。血溢,謂血上出于七竅也。

  注下,謂水利也。中熱,謂胸心之中也。背,謂胸中之府,肩接近之,故胸、心中及肩背熱也。火氣太盛,則熒惑光芒逆臨宿屬分,皆災也。

  《新校正》云:『詳火盛而剋金,寒熱交爭,故為瘧。按《藏氣法時論》云:「肺病者欬喘,肺虛者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脇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

  火無德令,縱熱害金,水為復讎,故火自病。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心脈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此云骨痛者誤也。』

  今詳「水」字當作「冰」。

  金氣退避,火氣獨行,水氣折之,故雨雪冰雹及徧降霜寒而殺物也。水復于火,天象應之,辰星逆凌,乃寒災于物也。占辰星者,常在日之前後三十度,其災發之當至,南方在人之應,則內先傷肺後反傷心。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雨水霜寒」作「雨冰霜雹」。』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赫曦之紀,上徵而收氣後。」

  又《六元正紀大論》云:「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臨者。」太過不及皆曰天符。』

  諸戊歲也,戊午、戊子歲,少陰上臨;戊寅、戊申歲,少陽上臨;是謂天符之歲也。太淵,肺脈也,火勝而金絕故死。

  火既太過,又火熱上臨,兩火相合,故形斯候。熒惑逆犯宿屬,皆危。

  《新校正》云:『詳戊辰、戊戌歲,上見太陽,是謂天刑運,故當盛而不得盛,則火化減半,非太過又非不及也。』

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

 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體重煩寃,上應鎮星

 甚則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瘈、腳下痛、飲發、中滿食減、四支不舉

 變生得位,藏氣伏化,氣獨治之,泉湧河衍,涸澤生魚,風雨大至,土崩潰鱗,見于陸病,腹滿、溏泄、腸鳴、反下甚而太谿絕者死不治,上應歲星

  土無德乃爾。

  腹痛,謂大腹、小腹痛也。清厥,謂足逆冷也。意不樂,如有隱憂也。土來刑水,象應之。鎮星逆犯宿屬則災。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腎病者,身重,腎虛者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脾主肌肉,外應四支,又其脈起于足中指之端,循核骨內側,斜出絡跗,故病如是。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病者,身重善飢,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

  又《玉機真藏論》云:「脾太過,則令人四支不舉。」』

  《新校正》云:『詳太過五化,獨此言變生,得位者,舉一而四,氣可知也,又以土王時月難知,故此詳言之也。』

  諸甲歲也。得位,謂季月也,藏水氣也,化土氣也,化太過故水藏伏匿而化氣獨治,

  土勝木復,故風雨大至,水泉湧,河渠溢,乾澤生魚,濕既甚矣,風又鼓之,故土崩潰土。崩潰,謂垣頹岸什山落地入也。

  河溢泉湧,枯澤水滋,鱗物豊盛,故見于陸地也。太谿,腎脈也,土勝而水絕,故死木來折土,天象逆臨,加其宿屬,正可憂也。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也。」』

歲金太過,燥氣流行,肝木受邪。民病兩脇下、少腹痛、目赤痛、眥瘍、耳無所聞。肅殺而甚,則體重煩寃、胸痛引背、兩脇滿,且痛引少腹,上應太白星。甚則喘欬逆氣、肩背痛、尻陰股膝髀足皆病,上應熒惑星。收氣峻,生氣下,草木斂蒼,乾凋隕病,反暴痛,胠脇不可反側,欬逆甚而血溢,太衝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腨﹝月耑﹞:音,ㄔㄨㄢˋ。腨:小腿肚。】

  金暴虐乃爾。

  兩脇,謂兩乳之下,脅之下也。小腹,謂齊下兩傍骨內也。目赤,謂白睛色赤也。痛,謂滲痛也。眥,謂四際臉睫之本也。

  金氣已過,肅殺又甚,木氣內畏,感而病生,金盛應天,太白明大,加臨宿屬,心受災害。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肝病者,兩脇下痛引少腹,肝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

  又《玉機真藏論》云:「肝脈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脇胠滿也。」』

→【﹝目巟﹞:音荒】

  火氣復之,自生病也,天象示應在熒惑,逆加守宿屬,則可憂也。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肺病者,喘欬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足皆痛。」』

  《新校正》云:『詳此云反暴痛,不言何所痛者,按《至真要大論》云:「心脇暴痛不可反側,則此乃心脇暴痛也。」』

  諸庚歲也,金氣峻瘧,木氣被刑,火未來復,則如是也。斂,謂已生枝葉,斂附其身也。太衝,肝脈也,金勝而木絕,故死,當是之候,太白應之,逆守星屬,病皆危也。

  《新校正》云:『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歲,上見少陰、少陽司天,是謂天刑運。金化減半,故當盛而不得盛,非太過又非不及也。』

歲水太過,寒氣流行,邪害心火

 民病身熱、煩心、躁悸、陰厥、上下中寒、譫妄、心痛、寒氣早至,上應辰星

 甚則腹大、脛腫、喘欬、寖汗出、憎風

 大雨至,埃霧朦鬱,上應鎮星

 上臨太陽,雨冰雪霜不時降,濕氣變物,病反腹滿、腸鳴、溏泄、食不化,渴而妄冒,神門絕者,死不治,上應熒惑辰星

  水不務德,暴虐乃然。

  悸,心跳動也。譫,亂語也。妄,妄見聞也。天氣水盛,辰星瑩明,加其宿屬,災乃至。

  《新校正》云:『按陰厥在後,金不及復,則陰厥有注。』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腎病者,腹大、脛腫、喘欬、身重、寖汗出、憎風。」

  再詳太過五化,木言化氣不政,生氣獨治;火言收氣不行,長氣獨明;土言藏氣伏,長氣獨治;金言收氣峻,生氣下;水當言藏氣乃盛,長氣失政,今獨亡者,闕文也。』

  水盛不已為土所乘,故彰斯候。埃霧朦鬱,土之氣。腎之脈,從足下上行入腹,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生是病。腎為陰,故寖則汗出而憎風也。臥寖汗出即其病也,夫土氣勝折水之強,故鎮星明盛昭其映也。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流衍之紀,上羽而長,氣不化。」

  又《六元正紀大論》云:「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臨者,太過不及皆曰天符。」』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

  諸丙歲也。丙辰、丙戌歲,太陽上臨,是謂天符之歲也。寒氣太甚,故雨化為冰雪。雨冰則雹也,霜不時降,彰其寒也。土復其水,則大雨霖霪,濕氣內深,故物皆濕變。神門,心脈也。水勝而火絕故死,水盛太甚則熒惑減曜,辰星明瑩,加以逆守宿屬,則危亡也。

  《新校正》云:『詳太過五獨記,火水之上臨者,火臨火,水臨水,為天符,故也。火臨水為逆,水臨木為順,火臨土為順。水臨土為運勝天,火臨金為天刑運,水臨金為逆。更不詳出也。又此獨言上應熒惑辰星,舉此一例餘從而可知也。』

*附註:木,歲星。火,熒惑星。土,鎮星。金,太白星。水,辰星。

帝曰:『善。其不及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歲木不及,燥廼大行,生氣失應,草木晚榮,肅殺而甚,則剛木辟著,悉萎蒼乾,上應太白星。民病中清、胠脇痛、少腹痛、腸鳴、溏泄,涼雨時至,上應太白星,其榖蒼。上臨陽明,生氣失政,草木再榮,化氣廼急,上應太白、鎮星,其主蒼早。復則炎暑流火,濕性燥,柔脆草木焦槁,下體再生,華實齊化,病寒熱、瘡瘍、疿胗、癰痤,上應熒惑、太白,其榖白堅。白露早降,收殺氣行,寒雨害物,蟲食甘黃,脾土受邪,赤氣後化,心氣晚治,上勝肺金,白氣廼屈,其榖不成,欬而鼽,上應熒惑、太白星

→【﹝月少﹞:音渺】

  謂政化少也。

  《新校正》云:『詳不及五化,具《五常政大論》中。』

  清冷時至,加之薄寒,是謂燥氣。燥,金氣也。

  後時之,謂失應也。

  天地淒滄,日見朦昧,謂雨非雨,謂晴非晴,人意慘然,氣象凝斂,是為肅殺甚也。剛,勁硬也。辟著,謂辟著,枝莖乾而不落也。柔,緛也。蒼,青也。柔木之葉,青色不變而乾卷也,木氣不及,金氣乘之,太白之明,光芒而照其空也。

  《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民病證中,上應之星,皆言運星失色,畏星加臨,宿屬為災,此獨言畏星,不言運星者,經文闕也,當云:「上應太白星、歲星。」』

  金氣乘木,肝之病也。乘此氣者,腸中自鳴,而溏泄者,即無胠脇少腹之痛疾也。微者善之,甚者止之,遇夏之氣亦自止也,遇秋之氣而復有之。涼雨時至,謂應時而至也,金土齊化,故涼雨俱行。火氣來復,則夏雨少。金氣勝木,太白臨之,加其宿屬分,皆災也。金勝畢歲,火氣不復,則蒼色之榖不成實也。

  《新校正》云:『詳中清、胠脇痛、少腹痛,為金乘木,肝病之狀。腸鳴溏泄,乃脾病之證,蓋以木少脾土無畏侮,反受邪之故也。』

  諸丁歲也。丁卯、丁酉歲,陽明上臨,是謂天刑之歲也。金氣承天,下勝于木,故生氣失政。草木再榮,生氣失政,故木華晚啟,金氣抑木,故秋夏始榮,結實成熟,以化氣急速,故晚結成就也。金氣勝木,天應同之,故太白之見,光芒明盛,木氣既少,土氣無制,故化氣生長急速,木少金勝,天氣應之,故鎮星太白潤而明也,蒼色之物又早凋落,木少金乘故也。

  《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獨紀木上臨陽明,土上臨厥陰,水上臨太陰。不紀木上臨厥陰,土上臨太陰,金上臨陽明者,經之旨各記其甚者也,故于太過運中,只言火臨火,水臨水,此不及運中,只言木臨金,土臨木,水臨土,故不言厥陰臨木,太陰臨土,陽明臨金也。』

  火氣復金,夏生大熱,故萬物濕性時變為燥,流火爍物,故柔脆草木及蔓延之類,皆上乾死而下體再生,若辛熱之草,死不再生也,小熱者死少,大熱者死多,火大復已,土氣間至,則涼雨降,其酸苦甘鹹性寒之物乃再發生,新開之與先結者齊承化而成熟,火復其金,太白減曜,熒惑上應,則益光芒,加其宿屬則皆災也,以火反復,故曰白堅之,穀秀而不實。

  陽明上臨,金自用事,故白露早降,寒涼大至,則收殺氣行,乙太陽居土濕之位,寒濕相合,故寒雨害物,少于成實,金行伐木,假途于土,子居母內,蟲之象也,故甘物黃物,蟲蠹食之,清氣先勝,熱氣後復,復已乃勝,故火赤之氣後生化也。赤後化,謂草木赤華及赤實者,皆後時而再榮秀也,其五藏,則心氣晚王,勝于肺。心勝于肺,則金之白氣乃屈退也。金,穀稻也。鼽,鼻中水出也。金為火勝,天象應同,故太白芒減,熒惑益明。

歲火不及,寒廼大行,長政不用,物榮而下,凝慘而甚,則陽氣不化,廼折榮美,上應辰星。民病胸中痛,脇支滿,兩脇痛,膺背肩胛間及兩臂內痛。鬱冒朦昧,心痛暴,胸腹大,脇下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屈不能伸,髖髀如別,上應熒惑辰星,其榖丹。復則埃鬱,大雨且至,黑氣廼辱,病鶩溏、腹滿、食飲不下、寒中、腸鳴、泄注、腹痛、暴攣、痿痺、足不任身,上應鎮星辰星,玄榖不成

  火少水勝,故寒廼大行,長政不用,則物容卑下,火氣既少,水氣洪盛,天象出見,辰星益明。

  《新校正》云:『詳此證與火太過甚,則反病之狀同,傍見《藏氣法時論》。』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虛則胸腹大,脇下與腰背相引而痛。」』

  諸癸歲也。患以其脈行于是也,火氣不行,寒氣禁固,髖髀如別,屈不得伸,水行乘火,故熒惑芒減,丹穀不成。辰星臨其宿屬之分,則皆災也。

  埃鬱雲雨,土之用也。復寒之氣必以濕,濕氣內淫則生腹疾,身重故如是也。黑氣,水氣也。辱,屈辱也。鶩,鴨也。上復于水,故鎮星明潤,臨犯宿屬,則民受病災矣。

歲土不及,風廼大行,化氣不令,草木茂榮,飄揚而甚,秀而不實,上應歲星。民病飧泄、霍亂、體重、腹痛、筋骨繇復、肌肉瞤酸、善怒、藏氣舉事、蟄蟲早附、鹹病寒中,上應歲星、鎮星,其榖。復則收政嚴峻,名木蒼凋,胸脇暴痛,下引少腹,善大息,蟲食甘黃,氣客于脾,榖廼減,民食少失味,蒼榖廼損,上應太白歲星。上臨厥陰,流水不冰,蟄蟲來見,藏氣不用,白廼不復,上應歲星,民廼康

  木無德也。木氣專行,故化氣不令,生氣獨擅,故草木茂榮,飄揚而甚,是木不以德,土氣薄少,故物實不成。不實,謂粃惡也,土不及木乘之,故歲星之見潤而明也。

  諸己歲也。風客于胃,故病如是,土氣不及,水與齊化,故藏氣舉事,蟄蟲早附于陽氣之所,人皆病中寒之疾也。繇,搖也。筋骨搖動已,復常則已。繇,復也。土抑不伸,若歲星臨宿屬,則皆災也。

  《新校正》云:『詳此文云筋骨繇復,王氏雖注,義不可解,按《至真要大論》云:「筋骨繇併。」疑此「復」字「併」字之誤也。』

  金氣復木,故名木蒼凋,金入于土,母懷子也,故甘物黃物蟲食其中,金入土中,故氣客于脾,金氣大來與土仇復,故減實榖不成也。

  太白芒盛,歲減明也,一經少此六字,缺文耳。

  己亥、己巳歲,厥陰上臨其歲,少陽在泉,火司于地,故蟄蟲來見,流水不冰也,金不得復,故歲星之象如常,民康不病。

  《新校正》云:『詳木不及,上臨陽明,水不及,上臨太陰,俱後言復。此先言復,而後舉上臨之候者,蓋白廼不復,嫌于此年有復也。』

歲金不及,炎火廼行,生氣廼用,長氣專勝,庶物以茂,燥爍以行,上應熒惑星。民病肩背瞀重、鼽嚏、血便注下、收氣廼後,上應太白星,其榖堅芒。復則寒雨暴至,廼零冰雹霜雪殺物,陰厥且格,陽反上行,頭腦戶痛,延及囟頂,發熱,上應辰星。丹榖不成,民病口瘡,甚則心痛

  火不務德,而襲金危,炎火既流,則夏生大熱,生氣舉用,故庶物蕃茂,燥爍氣至,物不勝之。爍勝之,爍石流金,涸泉焦草,山澤燔爍,雨乃不降,炎火大盛,天象應之,熒惑之見而大明也。

  諸乙歲也。瞀,謂悶也,受熱邪故生是病。收,金氣也,火先勝故收氣,後火氣勝金,金不能盛,若熒感逆守宿屬之分,皆受病。

  《新校正》云:『詳其穀堅芒白色可見,故不云其穀白也。

  《經》云:「上應太白,以前後例相照,經脫熒惑二字,及詳王注言熒惑逆守之事,益知經中之闕也。」』

  《新校正》云:『詳不及之運,剋我者行勝,我者之子來復,當來復之後勝,星減曜,復星明,大此只言上應辰星,而不言熒惑者,闕文也,當云上應辰星熒惑。』

  寒氣折火,則見冰雹霜雪,冰雹先傷而霜雪後損,皆寒氣之常也。其災害廼傷于赤化也。諸不及而為勝,所犯子氣復之者,皆歸其方也。陰厥,謂寒逆也。格,至也,亦拒也。水行折火,以救困金,天象應之,辰星明瑩,赤色之榖為霜雹損之。

歲水不及,濕廼大行,長氣反用,其化廼速,暑雨數至,上應鎮星。民病腹滿、身重、濡泄、寒瘍流水、腰股痛發、膕股膝不便、煩寃、足痿清厥、腳下痛,甚則跗腫。藏氣不政,腎氣不衡,上應辰星,其榖秬。上臨太陰,則大寒數舉,蟄蟲早藏,地積堅冰,陽光不治,民病寒疾于下,甚則腹滿、浮腫,上應鎮星,其主榖。復則大風暴發,草偃木零,生長不鮮,面色時變,筋骨併辟,肉膶瘛,目視䀮䀮,物疏璺,肌肉胗發,氣并鬲中,痛于心腹,黃氣廼損,其榖不登,上應歲星

  濕大行,謂數雨也。化速,謂物早成也。火濕齊化,故暑雨數至,乘水不及而土勝之,鎮星之象,增益光明,逆凌留犯,其又甚矣。

  藏氣不能申其政令,故腎氣不能內致和平。衡,平也。辰星之應,當減其明或遇鎮星臨屬宿者乃災。

  《新校正》云:『詳經云上應辰星,注言鎮星,以前後例相校此經,闕鎮星二字。』

  《新校正》云:『詳木不及,上臨陽明,上應太白鎮星,此獨言鎮星而不言熒惑者,文闕也。蓋水不及而又上臨太陰,則鎮星明盛,以應土氣專盛,水既益弱,則熒惑無畏而明大。』

  諸辛歲也。辛丑、辛未歲,上臨太陰,太陽在泉,故大寒數舉也,土氣專盛,故鎮星益明。穀應天歲成也。

  木復其土,故黃氣反損而榖不登也,謂實不成,無以登祭器也,木氣暴復,歲星下臨宿屬分者災。

  《新校正》云:『詳此當云「上應歲星鎮星」爾。』

帝曰:『善。願聞其時也。』

岐伯曰:『悉哉問也,木不及,春有鳴條律暢之化,則秋有霧露清涼之政;春有慘淒殘賊之勝,則夏有炎暑燔爍之復,其眚東。其藏肝,其病內舍胠脇,外在關節。火不及,夏有炳明光顯之化,則冬有嚴肅霜寒之政;夏有慘淒凝冽之勝,則不時有埃昏大雨之復,其眚南。其藏心,其病內舍膺脇,外在經絡。土不及,四維有埃雲潤澤之化,則春有鳴條鼓拆之政;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則秋有肅殺霖霪之復,其眚四維。其藏脾,其病內舍心腹,外在肌肉四支。金不及,夏有光顯鬱蒸之令,則冬有嚴凝整肅之應;夏有炎爍燔燎之變,則秋有冰雹霜雪之復,其眚西,其藏肺,其病內舍膺脇肩背,外在皮毛。水不及,四維有湍潤埃雲之化,則不時有和風生發之應;四維發埃昏驟注之變,則不時有飄蕩振拉之復,其眚北。其藏腎,其病內舍腰脊骨髓,外在谿谷踹膝

  化,和氣也。勝,金氣也。復,火氣也。火復于金,悉因其木,故災眚之作皆在東方,餘眚同。

  《新校正》云:『按木火不及,先言春夏之化。秋冬之政者,先言木火之政,化次言勝復之變也。』

  東方,木之主也。

  化,火德也。勝,水虐也。復,土變也。南方,火也。

  南方,心之主也。

  東南、東北、西南、西北,方也。維,隅也,謂日在四隅月也。

  《新校正》云:『詳土不及亦先言政化,次言勝復。』

  四維,中央脾之主也。

  西方,肺之主也。

  飄蕩振拉大風所作。

  《新校正》云:『詳金水不及,先言火土之化令與應,故不當秋冬而言也,次言者火土勝復之變也,與木火土之例不同者,互文也。』

  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夫五運之政,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化者應之,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故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此之謂也。』

  失常之理,則天地四時之氣閉塞而無所運行,故動必有靜,勝必有復,乃天地陰陽之道。

  《新校正》云:『按故曰已下與《五運行大論》同,上兩句又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彼云:「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也。」』

帝曰:『夫子之言,五氣之變,四時之應,可謂悉矣。夫氣之動亂,觸遇而作,發無常會,卒然災合,何以期之?』

岐伯曰:『夫氣之動變,固不常在,而德化政令,災變不同,其候也。』

帝曰:『何謂也?』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其德敷和,其化生榮,其政舒啟,其令風,其變振發,其災散落。南方生熱,熱生火,其德彰顯,其化蕃茂,其政明曜,其令熱,其變銷爍,其災燔。中央生濕,濕生土,其德溽蒸,其化豐備,其政安靜,其令濕,其變驟注,其災霖潰。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清潔,其化緊斂,其政勁切,其令燥,其變肅殺,其災蒼隕。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淒滄,其化清謐,其政凝肅,其令寒,其變凓冽,其災冰雪霜雹。是以察其動也,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變有災,而物由之,而人應之也。』

  敷,布也。和,和氣也。榮,滋榮也。舒,展也。啟,開也。振,怒也。發,出也。散,謂物飄零而散落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和,其化為榮,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眚為隕。」義與此通。』

  《新校正》云:『詳《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顯,其化為茂,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

  溽,濕也。蒸,熱也。驟注,急雨也。霖,久雨也。潰,爛泥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濡,其化為盈,其政為謐,其令雲雨,其變動注,其眚淫潰。」』

  緊,縮也。斂,收也。勁,銳也。切,急也。燥,乾也。肅殺,謂風動草樹,聲若乾也,殺氣太甚則木青乾而落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清,其化為斂,其政為勁,其令霧露,其變肅殺,其眚蒼落。」』

  淒滄,薄寒也。謐,靜也。肅,中列嚴整也。凓冽,甚寒也。冰雪霜雹,寒氣凝結所成,水復火,則非時而有也。

  《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寒,其化為肅,其政為靜,其變凝冽,其眚冰雹。」』

  夫德化政令,和氣也,其動靜勝復施于萬物,皆悉生成。變與災,殺氣也,其出暴速,其動驟急,其行損傷,雖皆天地自為動靜之用,然物有不勝其動者,且損且病且死焉。

帝曰:『夫子之言歲候不及其太過,而上應五星,今夫德化政令,災眚變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動,其亦為之變乎!』

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應也。卒然而動者,氣之交變也,其不應焉,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

帝曰:『其應奈何?』

岐伯曰:『各從其氣化也。』

帝曰:『其行之徐疾逆順何如?』

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謂省下。以道而去,去而速來,曲而過之,是謂省遺過也。久留而環,或離或附,是謂議災與其德也。應近則小,應遠則大,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眚即也。小常之一,其化減,小常之二,是謂臨視,省下之過與其德也

  德化政令,氣之常也;災眚變易,氣卒交會而有勝負者也。常,謂歲四時之氣不差。略刻者,不常不久也。

  歲星之化,以風應之;熒惑之化,以熱應之;鎮星之化,以濕應之;太白之化,以燥應之;辰星之化,以寒應之。氣變則應,故各從其氣化也。上文言復勝皆上應之,今經言應常不應卒,所謂無大變易而不應,然其勝復,當色有枯燥潤澤之異,無見小大以應之。

  以道,謂順行。留久,謂過應留之日數也。省下,謂察天下人君之有德有過者也。

  順行已去,已去輒逆行而速,委曲而經過,是謂遺其過而輒省察之也。行急行緩,往多往少,蓋謂罪之有大有小,按其遺而斷之。

  環,謂如環之遶,盤迴而不去也。火議罪,金議殺,土木水議德也。

  近,謂犯星常在。遠,謂犯星去久。大小,謂喜慶及罰罪事。

  甚,謂政令大行也。發,謂起也,即至也,金火有之。

  省,謂省察萬國、人吏、侯王有德有過者也。故侯王人吏,安可不深思誠慎邪。

德者,福之;過者,伐之。是以象之見也,高而遠則小,下而近則大。故大則喜怒邇,小則禍福遠。歲運太過,則運星北越。運氣相得,則各行以道。故歲運太過,畏星失色而兼其母。不及,則色兼其所不勝。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閔閔之當,孰者為良。妄行無徵,示畏侯王。』

  有德則天降福以應之,有過者天降禍以淫之,則知禍福無門,惟人所召爾。

  見物之理也。

  象見高而小,既未即禍亦未即福,象見下而大,福既不遠,禍亦未遙,但當脩德省過,以候厥終,苟未能慎禍,而務求福祐,豈有是者哉。

  火運火星,木運木星之類也。北越,謂北而行也。

  無剋伐之嫌,故守常而各行于中道。

  木失色而兼玄,火失色而兼蒼,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黃,水失色而兼白,是謂兼其母也。

  木兼白色,火兼玄色,土兼蒼色,金兼赤色,水兼黃色,是謂兼不勝也。

  《新校正》云:『詳肖者至為良,與蘭靈祕典論重,彼有注。』

  不識天意,心私度之,妄言災咎,卒無徵驗,適足以示畏之兆于侯王,熒惑于庶民矣。

帝曰:『其災應何如?』

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徵應有吉凶矣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

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謹察之。』

帝曰:『六者高下異乎!』

岐伯曰:『象見高下,其應一也,故人亦應之。』

  五星之至,相王為時盛,囚死為衰,東行凌犯為順,災輕;西行凌犯為逆,災重。留守日多則災深,留守曰少則災淺,星喜潤則為見善,星怒操憂喪則為見惡。宿屬,謂所生月之屬,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相分所屬之位也。命勝星不災不害,不勝星為災小,重命與星相得,雖災無害。災者,獄訟疾病之謂也,雖五星凌犯之事,時遇星之囚死時月,雖災不成,然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譖獄訟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鬱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跗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衝蓄之憂,故曰:『徵應有吉凶也。』

  夫五星之見也,從夜深見之,人見之喜星之喜也,見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眾同,星之喪也;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臨人芒彩,滿溢其象。懍然,星之怒也。澤,洪潤也。燥,乾枯也。

  觀象覩色,則中外之應,人天鹹一矣。

帝曰:『善。其德化政令之動靜損益皆何如?』

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災變不能相加也。勝復盛衰,不能相多也。往來小大,不能相過也。用之升降,不能相無也。各從其動,而復之耳。』

  天地動靜,陰陽往復,以德報德,以化報化,政令災眚,及動復亦然,故曰:『不能相加也。』

  勝盛復盛,勝微復微,不應,以盛報微,以化報變,故曰:『不能相多也。』

  勝復日數多少皆同,故曰:『不能相過也。』

  木之勝金,必報火土,金水皆然,未有勝而無報者,故氣不能相使無也。

  動必有復,察動以言復也。

  《易》曰:『吉凶悔吝者,生乎動。』此之謂歟,天雖高不可度,地雖廣不可量,以氣動復,言之其猶視其掌矣。

帝曰:『其病生何如?』

岐伯曰:『德化者,氣之祥;政令者,氣之章;變易者,復之紀;災眚者,傷之始;氣相勝者和不相勝者,病重感于邪則甚也。』

帝曰:『善。所謂精光之論,大聖之業,宣明大道,通于無窮,究于無極也。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于人;善言古者,必驗于今;善言氣者,必彰于物;善言應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歟!』

廼擇良兆而藏之靈室,每旦讀之,命曰:『氣交變。』非齊戒不敢發,慎傳也

  祥,善應也。章,程也,式也。復紀,謂報復之綱紀也。重感,謂年氣已不及,天氣又見剋殺之氣,是為重感。重,謂重累也。

  太過不及,歲化無窮,氣交遷變,流于無極,然天垂象,聖人則之以知吉凶,何者?歲太過而星大或明瑩,歲不及而星小或失色,故吉凶可指而見也。吉凶者,何謂?物稟五常之氣以生成,莫不上參應之,有否有宜,故曰吉凶斯至矣,故曰:『善言天者,必應于人也。』言古之道而今必應之,故曰:『善言古者,必驗于今也。』化氣生成,萬物皆稟,故言氣應者,以物明之,故曰:『善言應者,必彰于物也。』彰,明也,氣化之應,如四時行,萬物備,故善言應者,必同天地之造化也。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言萬物化變終始,必契于神明運為,故言化變者,通于神明之理,聖人智周萬物,無所不通,故言必有發,動無不應之也。

  靈室,謂靈蘭室,黃帝之書府也。

  《新校正》云:『詳此文與《六元正紀大論》末同。』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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