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微旨大論篇》 第六十八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天之道也,如迎浮雲,若視深淵,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①。夫子數言,謹奉天道,余聞而藏之,心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願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天之道可得聞乎②!』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①深淵靜瀅而澄澈,故視之可測其深淺,浮雲飄泊而合散,故迎之莫詣其邊涯,言蒼天之象如淵,可視乎!鱗介運化之道,猶雲莫測其去留,六氣深微,其于運化,當知是喻矣。

  《新校正》云:『詳此文與《疏五過論》文重。』

  ②運化生成之道也。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①?』

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②。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也③。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此之謂也④。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⑤。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⑥。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⑦。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⑧。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⑨。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⑩。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①六六之節,經已荅,問天師夫敷其旨,故重問之。

  ②上下,謂司天地之氣二也,餘左右四氣,在歲之左右也。

  ③標,末也,聖人南面而立,以閱氣之至也。

  ④移光,謂日移光。定位,謂面南觀氣,正立觀歲數,氣之至則氣可待之也。

  ⑤少陽南方火,故上見火氣治之,與厥陰合,故中見厥陰也。

  ⑥陽明西方金,故上燥,氣治之,與太陰合,故氣燥之下,中見大陰也。

  ⑦太陽北方水,故上寒氣治之,與少陰合,故寒氣之下,中見少陰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所至,為寒生,中為溫。」與此義同。』

  ⑧厥陰東方木,故上風氣治之,與少陽合,故風氣之下,中見少陽也。

  ⑨少陰東南方君火,故上熱氣治之,與太陽合,故熱氣之下,中見太陽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與此義同。』

  ⑩太陰西南方土,故上濕氣治之,與陽明合,故濕氣之下,中見陽明也。

  本,謂元氣也。氣則為主,則文言著矣。

  《新校正》云:『詳注云:「文言著矣。」疑誤。』

  本者,應之元。標者,病之始。病生形用,求之標,方施其用,求之本,標本不同,求之中,見法萬全。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六氣標本不同,氣有從本者,有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故從本者化生于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①?』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②。』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③?』

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則病④。』

帝曰:『善。請言其應?』

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⑤。』

  ①皆謂天之六氣也。初之氣起于立春前十五日,餘二三四五終氣次至,而分治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

  ②時至而氣至,和平之應,此則為平歲也。假令甲子歲氣有餘于癸亥歲,未當至之期,先時而至也;乙丑歲氣不足于甲子歲,當至之期,後時而至也,故曰『來氣不及、來氣有餘也。』言初氣之至期如此。歲氣有餘,六氣之至皆先時;歲氣不及,六氣之至皆後時;先時後至,後時先至,各差十三日而應也。

  《新校正》云:『按金匱要略云:「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冬至之後,得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陰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以得甲子而天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時,此為至而太過。」此亦論氣應之一端也。』

  ③言太過不及,歲當至晚至早之時應也。

  ④當期為應,愆時為否,天地之氣,生化不息,無止礙也。不應有而有,應有而不有,是造化之氣失常,失常則氣變,變常則氣血紛撓而為病也,天地變而失常,則萬物皆病。

  ⑤物之生榮有常時,脈之至有常期,有餘歲早,不及歲晚,皆依期至也。

帝曰:『善。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①。復行一步,土氣治之②。復行一步,金氣治之③。復行一步,水氣治之④。復行一步,木氣治之⑤。復行一步,君火治之⑥。

  ①日出,謂之顯明,則卯地,氣分春也。自春分後六十日有奇,斗建卯正至于巳,正君火位也。自斗建巳正至未之中,三之氣分,相火治之,所謂少陽也。君火之位,所謂少陰熱之分也,天度至此,暄淑大行,居熱之分,不行炎暑,君之德也。少陽居之,為僣逆,大熱早行,疫癘乃生;陽明居之,為溫涼不時;太陽居之,為寒雨閒熱;厥陰居之,為風濕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天下疵疫,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太陰居之,為時雨。火有二位,故以君火為六氣之始也。相火則夏至日前後各三十日也,少陽之分,火之位也,天度至此,炎熱大行。少陽居之,為熱暴至草萎,河乾炎亢,濕化晚布;陽明居之,為涼氣間發;太陽居之,為寒氣間至,熱爭冰雹;厥陰居之,為風熱大行,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大暑炎亢;太陰居之,為雲雨雷電。退,謂南面視之在位之右也。一步,凡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餘氣同法。

  ②雨之分也,即秋分前六十日而有奇,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四之氣也。天度至此,雲雨大行,濕蒸乃作。少陽居之,為炎熱沸騰,雲雨雷雹;陽明居之,為清雨霧露;太陽居之,為寒雨害物;厥陰居之,為暴風雨摧拉,雨生倮蟲;少陰居之,為寒熱氣反用,山澤浮雲,暴雨溽蒸;太陰居之,為大雨霪霪。

  ③燥之分也,即秋分後六十日而有奇,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五之氣也。天度至此,萬物皆燥。少陽居之,為溫清更正,萬物乃榮;陽明居之,為大涼燥疾;太陽居之,為早寒;厥陰居之,為涼風大行,雨生介蟲;少陰居之,為秋濕,熱病時行;太陰居之,為時雨沉陰。

  ④寒之分也,即冬至日前後各三十日,自斗建亥至醜之中,六之氣也。天度至此,寒氣大行。少陽居之,為冬溫,蟄蟲不藏,流水不冰;陽明居之,為燥寒勁切;太陽居之,為大寒凝冽;厥陰居之,為寒風摽揚,雨生鱗蟲。少陰居之,為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太陰居之,為凝陰寒雪,地氣濕也。

  ⑤風之分也,即春分前六十日而有奇也,自斗建醜正至卯之中,初之氣也。天度至此,風氣乃行,天地神明號,今之始也,天之使也。少陽居之,為溫疫至;陽明居之,為清風,霧露朦昧;太陽居之,為寒風切冽,霜雪水冰;厥陰居之,為大風發榮,雨生毛蟲;少陰居之,為熱風傷人,時氣流行;太陰居之,為風雨,凝陰不散。

  ⑥熱之分也,復春分始也,自斗建卯正至已之中,二之氣也。凡此六位,終紀一年,六六三百六十日,六八四百八十刻,六七四十二刻,其餘半刻積而為三,約終三百六十五度也餘,奇細分率之可也。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①。水位之下,土氣承之②。土位之下,風氣承之③。風位之下,金氣承之④。金位之下,火氣承之⑤。君火之下,陰精承之⑥。』

  ①熱盛水承,條蔓柔弱。湊潤衍溢,水象可見。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溽。」則水承之義可見。又云:「少陽所至,為摽風燔燎霜凝。」亦下承之水氣也。』

  ②寒甚物堅,水冰流涸,土象斯見,承下明矣。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則土氣承之之義也。』

  ③疾風之後,時雨乃零,是則濕為風吹化而為雨。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則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而為雨也,又云:「太陰所至,為雷霆驟注烈風。」則風承之義也。』

  ④風動氣清,萬物皆燥,金承木下,其象昭然。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則金承之義可見,又云:「厥陰所至,飄怒大涼。」亦金承之義也。』

  ⑤鍛金生熱則火流,金乘火之上理無妄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陽明所至,為散落溫。」則火乘之義也。』

  ⑥君火之位,大熱不行,蓋為陰精制承其下也。諸以所勝之氣乘于下者,皆折其摽盛,此天地造化之大體爾。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則陰承之義可知,又云:「少陰所至,為大暄寒。」亦其義也,又按《六元正紀》云:「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發而清明,火發而曛昧,何氣使然?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徵其下氣而見可知也。」所謂徵其下者,即此六承氣也。』

帝曰:『何也?』

岐伯曰:『亢則害,承廼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①。』

帝曰:『盛衰何如?』

岐伯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

帝曰:『何謂當位?』

岐伯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②。』

帝曰:『非位何如?』

岐伯曰:『歲不與會也③。』

  ①亢,過極也,物惡其極。

  ②非太過非不及是謂平運主歲也。平歲之氣,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也。

  《新校正》云:『詳木運臨卯,丁卯歲也。火運臨午,戊午歲也。土運臨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歲也。金運臨酉,乙酉歲也。水運臨子,丙子歲也。內戊午、己丑、己未、乙酉,又為太一天符。

  ③不與本辰相逢會也。

帝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①。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奈何?』

岐伯曰:『天之與會也②。故《天元冊》曰:「天符。」』

帝曰:『天符、歲會何如?』

岐伯曰:『太一天符之會也③。』

  ①少陰少陽皆火氣。

  ②天氣與運氣相逢會也。

  《新校正》云:『詳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己丑、己未也;火運之歲,上見少陽,戊寅、戊申也,上見少陰,戊子、戊午也;金運之歲,上見陽明,乙卯、乙酉也;木運之歲,上見厥陰,丁巳、丁亥也;水運之歲,上見太陽,丙辰、丙戌。內己丑、己未、戌午、乙酉又為太一天符,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臨者,太過不及,皆曰天符。』

  ③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也。

  《天元紀大論》曰:『三合為治。』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太一天符之詳其《天元紀大論》注中。』

帝曰:『其貴賤何如?』

岐伯曰:『天符為執法,歲位為行令,太一天符為貴人①。』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

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②。中行令者,其病徐而特③。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④。』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

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⑤。』

  ①執法猶相輔,行令猶方伯,貴人猶君主。

  ②執法官人之繩準,自為邪僻,故病速而危。

  ③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但執持而已。

  ④義無凌犯,故病則暴而死。

  ⑤相火居君火是臣位居君位,故逆也。君火居相火,是君居臣位,君臨臣位,故順也。遠,謂里遠。近,謂里近也。

帝曰:『善。願聞其步何如?』

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①。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②。』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

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③。』

帝曰:『求之奈何?』

岐伯曰:『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④。』

  ①奇,謂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

  ②此言天度之餘也,夫言周天之度者,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二十四步,正四歲也。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四歲氣乘,積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③位,地位也。氣,天氣也。氣與位互有差移,故氣之初,天用事,氣之中,地主之,地主則氣流于地,天用則氣騰于天,初與中皆分天步而率刻爾。初中各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④子甲相合,命曰歲立,則甲子歲也,謹候水刻早晏,則六氣悉可與期爾。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于水下一刻①。終于八十七刻半②。二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③。終于七十五刻④。三之氣,始于七十六刻⑤。終于六十二刻半⑥。四之氣,始于六十二刻六分⑦。終于五十刻⑧。五之氣,始于五十一刻⑨。終于三十七刻半⑩。六之氣,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終于二十五刻。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①常起于平明寅初一刻,艮中之南也。

  《新校正》云:『按戊辰、壬申、丙子、庚辰、甲申、戊子、壬辰、丙申、庚子、甲辰、戊申、壬子、丙辰、庚申歲同此,所謂辰申子歲氣會,同陰陽法,以是為三合。』

  ②子正之中,夜之半也,外十二刻半,入二氣之初,諸餘刻同入也。

  ③子中之左也。

  ④戌之後四刻也,外二十五刻,入次三氣之初率。

  ⑤亥初之一刻。

  ⑥酉正之中也,外三十七刻半差入後。

  ⑦酉中之北。

  ⑧未後之四刻也,外五十刻差入後。

  ⑨申初之一刻。

  ⑩午正之中,晝之半也,外六十二刻半差入後。

  午中之酉。

  辰正之後四刻,外七十五刻差入後。

  天地之數,二十四氣乃大會而同,故命此曰初六天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于二十六刻①,終于一十二刻半②。二之氣始于一十二刻六分③,終于水下百刻④。三之氣始于一刻⑤,終于八十七刻半⑥。四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⑦,終于七十五刻⑧。五之氣始于七十六刻⑨,終于六十二刻半⑩。六之氣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終于五十刻。所謂六二天之數也

  ①已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己巳、癸酉、丁丑、辛已、乙酉、己丑、癸巳、丁酉、辛丑、乙巳、己酉、癸丑、丁巳、辛酉歲同,所謂巳酉丑歲氣會同也。』

  ②卯正之中。

  ③卯中之南。

  ④丑後之四刻。

  ⑤又寅初之一刻。

  ⑥子正之中。

  ⑦子中正東。

  ⑧戌後之四刻。

  ⑨亥初之一刻。

  ⑩酉正之中。

  酉中之北。

  未後之四刻。

  一六為初六,二六為六二,名次也。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于五十一刻①,終于三十七刻半②。二之氣始于三十七刻六分③,終于二十五刻④。三之氣始于二十六刻⑤,終于一十二刻半⑥。四之氣始于一十二刻六分⑦,終于水下百刻⑧。五之氣始于一刻⑨,終于八十七刻半⑩。六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終于七十五刻。所謂六三天之數也。

  ①申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庚午、甲戌、戊寅、壬午、丙戌、庚寅、甲午、戊戌、壬寅、丙午、庚戌、甲寅、戌午、壬戌歲同此,所謂寅午戌歲氣會同。』

  ②午正之中。

  ③午中之西。

  ④辰後之四刻。

  ⑤已初之一刻。

  ⑥卯正之中。

  ⑦卯中之南。

  ⑧丑後之四刻。

  ⑨寅初之一刻。

  ⑩子正之中。

  子中之左。

  戌後之四刻。

丁卯歲初之氣,天數始于七十六刻①,終于六十二刻半②。二之氣始于六十二刻六分③,終于五十刻④。三之氣始于五十一刻⑤,終于三十七刻半⑥。四之氣始于三十七刻六分⑦,終于二十五刻⑧。五之氣始于二十六刻⑨,終于一十二刻半⑩。六之氣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終于水下百刻。所謂六四天之數也,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于一刻,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

  ①亥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辛未、乙亥、己卯、癸未、丁亥、辛卯、乙未、己亥、癸卯、丁未、辛亥、乙卯、己未、癸亥歲同此,所謂卯未亥歲氣會同。』

  ②酉正之中。

  ③酉中之北。

  ④未後之四刻。

  ⑤申初之二刻。

  ⑥午正之中。

  ⑦午中之西。

  ⑧辰後之四刻。

  ⑨已初之一刻。

  ⑩卯正之中。

  卯中之南。

  丑後之四刻。

  始自甲子年,終于癸亥歲,常以四歲為一小周,一十五周為一大周,以辰命歲,則氣可與期。

*附註:

年歲 初之氣 二之氣 三之氣 四之氣 五之氣 六之氣
甲子 (100+1)-87.5 87.5-75 (75+1)-62.5 62.5-50 (50+1)-37.5 37.5-25
乙丑 (25+1)-12.5 12.5-100 (100+1)-87.5 87.5-75 (75+1)-62.5 62.5-50
丙寅 (50+1)-37.5 37.5-25 (25+1)-12.5 12.5-100 (100+1)-87.5 87.5-75
丁卯 (75+1)-62.5 62.5-50 (50+1)-37.5 37.5-25 (25+1)-12.5 12.5-100
戊辰 (100+1)-87.5 87.5-75 (75+1)-62.5 62.5-50 (50+1)-37.5 37.5-25
同甲子

帝曰:『願聞其歲會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日行一周,天氣始于一刻①。日行再周,天氣始于二十六刻②。日行三周天氣始于五十一刻③。日行四周,天氣始于七十六刻④,日行五周天氣復始于一刻⑤,所謂一紀也⑥。是故寅午戌歲氣會同,卯未亥歲氣會同,辰申子歲氣會同,巳酉丑歲氣會同,終而復始⑦。』

  ①甲子歲也。

  ②乙丑歲也。

  ③丙寅歲也。

  ④丁卯歲也。

  ⑤戊辰歲也,餘五十五歲循環周而復始矣。

  ⑥法以四年為一紀,循環不已餘三歲一會同,故有三合也。

  ⑦陰陽法以是為三合者,緣其氣會同也,不爾則各在一方,義無由合。

帝曰:『願聞其用也?』

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氣交①。』

帝曰:『何謂氣交?』

岐伯曰:『上下之位,氣交之中,人之居也②。故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此之謂也③。』

  ①本,謂天六氣,寒、暑、燥、濕、風、火也,三陰三陽由是生化,故云本。所謂六元者也,位,謂金木火土水君火也,天地之氣,上下相交,人之所處者也。

  ②自天之下,地之上,則二氣交合之分也,人居地上,故氣交合之中,人之居也,是以化生變易,皆在氣交之中也。

  ③天樞,當齊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所遇寒、暑、燥、濕、風、火,勝復之變之化,故人氣從之,萬物生化悉由而合散也。

帝曰:『何謂初中?』

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氣同法①。』

帝曰:『初中何也?』

岐伯曰:『所以分天地也②。』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初者,地氣也;中者,天氣也③。』

帝曰:『其升降何如?』

岐伯曰:『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④。』

帝曰:『願聞其用何如?』

岐伯曰:『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⑤。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⑥。』

  ①奇,謂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又四十分刻之三十也。初中相合,則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也,以各餘四十分刻之三十,故云中氣同法也。

  ②以是知氣高下,生人病主之也。

  ③氣之初,天用事,天用事則地氣上騰于太虛之內。氣之中,地氣主之,地氣主則天氣下降于有質之中。

  ④升,謂上升。降,謂下降。升極則降,降極則升,升降不已,故彰天地之更用也。

  ⑤氣之初,地氣升。氣之中,天氣降。升已而降,以下彰天氣之下流,降已而升,以上表地氣之上應,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交合,泰之象也。

  《易》曰:『天地交,泰。』是以天地之氣升降,常以三十日半下上,下上不已,故萬物生化無有休息,而各得其所也。

  ⑥氣有勝復,故變生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天地之氣盈虛何如?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和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也。」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

帝曰:『善。寒濕相遘,燥熱相臨,風火相值,其有聞乎!』

岐伯曰:『氣有勝復,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變則邪氣居之①。』

帝曰:『何謂邪乎②?』

岐伯曰:『夫物之生從于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③。故氣有往復,用有遲速,四者之有,而化而變,風之來也④。』

  ①夫撫掌成聲,沃火生沸,物之交合,象出其間,萬類交合,亦由是矣。天地交合則八風鼓拆,六氣交馳于其間,故氣不能正者,反成邪氣。

  ②邪者,不正之目也。天地勝復,則寒、暑、燥、濕、風、火六氣互為邪也。

  ③夫氣之有生化也,不見其形,不知其情,莫測其所起,莫究其所止,而萬物自生自化,近成無極,是謂天和。見其象,彰其動,震烈、剛暴、飄泊、驟卒、拉堅、摧殘、摺拆、鼓憟,是謂邪氣。故物之生也,靜而化成;其毀也,躁而變革。是以生從于化,極由乎變,變化不息,則成敗之由常在,生有涯分者,言有終始爾。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也。』

  ④天地易位,寒暑移方,水火易處,當動用時,氣之遲速往復,故不常在,雖不可究識意端,然微甚之用而為化為變,風所由來也。人氣不勝,因而感之,故病生焉,風匪求勝于人也。

帝曰:『遲速往復,風所由生,而化而變,故因盛衰之變耳,成敗倚伏,遊乎中,何也①?』

岐伯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②。』

帝曰:『有期乎!』

岐伯曰:『不生不化,靜之期也③。』

帝曰:『不生化乎④!』

岐伯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⑤。

  ①夫倚伏者,禍福之萌也;有禍者,福之所倚也;有福者,禍之所伏也。由是故禍福互為倚伏,物盛則衰,樂極則哀,是福之極,故為禍所倚。否極之泰,未濟之濟,是禍之極,故為福所伏。然吉凶成敗,目擊道存,不可以終自然之理,故無尤也。

  ②動靜之理,氣有常運,其微也為物之化,其甚也為物之變,化流于物,故物得之以生,變行于物,故物得之以死,由是成敗倚伏生于動之微甚遲速爾,豈唯氣獨有是哉!人在氣中,養生之道,進退之用,當皆然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陰陽之氣清靜則化生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③人之期可見者,二也。天地之期不可見也,夫二可見者,一曰生之終也,其二曰變易。與上同體,然後捨小生化歸于大化,以死後猶化變未已,故可見者二也,天地終極,人壽有分,長短不相及,故人見之者鮮矣。

  ④言亦有不生不化者乎!

  ⑤出入,謂喘息也。升降,謂化氣也。夫毛、羽、倮、鱗、介及飛、走、蚑、行皆去氣根于身中,以神為動靜之主,故曰神機也。然金、玉、土、石、鎔、埏、草、木皆生氣根于外,假氣以成立主特,故曰氣立也。

  《五常政大論》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于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此之謂也。故無是四者,則神機與氣立者,生死皆絕。

  《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大司徒雲動物植物,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

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①。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②。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則分之,生化息矣③。故無不出入,無不升降④。化有小大,期有近遠⑤。四者之有,而貴常守⑥。反常則災害至矣⑦。故曰:「無形無患。」此之謂也⑧。』

  ①夫自東自西自南自北者,假出入息以為化主,因物以全質者,陰陽升降之氣,以作生源,若非此道,則無能致是十者也。

  ②包藏生氣者,皆謂生化之器觸物然矣。夫竅橫者,皆有出入去來之氣;竅堅者,皆有陰陽升降之氣往復于中,何以明之,則壁窗戶牖兩面伺之,皆承來氣衝擊于人,是則出入氣也。夫陽升則井寒,陰升則水煖,以物投井及葉墜空中翩翩不疾,皆升氣所礙也。虛管溉滿,捻土懸之,水固不泄,為無升氣而不能降也。空瓶小口,頓溉不入,為氣不出而不能入也。由是觀之,升無所不降,降無所不升,無出則不入,無入則不出。夫群品之中,皆出入升降,不失常守,而雲非化者,未之有也。有識無識,有情無情,去出入已,升降而雲存者,未之有也。故曰升降出入,無器不有。

  ③器,謂天地及諸身也。宇,謂屋宇也。以其身形包藏府,藏受納神靈與天地同,故皆名器也。諸身者小,生化之器宇;太虛者廣,生化之器宇也。生化之器,自有小大,無不散也,夫小大器皆生有涯,分散有遠近也。

  ④真生假立形器者,無不有此二者。

  ⑤近者不見遠,謂遠者無涯;遠者無常見近,而嘆其其涯矣。既近遠不同,期合散殊,時節即有無、交競、異見、常乖,及至分散之時,則近遠同歸于一變。

  ⑥四者,謂出入升降也。有出入升降則為常守,有出無入,有入無出,有升無降,有降無升,則非生之氣也。若非胎息道成,居常而生,則未之有。屏出入息,泯升降氣,而能存其生化者,故貴當守。

  ⑦出入升降,生化之元生,故不可無之,反常之道則神去其室,生之微絕,非災害而何哉!

  ⑧夫喜于遂,悅于色,畏于難,懼于禍,外惡風寒暑濕,內繁飢飽愛欲,皆以形無所隱,故常嬰患累于人間也。若便想慕滋蔓,嗜慾無厭,外附權門,內豐情偽,則動以牢網,坐招燔,欲思釋縛,其可得乎!是以身為患階爾。

  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此之謂也。夫身形與太虛釋然消散,復未知生化之氣,為有而聚耶!為無而滅乎!

帝曰:『善。有不生不化乎①!』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與道合同,惟真人也②。』

帝曰:『善。』

  ①言人有逃陰陽免生化,而不生不化,無始無終,同太虛自然者乎!

  ②真人之身,隱見莫測,出入天地內外,順道至真以生,其為小也,入于無間,其為大也,過虛空界,不與道如一,其孰能爾乎!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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