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病傳論篇》 第六十五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于標,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標,有其在標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①。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②。不知標本,是謂妄行③。

  ①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必中焉。

  ②道不疑惑,識既深明,則無問于人,正行皆當。

  ③識,猶褊淺。道未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①。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②。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③。

  ①著之至也。言別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②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于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③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先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①,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②。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③。謹察間甚,以意調之④。閒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⑤。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②本先病標後病,必謹察之。

  ③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④間,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也。以意調之,謂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捨法而以意妄為也。

  ⑤并,謂他脈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為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①。一日而欬②。三日脇支痛③。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④。三日不已,死⑤。冬夜半,夏日中⑥。

  ①藏真通于心,故心先痛。

  ②心火勝金,傳于肺也,肺在變動為欬,故爾。

  ③肺金勝木,傳于肝也,以其脈循脇肋,故如是。

  ④肝木勝土,傳于脾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⑤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藏四傷,豈其能久,故為即死。

  ⑥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晝夜之半,事甚昭然。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夫氣入藏,病先發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甲乙經》曰:「病先發于心,心痛一日之肺而欬,五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藏,《甲乙經》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藏兼舉之。』

肺病喘欬①。三日而脇支滿痛②。一日身重體痛③。五日而脹④。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①藏真高于肺而主息,故喘欬也。

  ②肺傳于肝。

  ③肝傳于脾。

  ④自傳于府。

  ⑤孟冬之中,日入于申之八刻三分:仲冬之中,日入于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于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于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于寅十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于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脇支滿①。三日體重身痛②。五日而脹③,三日腰脊少腹痛脛痠④。三日不已,死。冬日入⑤,夏早食⑥。

  ①藏真散于肝,脈內連目脇,故如是。

  ②肝傳于肺。

  ③自傳于府。

  ④謂胃傳于腎,以其脈起于足,循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為腎之府,故腰痛。

→【腨﹝月耑﹞:音,ㄔㄨㄢˋ。腨:小腿肚。】

  ⑤《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日中」。』

  ⑥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于食時,則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①。一日而脹②。二日,少腹、腰脊痛、脛痠,③。三日𦛗﹝月呂﹞筋痛小便閉④。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𦛗﹝月呂﹞:同膂,脊梁骨也。】

  ①藏真濡于脾,而主肌肉,故爾。

  ②自傳于府。

  ③胃傳于腎。

  ④自傳于府及之𦛗﹝月呂﹞也。

  ⑤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痠①。三日𦛗﹝月呂﹞筋痛小便閉②。三日腹脹③。三日兩脇支痛④。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⑤。

  ①藏真下于腎,故如是。

  ②自傳于府。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𦛗﹝月呂﹞。」膀胱是自傳于府及之𦛗﹝月呂﹞也。』

  ③膀胱傳于小腸。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三日上之心,心脹。」』

  ④府傳于藏。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脇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藏而發痛也。』

  ⑤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晡,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①。五日少腹、腰脊痛、痠②。三日𦛗﹝月呂﹞筋痛小便閉③。五日身體重④。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昳⑤。

  ①以其脈循腹,故如是。

  ②胃傳于腎。

  ③自傳于府及之𦛗﹝月呂﹞也。

→【𦛗﹝月呂﹞:同膂,脊梁骨也。】

  ④膀胱水府傳于胛也。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為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⑤夜半後,謂子後八刻丑正時也。日昳,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

膀胱病,小便閉①。五日少腹、腰脊痛、痠②。一日腹脹③。一日身體痛④。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⑤。

  ①以其為津液之府故爾。

  ②自歸于藏。

  ③腎復傳于小腸。

  ④小腸傳于脾。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一日上之心。」是府傳于藏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

  ⑤雞鳴,謂早雞鳴,丑正之分也。下晡,謂日下于晡時,申之後五刻也。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①。間一藏止②。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③。

  ①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為紀,以不勝之數傳于所勝者,謂火傳于金,當云一日;金傳于木,當云二日;木傳于土,當云四日;土傳于水,當云三日;水傳于火,當云五日也。若以已勝之數傳于不勝者,則木三日傳于土,土五日傳于水,水一日傳于火,火二日傳于金,金四日傳于水,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

  《玉機真藏論》曰:『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與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爾。

  ②《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止」字。』

  ③間一藏止者,謂隔過前一藏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閒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諸至三藏者,皆是其已不勝之氣也,至四藏者,皆至已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為害于彼,所生則父子無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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