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 第十四

啟玄子次注,林億、孫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孫兆重改誤。

《刺要論》《刺齊論》《刺禁論》《刺志論》《鍼解》《長刺節論》

《刺要論篇》 第五十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刺齊篇中。』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①。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②。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藏,後生大病③。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④。」

  ①道,謂氣所行之道也。

  ②過之內傷,以大深也。不及外壅,以妄益他分之氣也。氣益而外壅,故邪氣隨虛而從之也。

  ③賊,謂私害。動,謂動亂。然不及則外壅,過之則內傷,既且外壅內傷是為大病之階漸爾。故曰:『後生大病也。』

  ④毛之長者,曰毫。皮之文理,曰腠理。然二者皆皮之可見者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泝泝然寒①。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②。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③。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④。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⑤。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痠,體解然,不去矣⑥。

→【慄〔忄栗〕:音,ㄌㄧˋ。意:同「栗」。】

→【㑊﹝亻亦﹞:音亦,懈惰也。】

  ①《鍼經》曰:『凡刺有五,以應五藏。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鍼,令鍼傷多如拔髮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然此其淺以應于肺,腠理毫毛猶應更淺,當取髮根,淺深之半爾。肺之合皮,王于秋氣,故肺動則秋病,溫瘧泝泝然寒也。

  ②脾之合肉,寄王四季,又其脈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傷肉則動脾,脾動則四季之月腹脹,煩而不嗜食也。七十二日,四季之月者,謂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各十二日後,土寄王十八日也。

  ③心之合脈,王于夏氣,真心少陰之脈起,于心中,出屬心系。心包心主之脈,起于胸中,出屬心包。

  《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通于心,故脈傷則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④肝之合筋,王于春氣。

  《鍼經》曰:『熱則筋緩,故筋傷則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緩。弛,猶縱緩也。

  ⑤腎亦合骨,王于冬氣。腰為腎府,故骨傷則動腎,腎動則冬病腰痛也。腎之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故脹也。

  ⑥髓者,骨之充。

  《鍼經》曰:『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痠,眩冒。』故髓傷則腦髓銷鑠,痠,體解然,不去也。銷鑠,謂髓腦銷鑠。解,謂強不強,弱不弱,熱不熱,寒不寒解。解然不可名之也。腦髓銷鑠,骨空之所致也。

經筋醫理探源(永康堂‧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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