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要經終論篇》 第十六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黃帝問曰:『診要何如?』

岐伯對曰:『

  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①。

  三月四月天氣正方,地氣定發,人氣在脾②。

  五月六月天氣盛,地氣高,人氣在頭③。

  七月八月陰氣始殺,人氣在肺④。

  九月十月陰氣始冰,地氣始閉,人氣在心⑤。

  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⑥。

  ①方,正也。言天地氣正發,生其萬物也。木治東方,王七十二日,猶當三月節後一十二日,是木之用事,以月而取,則正月二月人氣在肝。

  ②天氣正方,以陽氣明盛,地氣定發,為萬物華而欲實也。然季終土寄而王,土又生于丙,故人氣在脾。

  ③天陽赫盛,地焰高升,故言天氣盛,地氣高火性炎上,故人氣在頭也。

  ④七月三陰支生,八月陰始肅殺,故云陰氣始殺也。然陰氣肅殺,類合于金,肺氣象金,故人氣在肺也。

  ⑤陰氣始凝,地氣始閉,隨陽而入,故人氣在心。

  ⑥陽氣深復,故氣在腎也,夫氣之變也。故發生于木,長茂于土,盛高而上,肅殺于金,避寒于火,伏藏于水,斯皆隨順陰陽氣之升沈也。

  《五藏生成論》曰:『五藏之象可以類推。』此之謂氣類也。

故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①。甚者傳氣,閒者環也②。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③。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④。冬刺俞竅于分理,甚者直下,閒者散下⑤。

  ①散俞,謂間穴。分理,謂肌肉分理。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氣在經脈。」此散俞即經脈之俞也。

  又《水熱穴論》云:「春取絡脈分肉。」』

  ②辨疾氣之間甚也。傳,謂相傳。環,謂循環也。相傳則傳所不勝,循環則周廻于五氣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環也」作「環已」。』

  ③盡氣,謂出血而盡鍼,下取所病脈盛邪之氣也,邪氣盡已,穴俞閉密則經脈循環而痛病之氣必下去矣。以陽氣大盛,故為是法刺之。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氣在孫絡。」此絡俞即孫絡之俞也。

  又《水熱穴論》云:「夏取盛經分腠。」』

  ④循理,謂循肌肉之分理也。上,謂手脈。下,謂足脈。神變,謂脈氣變易與未刺時異也。脈者,神之用,故爾言之。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氣在皮膚。」義與此合,

  又《水熱穴論》云:「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

  皇甫士安云:「是始秋之治變。」』

  ⑤直下,謂直爾下之。散下,謂散佈下之。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氣在骨髓。」此俞竅即骨髓之俞竅也。

  又《水熱穴論》云:「冬取井榮。」

  皇甫士安云:「是末冬之治變也。」』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①。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欬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②。春刺冬分,邪氣著藏,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語③。

  ①心主脈,故脈亂氣微,水受氣于夏,腎主骨,故入淫于骨髓也。心火微則胃土不足,故不嗜食而少氣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②木受氣于秋,肝主筋,故刺秋分則筋攣也。若氣逆環周,則為欬嗽,肝主驚,故時驚,肺主氣,故氣逆又且哭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也。」』

  ③冬主陽氣伏藏,故邪氣著藏腎,實則脹,故刺冬分則令人脹也。火受氣于冬,心主言,故欲言語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解墯①。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②。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③。

  ①肝養筋,肝氣不足,故筋力解墯。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墮。」』

  ②肝木為語,傷秋分則肝木虛,故恐如人將捕之,肝不足故欲無言而復恐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

  《甲乙經》作悶。』

  ③夏傷于腎,肝肺孛之志,內不足,故令人少氣時欲怒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①。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②。秋剌冬分,病不已,令人灑灑時寒③。

  ①肝虛故也,刺不當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②心氣少則脾氣孤,故令嗜臥。心主夢,神為之,故令善夢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刺絡脈,氣不外行,令人臥不能動。」』

  ③陰氣上干,故時寒也,灑灑寒貌。

  《新校正》云:『按四時剌逆從論云:「秋刺筋骨血氣,內令人寒慄。」』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欲臥不能眠,眠而有見①。冬刺夏分,病不愈,氣上發為諸痺②。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③。

  ①肝氣少,故令欲臥不能眠,肝主目,故眠而如見有物之形狀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②泄脈氣故也。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絡脈,血氣外泄,留為大痺。」』

  ③肺氣不足故發渴。

  《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渴。」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藏①。中心者,環死②。中脾者,五日死③。中腎者,七日死④。中肺者,五日死⑤。中鬲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嵗必死⑥。

  ①心肺在鬲上,腎肝在鬲下,脾象土而居中,故刺胸腹必避之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意志,損之則五神去,神去則死至,故不可不慎也。

  ②氣行如環之一周則死也,正謂周十二辰也。

  《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一日死其動為噫。」

  《四時刺逆從論》同此經,闕刺中肝死日。

  《刺禁論》云:「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四時刺逆從論》同也。』

  ③土數五也。

  《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四時刺逆從論》同。』

  ④水成數六,水數畢當至七日而死。

  一云十日死,字之誤也。

  《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四時刺逆從論》云:「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

  ⑤金生數四,金數畢當至五日而死。

  一云三日死,亦字誤也。

  《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

  《四時刺逆從論》同。

  王注《四時刺逆從論》云:「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不同者,傳之誤也。」』

  ⑥五藏之氣,同主一年,鬲傷則五藏之氣互相剋伐,故不過一嵗必死。

刺避五藏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鬲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①。刺胸腹者,必以布憿著之,乃從單布上刺②。刺之不愈,復刺③。刺鍼必肅④。刺腫搖鍼⑤。經刺勿搖⑥。此刺之道也。』

  ①腎著于脊,脾藏居中,鬲連于脇際。知者為順,不知者反傷其藏。

  ②形定則不誤中于五藏也。

  《新校正》云:『按別本「憿」一作「撽」又作「檄」。』

  ③要以氣至為効也。

  《鍼經》曰:『刺之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去之勿復鍼。』此之謂也。

  ④肅,謂靜肅,所以候氣之存亡。

  ⑤以出大膿血故。

  ⑥經氣不欲泄故。

帝曰:『願聞十二經脈之終,奈何①?』

岐伯曰:『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②。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③。

  ①終,謂盡也。

  ②戴眼,謂睛不轉而仰視也。然足太陽脈起于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俠脊抵腰中,其支別者,下循足至小指外側。手太陽脈起于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肩入缺盆,其支別者上頰至目內眥,抵足太陽。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斜絡于顴,又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外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作「兌」。』故戴眼、反折、瘈瘲、色白、絕汗乃出也。絕汗,謂汗暴出如珠而不流,旋復乾也。太陽極則汗出,故出則死。

  ③足少陽脈起于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手少陽脈其支別者從耳後亦入耳中,出走耳前,故終則耳聾、目絕系也。少陽主骨,故氣終則百節縱緩,色青白者,金木相薄也,故見死矣。,謂直視如驚貌。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①。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②。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③。嘔則逆,逆則面赤④。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⑤。

  ①足陽明脈起于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縫中,還出俠口,環脣,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手陽明脈起于手,循臂至肩上,出于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其支別者,從缺盆上頸貫頰,下入齒中,還出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鼽,抵足陽明。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鼽」作「孔」,無抵足陽明四字。』故終則口目動作也,口目動作,謂目睒睒而鼓頷也。胃病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又罵詈,罵詈而不避親疏,故善驚妄言也。黃者,土色,上謂手脈,下謂足脈也。經盛,謂面目頸頷足跗腕脛皆躁盛而動也。不仁,謂不知善惡。如是者皆氣竭之徵也,故終矣。

  ②手少陰氣絕則血不流。足少陰氣絕則骨不緛,骨硬則斷,上宣故齒長而積垢,汗血壞則皮色死,故面色如漆而不赤也。足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手少陰脈起于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腹。故其終則腹脹閉,上下不通也。

  《新校正》云:『詳王注云:「骨不緛,骨硬。」

  按《難經》及《甲乙經》云:「骨不濡則肉弗能著,當作骨不濡。」手少陰脈絡小腹,《甲乙經》作脈絡小腸。』

  ③足太陰脈行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手太陰脈起于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故終則如是也。

  《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脈,動則病,食則嘔,腹脹、善噫也。』

  ④嘔則氣逆,故面赤。

  《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作善噫,噫則嘔,嘔則逆。』

  ⑤嘔則上通,故但面赤。不嘔則下已閉,上復不通,心氣外燔,故皮毛焦而終矣。何者?足太陰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由是則皮毛焦,乃心氣外燔而生也。

 厥陰終者,中熱、嗌乾、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①。此十二經之所敗也②。』

  ①足厥陰絡循脛上皋,結于莖,其正經入毛中,下過陰器,上抵小腹,俠胃,上循喉嚨之後,入頏

   手厥陰脈起于胸中,出屬心包,故終則中熱、嗌乾、善溺、心煩矣。

  《靈樞經》曰:『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陰器而脈絡于舌本,故甚則舌卷卵上縮也,又以厥陰之脈過陰器故爾。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皋」作「睪」,「過」作「環」。

→【顙〔桑頁〕:音,ㄙㄤˇ。】

  ②手三陰三陽,足三陰三陽,則十二經也。敗,謂氣終盡而敗壞也。

  《新校正》云:『詳十二經又出《靈樞經》與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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