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藏別論篇》 第十一①

  ①《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藏,或以腸胃為藏,或以為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①。』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于陰而象于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恒之府②。

  ①方士,謂明悟方術之士也。言互為藏府之差異者,經中猶有之矣。

  《靈蘭秘典論》:『以腸胃為十二藏相使之次。』

  《六節藏象論》云:『十一藏取決于膽。』

  《五藏生成篇》云:『五藏之象可以類推,五藏相音可以意識。』此則互相矛楯爾。腦髓為藏,應在別經。

  ②腦、髓、骨、脈,雖名為府,不正與神藏為表裏。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瀉;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于六府,故言藏而不瀉,名曰奇恒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①。魄門亦為五藏使,水榖不得久藏②。所謂五藏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③。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④。所以然者,水榖入口,則胃實而腸虛⑤。食下則腸實而胃虛⑥。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①言水榖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于中,但當化已,輸瀉令去而已,傳瀉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

  ②謂肛之門也。內通于肺,故曰魄門。受已化物則為五藏行使,然水榖亦不得久藏于中。

  ③精氣為滿,水榖為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

  ④以不藏精氣,但受水榖故也。

  ⑤以未下也。

  ⑥水榖下也。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藏主①?』

岐伯曰:『胃者,水榖之海,六府之大源也②。五味入口,藏于胃,以養五藏氣,氣口亦太陰也③。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皆出于胃,變見于氣口④。

  ①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脈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脈之動靜,故云脈口,皆同取于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

  ②人有四海,水榖之海則其一也。受水榖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為六府之大源也。

  ③氣口在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氣口之所候脈動者,是手太陰脈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

  ④榮氣之道,內榖為實。

  《新校正》云:『詳此注出靈樞,「實」作「寶」,榖入于胃,氣傳與肺,精專者循肺氣行于氣口,故云變見于氣口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出」作「入」。』

故五氣入鼻,藏于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①。拘于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②。惡于鍼石者,不可與言至巧③。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④。』

  ①下,謂目下所見可否也。調適其脈之盈虛,觀量志意之邪正,及病深淺成敗之宜,乃守法以治之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

  ②志意邪則好祈禱,言至德則事必違,故不可與言至德也。

  ③惡于鍼石,則巧不得施,故不可與言至巧。

  ④心不許人治之,是其必死,強為治者功亦不成,故曰治之無功矣。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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