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素問鈔》 卷中之四 針刺

針刺

 九針法星利人九臟決凝疏滯淵乎哉針具針刺鈔

 岐伯曰:善用鍼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微得過,用之不殆。

愚謂:從陰引陽二句乃陽病治陰陰病治陽也。以右治左二句乃以左引右以右引左也。五常正大論云: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即此義也。以我知彼欲體察也。以表知裏達內外也。過與不及總結上文觀夫陰陽左右表裏,之過與不及也。是以善針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過與不及若微見徵兆便知臟腑之過差矣。深明如此用針豈至於危殆哉《陰陽應象論》。

 岐伯曰:天溫日明,則人血淖多也。

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

攻也。

故曰:月生而瀉,是謂臟一作減

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

愚謂:內氣是以沉而留止而內亂外氣被其所瀉而外虛。

淫邪乃起。

八正神明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

續:專其精神寂無動亂刺之真要,其在茲焉。

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鍼。

續:先定五臟之脈備循九候之診而有太過不及者然後乃存意於用針之法。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續:眾脈謂七診之脈眾凶謂五臟相乘外內相得言形氣相得也。無以形先言不以已形之衰盛寒溫料病患之形氣使同於已也。故下文云:愚謂:不可徒觀其外形而遺其內氣之相得否。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愚謂:玩謂玩味往來謂翻來履去玩味言精熟也。經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此,其類也。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間不容瞚。

續:人之虛實非其遠近而有之蓋由血氣一時之盈縮耳然其未發則如雲垂而視之可久至其發也。則如電滅而指所不及遲速之殊有如此矣。瞚:音瞬一作。

手動若務,鍼耀而勻,

續:手動用針心如專務於一事也。針耀而勻謂針形光淨上下勻平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續:冥冥言血氣變化之不可見也。故靜意視息以義斟酌觀其調適經脈之變易爾雖且針下用意精微而測量之猶不知變易形容誰為其象也。

經雲觀其冥冥者言形氣營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互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續:烏烏歎其氣至稷稷嗟其已應言所針得失如從空中見飛鳥之往來豈復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但見經脈盈虛而為信亦不知其誰之所召遣爾。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續:血氣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疾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

虛實之形何如?而約之豈留呼而可為准定耶。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續:言要以氣至有效而為約不必守息數而為定法也。

針解論雲刺實須其虛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針解論雲慎守勿失勿更改也。更改謂變法而失經意也。言得氣至必宜慎守無變其法反招損也。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

言精心專一也。所《針經》脈雖淺深不同然其補瀉皆如一俞之專意。

針解論雲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遠近如一者淺深其候等也。注云氣雖近遠不同然其測候皆以氣至而有效也。

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針解論曰如臨深淵不敢墮也。言不敢墮慢失補瀉之法也。手如握虎欲其壯也。壯謂持針堅定也。經曰持針之道堅定為寶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言目絕妄視心專一務則用之必中無惑誤也。保命存形論。

岐伯曰: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涌而隴起。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

續:循循然順動貌言隨順經脈之動息因循呼吸之往來但形狀或異爾。

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

續:大謂大常平之形診小者非純小之謂也。以其比大則謂之小若無大以比則自是平常之經氣耳然邪氣者因其陰氣則入陰經因其陽氣則入陽脈故其行無常處也。

在陰與陽,不可為度。

續:以隨經脈之流運也。

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續:逢謂逢遇遏謂遏絕三部之中九候之位卒然逢遇當按而止之即而瀉之逕路既絕則大邪之氣無能為也。

曰:候氣奈何?

曰:夫邪去絡人於經也,

續:邪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則入舍於經

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

續:周流於十六丈二尺經脈之分故不常在於所候之處。

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衝而瀉之。

續:沖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然氣在太陽則太陽獨盛氣在少陽則少陽獨盛夫見獨盛者便謂邪來以針瀉之則反傷真氣故下文曰。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續:經氣應刻乃謂為邪工若瀉之則深誤也。故曰:其來不可逢。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續:已隨經脈之流去不可復追召使還。

不可掛以發者,

續:言輕微而有尚且知之況若湧波不知其至也。

愚謂:邪至之時不可毫發差誤即當瀉而去之。

待邪之至時而發鍼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

盡當作虛。

其病不可下。

續:言而不取而取失時也。

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

愚謂:喻迅疾也。應前不可掛以發句

不知其取如扣椎。

愚謂:喻冥頑也。即下文所雲也。

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續:機者動之微言貴知其微也。離合真邪論。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

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鍼,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鍼,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鍼,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

續:方猶正也。瀉邪氣出則真氣流行矣。

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

續:行謂宣不行之氣令其必行移謂移未復之脈俾其平復。

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鍼也。

續:針人至血謂之中榮。

吸則內鍼,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鍼,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鍼,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愚按:補則久留今瀉而曰靜以久留而先補者若真氣不足針乃瀉之則經脈不滿邪氣無所排遣故先補真氣令足後乃瀉出其邪矣。引謂引出去謂離穴候呼而引至其門呼盡乃離穴戶則經氣審以平定邪氣無所拘留故大邪之氣隨針而出也。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大氣大邪之氣錯亂陰陽者。

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續:捫循謂手摸切謂指按捫而循之欲氣舒緩切而散之使經脈宣散推而按之排蹙其皮也。彈而怒之使脈氣滿也。抓而下之置針准也。通而取之以常法也。

愚謂:通而取之總結上文蓋言針刺通用此法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則推而按之者也。謂蹙按穴外之皮蓋其所刺之穴門戶不開則神氣內守,故云:以閉其神下文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此之謂也。

呼盡內鍼,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

續:言必以氣至而為去針之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也。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愚謂:專於候氣也。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

續:適調適也。護慎守也。言氣已平調當慎守勿令改變使疾更生也。針解論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是也。

愚謂:適者宜也。宜自慎守也。

候吸引鍼,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續:候吸引針大氣不泄補之為義斷可知矣。

愚按:推闔其門已下乃詳解上文三句義也。大氣謂大經之氣流行營衛者也。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鍼,鍼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

如讀曰而

利其戶;鍼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

如讀曰而。

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續:言欲開其穴而瀉其氣也。切謂急也。急出其針也。疾出而徐按之也。大氣謂大邪氣屈謂退屈也。

補虛者持鍼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鍼,氣出鍼入,鍼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鍼,氣入鍼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續:言但密閉穴俞勿令其氣散泄也。近氣謂已至之氣遠氣謂未至之氣也。欲動經氣而為補者必候水刻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得時而調之進言補也。《針經》曰:追而濟之安得無補是也。調經論。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

續:視有血者取之

而復其真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

續:言邪之新客未有定居推針補之則隨補而前進若引針致之則隨引而留止也。 逆而刺之,

逆迎也。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離合真邪論

岐伯曰:刺虛則實之者,鍼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鍼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續:菀積也。陳久也。言絡脈之中血積而久者刺而去之也。

邪盛則虛之者,出鍼勿按。

續: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經氣也。出針勿按穴俞且開故得經虛邪氣發洩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鍼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鍼而徐按之。

刺實須其虛者,留鍼,陰氣隆至,乃去鍼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鍼下熱乃去鍼也。

續:言要以氣至而有效。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淺深其候等也。

針解論。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

續:入為陽出為陰陰生於內故出陽生於外故入愚謂:入者言皮膚緻密其氣固閉於內也。出者皮膚疏豁其氣發洩於外也。

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續陽盛則陰內拒故熱陰盛則陽外微故寒。

入實者,右手開鍼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鍼空也。

續:言用針補瀉也。右手持針左手撚穴故實者右手開針空以瀉之虛者左手閉針空以補之刺志論。

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續:有血留止刺而去之靈樞曰經脈為裏

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是知孫絡則絡之別支而橫者。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續:奇:謂奇繆不隅之氣而與經脈繆處也。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續:病氣淹留形容減瘦訂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上實下虛,切而從之,愚謂:按切隨其病之所在而取之

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續: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遂通矣。以見通之一本作以通其氣《三部九候論》。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續:明三陰三陽血氣多少之刺約也。按《太素》云:陽明太陰為表裏,其血氣俱盛故病瀉血氣前文太陰一雲多血少氣一雲多氣少血詳《太素》血氣并瀉之旨二說俱未為得血氣形志論。

帝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腑,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鍼石也。

亟猶急也。閉塞謂氣之門戶閉塞也。

所謂少鍼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

續:雖氣門閉塞然癰疽氣烈內作大膿不急瀉之則爛筋腐骨故雖冬月亦宜針以開之蓋以此病頃時回轉之間過而不瀉則穿通臟腑《通評虛實論》。

凡刺胷腹者,必避五臟。

續:心肺在膈上腎肝在膈下脾居中故刺胸腹必避之損之則五神去而死矣。

中心者環死。

謂氣周身一日死也。

其動為噫續:心在氣為噫

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續:肝在氣為語

中脾十日死,

一本作十五日。

其動為吞。

續:脾在氣為吞

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續:腎在氣為嚏

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

續:肺在氣為咳

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膽氣勇故為嘔。

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續:五臟之氣同主一年膈傷則五臟之氣互相克伐故不過一歲必死按《診要經終論》云:中脾者五日死。注云:土數五也。中腎者七日死。注云:水成數六,水數畢至七日死中肺五日死。注云:金成數四,金數畢至五日死中肝缺而不言按刺禁論四時刺逆從論《診要經終論》文相重復皆岐伯言之而死日變動不同傳之誤也。

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續:腎著養脾居中膈連脅際知者為順不知者反傷其臟。

刺胷腹者,必以布憿著之,

如纏繳也。

乃從單布上刺。

續:形定則不誤中五臟

刺之不愈復刺,

續:要以氣至為故《針經》曰:刺之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去之勿復針是也。

刺鍼必肅,

續:謂肅靜所以候氣之存亡

刺腫搖鍼,續:以出膿血故也。

經刺勿搖,經氣不欲泄故《診要經終論》。

岐伯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臟於右,心部於表,

續:陽氣主外心象火也。

腎治於裏,

續:陰氣主內腎象水也。

脾為之使,

續:營動不已糟粕水穀故使者也。

胃為之市。

續:水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也。○楊上善云: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曰:生肺為太陰陰臟之初。故曰:藏心為五臟部主故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臟。故曰:治。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續:楊上善雲心下膈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氣心主血共營衛於身故為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續:小心謂真心神靈之宮室楊上善云:小心作志心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旁腎神曰志。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續: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隨順之則福延逆害之則咎至刺禁論。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續:跗為足跗大脈動而不止者胃之大經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續:溜脈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顴斜行至目內任脈自鼻鼽兩旁上行至瞳子下故刺面中之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瘖。

續:脾脈連舌本散舌下挾咽血出不止脾氣不能營運於舌故瘖不能言也。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腫。

續:布絡當內踝前足下空處布散之絡正當然穀穴分也。

刺郄

委中也。

中大脈,令人僕,脫色。

續:令人僕倒而面色如脫去也。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續: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氣街之中膽胃脈也。穴:在腹下挾臍兩旁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

刺脊間

續:脊骨節間也。

中髓,為傴。

續:僂傴身蜷曲也。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續:根蝕刺中乳房則為大腫中有膿根內蝕肌膚化為膿。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欬逆。續:五臟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王息又在氣為咳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泄故喘咳逆也。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

續:氣盛漏也。

無刺大饑人,

續:氣不足也。

無刺大渴人,

續:血脈乾也。

無刺大驚人。

續:神蕩越而氣不治《靈樞經》云:新內無刺已刺無內大怒無刺已刺無怒大勞無刺已刺勿勞大醉無刺已刺勿醉大飽無刺已刺勿飽大饑勿刺已刺勿饑大渴無刺

已刺無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也。

刺陰股中大脈,

續:脾之脈也。

血出不止,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客主人今名上關乎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交會陷脈言刺太深也。

刺膝髕,出液為跛。

刺臂太陰脈,

脈肺也。

出血多,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續:謂肘屈折之中尺澤穴也。刺過陷脈惡氣歸之。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續:股下三寸腎之絡也。與衝脈皆起腎下出氣街并循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脈令遺溺。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欬。

續:腋下肺脈也。心脈直行者從心系卻上腋下刺陷脈心肺俱動故咳。

刺少腹

臍下

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刺腨腸內陷,為腫。

刺匡目眶。

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續:骨中謂目眶骨中也。匡骨中脈目之系肝之脈也。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續:諸筋皆屬於節液謂滲潤津液出則筋膜乾故不得屈伸刺禁論。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脈耳。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裏,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

續:從其左右經氣支節而調之。

病在脈,調之血;

續:脈者血之府脈實血實脈虛血虛由此脈病而調之血也。

病在血,調之絡;

續:血病則絡脈易故調之於絡愚謂:易乃變易其常也。

病在氣,調之衛;

續:衛主氣故氣病而調之衛。

病在肉,調之分肉;

續:候寒熱而取之

病在筋,調之筋;

續:適緩急而刺熨之

病在骨,調之骨。

察輕重而調之。

燔鍼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續:調筋法也。筋急則燒針而劫刺之

病在骨,焠鍼藥熨;

續:調骨法也。針火針也。

病不知所痛,兩蹻為上;

續:兩蹺謂陰陽蹺脈陰蹺出照海陽蹺出申脈。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

無病也。

則繆刺之;

續:繆刺者刺絡脈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續:巨刺刺經脈也。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謹察其九候,鍼道備矣。

調經論。

帝曰: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

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

續:調謂盛者瀉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

續:失謂氣候不相類。

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

續:期謂氣之在陰則候其氣之在於陰分而刺之氣之在陽則候氣其之在於陽分而刺之是謂逢時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積刻不已氣亦隨在周而復始故審其病臟以期其氣而刺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

愚謂:調度也。度其中府位分以定上下也。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續:禁禁止也。然候邪之處尚未能知復能禁止其候氣耶愚謂:雖有太過之邪至於其經工亦不能用針以禁絕也。

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鍼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

愚按:

三部言身之上中下部三部之內經隧由之故察候存亡悉由於是部各有三候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在額兩旁動應手也。足少陽脈氣所行

上部地兩頰之動脈在鼻孔下兩旁動脈應手近巨之分足陽明脈氣所行

上部人耳前動脈在耳前陷中動脈應手少陽脈氣所行

中部天手太陰在掌後寸口中經渠穴動應手也。

中部地手陽明合穀之分動應手也。

中部人手少陽神門之分動應手也。

下部天足厥陰羊矢下一寸半五裏之分臥而取之動應於手女子取太衝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

下部地足少陰太溪之分動應於手

下部人足太陰在魚腹上越筋間直五裏下箕門之分鞏足單衣沉取乃得候胃氣者當取足跗上沖陽之分動脈應手離合真邪論。

 

永康堂整體保健【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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