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寒熱論

 用藥如用兵,補瀉寒熱之間,安危生死之所系也。可不慎與!雖云目病非熱不發,非寒不止,此言夫火之大概耳。

 

 內有陰虛、冷淚、昏眇、脫陽等症,豈可獨言是火,而用寒涼也。

 

 今之庸醫,但見目病,不識症之虛實寒熱,辨別氣血,惟用寒涼治之。

 

 殊不知寒藥傷胃損血,是標未退而本先傷;至胃壞而噁心,血敗而拘攣,尚不知省,再投再服,遂令元氣大傷,而變症日增。必虛寒之症已的,始可投以溫和之藥,否則有抱薪救火之患。

 


 

 

 設是火症,投以熱藥,其害猶速,不可不慎,大抵燥赤者清涼之,炎秘者寒涼之,陰虛者溫補之,脫陽者溫熱之,然熱藥乃回陽之法,寒藥乃救火之方,皆非可以常用者。外障者養血去障,內障者滋膽開鬱,故治火雖用芩、連、知、柏之類,制之必以酒炒,庶免寒潤泄瀉之患。

 

 而寒熱補瀉之間,又宜諒人稟受之濃薄,年力之盛衰,受病之輕重,年月之遠近,毋使太過不及。

 

 當於意中消息,如珠之走盤,如權之走秤,不可拘執,是為良醫。永康堂整體保健(張辰奕)【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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