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洗罨

 【原文】:宜多備糟醋。襯屍紙惟有藤連紙、白抄紙可用;若竹紙,見鹽、醋多爛,恐侵損屍體。

 【譯文】:洗罨屍體,應當多準備糟、醋。襯屍紙只有藤連紙、白抄紙好用,像竹紙之類,遇到鹽、醋多爛,恐怕要浸壞屍體。

 

 【原文】:屍于平穩、光明地上,先檢驗一遍,用水沖洗。次皂角洗滌屍垢膩,又以水沖蕩潔淨。(洗時下用門扇、簟席襯,不惹塵土)洗了,如法用糟醋擁罨屍首,仍以死人衣物盡蓋,用煮醋淋,又以薦席罨一時久。候屍體透軟,即去蓋物,以水沖去糟醋,方驗。不得信行人說,只將酒醋潑過,痕損不出。

 【譯文】:抬屍到平穩光明的地上,先檢驗一遍,用水進行沖洗。其次搓皂角洗滌屍體上的垢膩,再用水沖洗乾淨(洗時,下面要用門扇、席子等墊上,不使屍體沾惹塵土)。洗畢,按照通常方法用糟、醋擁罨屍體。仍用死人的衣物覆裹屍體,以煮熱的醋澆淋,再用草席覆蓋一個時辰左右,待屍體透軟了,便拿掉覆蓋物,用水沖去糟、醋,開始檢驗。不可聽信仵作行人說,只用灑、醋潑過,那樣,傷損不會出來。

-------

註:挼:ㄋㄨㄛˋ,用手按摩。

 


 

 【原文】:初春與冬月,宜熱煮醋及炒糟令熱。仲春與殘秋宜微熱。夏秋之內,糟醋微熱,以天氣炎熱,恐傷皮肉。秋將深,則用熱,屍左右手、肋相去三、四尺,加火,以氣候差涼。冬雪寒凜,屍首僵凍,糟醋雖極熱,被衣重疊,擁罨亦不得屍體透軟。當掘坑,長闊於屍,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鋪坑內,以火燒令通紅。多以醋沃之,氣勃勃然,方連擁罨法物襯簟,屍置於坑內。仍用衣被覆蓋,再用熱醋淋遍。坑兩邊相去二、三尺,複以火烘。

約透,去火,移屍出驗。冬殘春初,不必掘坑,只用火烘兩邊,看節候詳度。

 【譯文】:初春與冬月,適合於用熱煮醋和熱炒糟使屍體發熱。

 仲春與殘秋,適合微熱。

 夏秋之間,糟、醋稍微熱一點即可,因為天氣炎熱,恐傷皮肉。

 秋將深,則要用熱,屍體的左右手和脅肋兩邊相去三四尺遠的地方,加用火烘,因氣候略涼。

 冬日雪天,寒氣凜冽,屍體僵凍,糟、醋雖極熱,衣被重疊圍裹,也不能達到屍體透軟。應當挖掘一坑,長闊於屍體,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鋪坑底,用火燒使通紅,然後多用醋澆潑,使之熱氣騰騰,方才連用覆蓋所用各物、墊席等抬屍放到坑內,仍用衣被覆蓋,再用熱醋澆遍。在坑兩邊相去二三尺遠的地方,再用火烘。大約透軟了,去火移屍出驗。

 冬殘春初,不必掘坑,只用火烘兩邊,要看季節、氣候情況酌處。

-------

註:熁:ㄒㄧㄝˊ

 

 【原文】:湖南風俗,檢死人皆於屍傍開一深坑,用火燒紅,去火,入屍在坑內。潑上糟醋,又四面用火逼良久,扛出屍。或行兇人爭痕損,或死人骨屬相爭不肯認,至於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檢者。人屍至三四次經火,肉色皆焦赤,痕損愈不分明,行吏因此為奸。未至一兩月間,肉皆潰爛。及其家有論訴,差到聚檢官時已是數月,止有骨殖,肉上痕損並不得而知。火坑法獨湖南如此,守官者宜知之。

 【譯文】:湖南的風俗,檢驗死人都在屍旁開一深坑,用火燒紅,去火放屍到坑內,潑上糟、醋,又四面用火逼烘良久,抬出屍體。有時行兇人對傷痕有爭議,或死人的血親相爭不肯認可,以至有三四次抬進火坑重驗的。一個人的屍體多達三四次經火,肉色便都焦赤,傷損所在就更不清楚,仵作行人和吏役等便乘此機會行私舞弊。不到一兩個月的時間,皮肉都潰爛無餘了,及至死者家屬有爭議上訴,差下來會合檢驗的官員時,已是數月之久,止剩下骨架,肉體上的傷痕並不得而知。火坑驗屍法獨有湖南是這樣,做提刑官的人是應當知道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經筋代名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