腧穴的選取與配伍

 按摩與針灸一樣(都是屬於中醫的外治法範疇),在臨床治療中要根據病情需要,在辨證、立法的基礎上,選擇適當的腧穴,加以配伍組合而成處方。處方是否得當,關係著治療效果的優劣。因此,學習經絡、腧穴」,用於按摩臨床,必須講究處方配伍。

 有關處方基本規律,歷代針灸專書積累了極其豐富的資料。例如《靈樞•終始》、《針灸聚英•四總穴歌》都闡明針灸處方的基本規律是循經取穴,即根據經絡的循行,腧穴的分佈及其主治作用,為針灸處方配穴的理論基礎。但因人體的經絡縱橫交錯,腧穴星羅棋佈,主治作用十分繁雜。初學者不易得要領。

 

一、選穴原則

 1、近部選穴:即在受病的臟腑、五官、肢體的部位,就近選穴進行治療。例如,胃病取中脘、梁門;腎病取腎俞、志室;肩痛選取肩髃、俞;膝痛選取膝關、膝眼;眼病選取睛明、瞳子;鼻病選取迎香、巨髎;耳病選取耳門、翳風;面頰病選取顴髎、頰車;口齒病選取大迎、承漿、地倉等。此法:在臨床上應用較廣,意在就近調正受病經絡、器官的陰陽氣血,使之平衡。

 2、遠部選穴:亦稱遠道取穴。即在受病部位的遠距離取穴治療。此法:在具體應用時,有本經取穴和異經取穴之分。

  A、本經取穴當診斷病變屬於何臟何經之後,即可選該經有關穴位治療。例如:肺病取太淵、魚際;脾病取太白、三陰交;急性腰痛取人中等。

  B、異經取穴許多疾病的病理變化,在臟腑與臟腑之間,往往是彼此關聯:相互影響的。因此治療必須統籌兼顧。例如:嘔吐屬胃病,當取中脘、足三裏。若由肝氣上逆導致胃氣不降而嘔吐者,則當同時取太沖、肝俞,平肝降逆,使胃不受侮,嘔吐而止。又如,鼓脹水腫晚期,呈現肝、脾、腎數臟同病的症候,針灸處方常常選用三經以上的穴位。因此,異經取穴法:在處理錯綜複雜病例的過程中,應用非常廣泛。

 3、對症選穴:對症選穴是針對個別症狀的治療措施,一般屬於治標的範疇。例如大椎退熱、人中蘇厥、神門安神、關元溫陽等等。個別症狀的解除可以為治本創造有利條件。應用時根據病情的標本緩急,適當地採用對症選穴法,也是針灸處方中不可忽視的環節。

 此外,痛點選穴(阿是穴)亦屬於對症選穴法。此法從《內經》中「以痛為例」和「在分肉間痛而刺之」等刺法演變而來。臨床上應用壓痛點治療擊僕、扭傷、痹症等疼痛。

 


 

二、配穴方法

 配穴方法是在上述經穴主治綱要和選穴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各種不同病症的治療需要,選擇具有協調作用的兩個以上的穴位加以配伍運用的方法。它與經穴主治綱要和選穴原則相比用意更深刻、更具體。因此,它在針灸處方中占重要位置。歷來配穴方法很多,現將常用的五種配穴方法介紹如下:

 1、前後配穴法:在《靈樞•官針》中稱為「偶刺」。應用時先用手在胸腹部探明痛點,然後向背腰部劃一平行弧線直對痛點,前後各斜刺一針。前指胸腹,後指背腰。此法多用於胸腹疼痛疾患,類似俞募配穴法,但取穴不限於俞穴和募穴,其他經穴亦可採用。例如胃疼痛者,腹部可取梁門,背部可取胃倉等穴。

 2、上下配穴法:上指上肢和腰部以上,下指下肢和腰部以下。《靈樞•終始》說:「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上下配穴法:在臨床上應用最廣。例如胃病,上肢取內關,下肢取足三裏;咽喉痛、牙痛、上肢取合谷,下肢取內庭;脫肛、子宮下垂取百會;頭痛項強取昆侖等等。這些都是根據《內經》的啟示在臨床上的具體應用。

 3、左右配穴法:這是以經絡循行交叉的特點為取穴依據的,《內經》中的「巨刺」、「繆刺」,就是左右配穴法的應用。此法多用於頭面部疾患,例如:左側面癱取右側的合谷,右側面癱取左側的合谷;左側頭角痛取右側的陽陵泉、俠溪,右側頭角痛取左側的陽陵泉、俠溪。又因經絡的分佈是對稱的。所以臨床對於內臟病症的取穴,一般均可左右同用,以加強其協調作用。例如胃病取兩側的胃俞、足三裏。此外。亦有舍患側取健側者,例如偏癱、痹痛等用此法也有一定的效果。

 4、表裏配穴法本法:是以臟腑經絡的陰陽表裏的關係為配穴依據的。即陰經的病變,可同時在其相表裏的陽經取穴;陽經的病變,可同時在其相表裏的陰經取穴。這種配穴方法對於一般常見病症者均可採用,取穴不限於原穴和絡穴。

 5、遠近配穴法:即選穴原則中的「近部選穴」與「遠部選穴」配合使用的方法。例如,胃病取中脘、胃俞等是近取法;取內關、足三裏、公孫等是遠取法。亦可將遠近兩者配合起來使用,但處方必須以符合病情、分別主次、繁簡得當為原則,切忌雜亂無章,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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