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難曰:

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

然,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

 


 

肝重四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主藏魂。

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脾重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藏志。

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

胃重二斤一(二)兩,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小腸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左回疊積十六曲,盛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當臍右回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

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口廣二寸半,唇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咽門重(十)十二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

肛門重十二兩,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註解:

[壹]

回腸,即大腸。廣腸,肛門之總稱也。

 

[貳]

此篇之義,靈樞三十一、三十二篇,皆有之,越人併為一篇,而後段增入五藏輕重,所盛所藏,雖覺前後重複,不害其為丁寧也,但其間受盛之數各不相同,然非大義之所關,姑闕之以俟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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