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二難曰:

經言五臟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五臟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

內外之絕,何以別之?

然:五臟脈已絕於內者,腎肝氣已絕於內也,而醫反補其心肺。

五臟脈已絕於外者,其心肺氣已絕於外也,而醫反補其腎肝,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賈虛虛,損不足益有餘。

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註解:

[壹]

靈樞第一篇曰:「凡將用鍼,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貳]

又第三篇曰:

「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鍼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鍼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

 

[参]

此靈樞以脈口內外言陰陽也,越人以心肺腎肝內外別陰陽,其理亦由是也。

 

[肆]

紀氏謂此篇言鍼法,馮氏玠謂此篇合入用鍼補寫之類,當在六十難之後,以例相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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