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作孔,篇內俱同。骨空,周身骨節之穴孔也。

少陰屬腎主骨,與太陽為表裏。太陽主皮膚,少陰主骨髓。任沖督脈皆起於少陰,合於太陽。任脈起於中極之下,沖脈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凡此皆起於少陰也。任沖之血,澹滲皮膚。督脈之經,行於脊背,凡此皆合於太陽也。故上節論風傷太陽,及於任沖督脈也。少陰主骨,骨屬屈伸不利,則機關廢弛。機關廢弛,則水氣不行,故次節論膝痛不和,及於水俞五十七穴也。少陰屬腎,精髓滲灌骨空,榮於經脈,精髓不榮於骨空,則水毒乘於經脈,故末節論髓空,而及於鼠之寒熱,並為灸刺之法也。

 

【原文】: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直解】:六淫之邪,風居其首,故風者百病之始,始傷太陽,勿令傳變,以針治之奈何?

 

【原文】: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治在風府,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瀉。

 

【直解】:惡,去聲。風從外入,傷太陽通體之皮膚,故令人振寒。從皮膚而入於肌腠,故汗出。隨太陽經脈上行,故頭痛。周身肌表不和,故身重。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故惡寒。太陽之脈,從頭下項,故治在風府。治在風府,所以調其陰陽。經脈不足,則用灸法以補之;經脈有餘,則用刺法以瀉之。

 

【原文】: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直解】:所謂有餘則瀉者,如大風傷其經脈,致頸項痛,即當刺風府以瀉之。申明風府在項之上椎,蓋項上高起第一椎為大椎,項上平坦第一椎為上椎。大椎至尾共二十一節,大椎之上另有二節也。

 

【原文】:大風汗出,灸,在背下,俠脊旁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應手。

 

【直解】:厭,作壓。所謂不足則補者,如大風入於肌腠,則汗出,汗出表虛,故當灸。申明在背下,俠脊兩旁,共開三寸所,以手壓之,令病者呼,而之脈則應於手者是也。

 

【原文】:從風憎風,刺眉頭。

 

【直解】:從,迎也,憎,惡也。迎風惡風,乃面額經脈不和,當刺眉頭以瀉之。

 

【原文】:失枕,在肩上橫骨間,折,使榆臂齊肘,正灸脊中。

 

【直解】:折:音舌,下同。榆,作搖。齊,平也。夜臥失枕,患在肩上橫骨間。伸舒不能,故如折也。折則臂不能舉,當使搖臂平肘以和之。搖臂平肘,則背中有窩,當正灸脊中,毋他求也。

 

【原文】: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

 

【直解】:肋稍曰。絡,肋稍之絡也。季脅,脅之盡處也。絡季脅,經脈不和,樞轉不利,致引少腹而痛脹。少腹者,太陽膀胱之部也,故當刺太陽之,通其經脈焉。

 

【原文】: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與痛上,八在腰尻分間。

 

【直解】:太陽經脈,挾背抵腰,主筋所生病,腰痛。不可以轉搖,腰脊皆病也。急引陰卵,筋病也。八,上、次、中、下,左右凡八也。與痛上,及與腰之痛上,皆當刺也。申明八在腰尻兩分肉間。

 

【原文】:鼠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榮、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直解】:解,骨解也。榮,榮俞也。拜,揖也。鼠寒熱,乃腎臟水毒,循脈而上。頸項如,是為鼠。身發寒熱,是為鼠寒熱。太陽膀胱寒水,為腎之腑,故還刺寒府。寒府,太陽經脈也,申明寒府,在附膝外解榮,附膝外,膝外側也。解,骨解,膝外側之骨縫也。榮,榮俞,足小趾本節之通穀穴也。

 

如刺骨解之穴。取膝上外側者,使之揖,揖則膝挺骨豎,而骨解可取矣。如刺榮俞之穴,取足心者,使之脆,跪則足心宛宛,而榮俞通穀可取矣。

 

【原文】: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裏,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直解】:任沖督脈,皆起於少陰,合於太陽。中極之下,乃少陰屬腎絡膀胱之處。故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從中極而上,則過毛際,循腹裏,上關元,至咽喉,更上頤循面。入於目,循面入目,則合太陽矣。

 

【原文】:沖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俠齊上行,至胸中而散。

 

【直解】:齊,臍通,下同。氣街,乃腹氣之街,臍左右動脈之處。故沖脈者,起於氣街。沖脈任脈皆起於少陰。

故並少陰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散於皮膚,則合太陽矣。

 

【原文】: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ㄐㄧㄚˇ)聚。沖脈為病,逆氣裏急。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直解】:強,去聲。此論任脈波脈之病,而並及於督脈也。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上毛際,循腹裏。故任脈為病,男子則內結七疝。七疝:狐疝、頹疝、及五臟之疝也。女子則帶下瘕聚。帶下,濕濁下淫也。瘕聚、血液內瘀也。沖脈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病則不能上行外散。故沖脈為病,逆氣裏急。逆氣者,氣不循經。裏急者,氣不輸布。任脈波脈,行身之前,督脈行身之背,故督脈為病,失其循行,則脊強反折。

夫胸腹為陰,脊背為陽,逆氣裏急,陰病不能仰也,脊強反折,陽病不能俯也。


 

【原文】: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內,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內,挾背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

 

【直解】:溺,鳥去聲,下同。督脈亦起於少陰,故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乃曲骨中央。女子則入系廷孔,申明其孔乃溺孔之端,其絡脈由陰而陽,從下而上。故其絡循陰器,合前後二陰之篡間,複繞篡後,又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相合。夫少陰巨陽中絡,乃少陰上股內之後廉,貫脊屬腎者是也。督脈由少陰而上,合於太陽。故與太陽之起於目內,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者,相合而偕行也。女子入系廷孔之溺孔,其男子則循莖下至篡,與女子之廷孔溺孔相等,所以申明任沖督三脈,皆起於少陰而合於太陽也。

 

【原文】:其少腹直上者,貫齊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此生病從少腹上沖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乾。

 

【直解】:此複申明任脈之為病也。其少腹直上者,即任脈上毛際,循腹裏直上也。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即任脈循腹裏,上至咽喉也。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即任脈上頤循面入目也。任脈從少腹,上貫心,故此生病,從少腹上沖心而痛。上文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故男子不得前後為沖疝。謂不但疝病於內,而且不得前後。不但疝結於內,而且上沖也。其女子不孕,謂女子帶淫於下,瘕聚於內,不能孕也。

 

又曰癃痔遺溺者,申明不得前後,乃癃痔之病,癃與遺溺,不得前矣,痔則不得後矣。任脈上至咽喉,故嗌乾,所以複舉任脈,而申明任脈之病者如此。

 

【原文】: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直解】:此複申明督脈之為病也。上文督脈為病,脊強反折,脊骨者,督脈之所循。故督脈生病,即治督脈,治督脈,治其脊骨也,故曰治在骨上。若病甚者,在臍下營。臍下營乃少腹以下骨中央,督脈所起之部也。所以複舉督脈生病而為治法者如此。

 

【原文】: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其病上沖喉者,治其漸,漸者,上俠頤也。

 

【直解】:此複申明沖脈之為病也,上文沖脈為病,逆氣裏急,故此言其上氣有音者,不能從胸而上,故當治其喉中央。喉中央者,缺盆之中,故曰在缺盆中者,此逆氣裏急,不能從胸而上出於喉也。治其漸者,使從喉上面,故曰漸者,上俠頤也。

 

靈樞五音五味篇云沖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其浮而外者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是沖脈不但至胸中而散,亦上頤循面,故複舉沖脈之病以明之。此一節,言太陽寒府之氣,合於少陰,任沖督三脈,皆起於少陰而合於太陽也。

 

【原文】:蹇膝,伸不屈,治其楗。

 

【直解】:蹇,難也。蹇膝,膝難進也。膝蹇故伸不能屈。楗,猶樞也。

下文云:輔骨上橫骨下為楗,治其楗而膝能伸屈矣。

 

【原文】:坐而膝痛治其機。

 

【直解】:機,機關也。坐而膝痛,則機關不和。下文云:俠髖為機,治其機而膝痛可愈矣。

 

【原文】:立而暑解,治其骸關。

 

【直解】:暑,熱也。解,膝骨縫也。立而暑解,立則骨縫如暑熱也。骸關,即膝解也。

下文云:膝解為骸關,治其骸關,而暑解可愈矣。

 

【原文】:膝病,痛及拇指,治其

 

【直解】:拇指,足大趾也。膝痛,痛及拇指,經脈相應也。,腿曲處也。

下文云:骸下為輔,輔上為,治其而拇指膝痛可愈矣。

 

【原文】: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

 

【直解】:隱,猶藏也。膝痛如物隱者,痛而高腫,如物內藏也。關,關節也。

下文云:上為關,治其關而痛如物隱可愈矣。

 

【原文】: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直解】:膝痛而筋不柔和,故脊背不可屈伸,太陽主筋所生病,故當其背內,而屈伸自如矣。

 

【原文】:連胻(ㄏㄥˊ)若折,治陽明中俞髎(ㄌㄧㄠˊ)

 

【直解】:折:音舌、胻(ㄏㄥˊ),足骨也。髎(ㄌㄧㄠˊ),骨穴也。膝痛連,其痛若折,當治陽明之中俞。中俞,足陽明俞穴也。五俞之穴,前有井榮,後有經合,俞居中,故曰中俞,足中指間陷穀穴也。治陽明中俞,而連若折可愈矣。

 

【原文】:若別,治巨陽少陰榮。

 

【直解】:承上文而言,膝痛連若別。別,離也。若膝之不相屬也。當治巨陽少陰之榮穴。巨陽之榮,足小指後通穀穴也,少陰之榮,足心後然穀穴也。治其榮,而連若別可愈矣。

 

【原文】:淫濼脛,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在外上五寸。

 

【直解】:濼:音洛。淫,極也。濼,寒也。維,絡也。淫濼脛,極寒而脛骨削也。脛,則不能久立,少陽主骨所生病,故治少陽之維,在外踝上五寸。

 

經脈論云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別者此也。

 

【原文】: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直解】:上文云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謂楗者,輔骨上,橫骨下,為楗,股脛皆有輔骨,乃大骨之旁骨,此輔骨,股內旁骨也。橫骨,臍下少腹兩旁之骨也。

 

【原文】:俠髖,為機。

 

【直解】:上文云坐而膝痛,治其機,所謂機者,俠髖為機。俠,並也,髖,臀上兩旁側骨也。

 

【原文】: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

 

【直解】:上文云立而暑解,治其骸關,所謂骸關者,膝後分解之處,為骸關。夫膝解為骸關,則俠膝之前骨,為連骸。所以申明膝後解處為關,而膝骨則為骸也。

 

【原文】:骸骨下為輔,輔上為。

 

【直解】:上文云膝痛,痛及拇指,治其。所謂者,骸下為輔,輔上為。骸下,即骸關之下。輔上,脛輔骨之上也。

 

【原文】:上為關。

 

【直解】:上文云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所謂關者,上為關,腿曲處之上也。

 

【原文】:頭橫骨為枕。

 

【直解】:上文云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脊背上通枕骨,故不釋背內,而釋頭橫骨為枕。知頭橫骨為枕,則知脊直骨為背矣。

 

【原文】:水俞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直解】:行:音杭,舊本訛左右各一行,今改二行。此舉水俞五十七穴,以明水俞之本於腎也。

 

水熱穴論云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也。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夫尻上五行行五,則五五二十五俞,其俞在背。伏兔上兩行行五,乃左右各二行行五,則四五二十俞,其俞在。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則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於腎也。此一節言膝骨乃機關之會,機關不利而痛,則水氣不行,故水俞五十七穴,皆附於骨空也。

 

【原文】:髓空,在腦後三分,在顱際銳骨之下,一在齦基下,一在項後中複骨下,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直解】:此言髓空有在頭上下者,有在脊上下者,髓藏骨空,故曰髓空。腦為髓海,故髓空在腦後三分,申明腦後三分在懸顱穴之際,懸顱在頭兩旁銳骨之下。銳骨,尖骨也。從頭而下,一在齦基下,齦基,齒根也。齒根之下,骨空處也,此髓空在頭上下也。從齦基而下,一在項後中複骨下,脊椎之骨,名曰複骨,複骨在項後之中,從上而下,故曰複骨下也。從大椎之骨而計其上,一在脊骨上空,申明脊骨上空在風府上者是也。有脊骨上空者是也。此髓空在脊上下也。

 

【原文】:數髓空,在面俠鼻。

 

【直解】:面之左右,鼻之上下,髓空不一,故曰數髓空,在面而俠於鼻也。


 

【原文】: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直解】:從面鼻而下於口,從口而下於肩,皆有骨空。故曰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也。

 

【原文】:兩骨空,在中之陽。

 

【直解】:從肩至兩之骨空,則在兩中之陽。陽,外側也。

 

【原文】: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間。

 

【直解】:骨空,在中之陽,則臂骨空,亦在臂陽,申明臂陽去手踝四寸,穴名三陽絡,在兩骨空縫之間者是也。

 

【原文】:股骨上空,在股陽,出上膝四寸。

 

【直解】:從臂反股,則股骨上空亦在股陽。申明股陽出外,上膝四寸,穴名伏兔者是也。

 

【原文】: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直解】:從股至,則骨空,在輔骨之上端。輔骨,小腿大骨之旁骨也,上端,近膝處也。

 

【原文】: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直解】:股際,陰股交會之際。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乃動脈之下,跨縫間也。

 

【原文】:尻骨空,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直解】:尻骨,尾骨也。髀骨,臀側骨也。髀骨之後,相去四寸,正當尻骨空之處。

 

【原文】:扁骨,有滲理湊,無髓孔,易髓,無空。

 

【直解】: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滲,澹滲也。理,紋理也。湊,會合也。易,交易也。扁骨有澹滲之紋理,湊會於胸脊,其內則無髓孔。申明滲理湊者,髓之交易也,無髓孔者,兩頭無空也。

 

【原文】: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橛骨,以年為壯數。

 

【直解】:

髓藏於骨,骨歸於腎,骨髓內虛,則腎臟水毒,從經脈而上承,發為屬寒熱之病。

上文云屬寒熱還刺寒府,夫有餘則刺,不足則灸。故又言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項大椎為脊骨之始,以年為壯數,計其結核初起之年,以年數之多少而為灸之壯數。其次則灸橛骨,橛骨為脊骨之終,亦以年為壯數。

 

【原文】:視背俞陷者灸之,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直解】:五臟六腑之俞,皆在於背,故視背俞、其俞內陷者,則於左右以灸之。視之之法、須舉其臂肩,舉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

 

【原文】:兩季脅之間,灸之。

 

【直解】:從肩背而及於脅,則兩季脅之間,左右灸之。

 

【原文】: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足小趾次指間灸之。

 

【直解】: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下抵絕骨之端、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故外踝絕骨,小指次指間,各當灸之。

 

【原文】:下陷脈灸之,外踝後灸之。

 

【直解】:《經脈》論云膀胱足太陽之脈,下貫內,出外踝之後,故下陷脈及外踝後各當灸之。

 

【原文】: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直解】:缺盆骨上,與頸項之鼠相近,故切之。堅痛如筋者,即於堅痛上灸之。

 

【原文】:膺中陷骨間灸之。

 

【直解】:膺中陷骨間,乃胸之上喉之下,當膺之中,天突一穴。

 

【原文】:掌束骨下灸之。

 

【直解】:束骨,橫骨也。掌束骨下,猶言掌下束骨,謂橫骨縫中,大陵二穴。

 

【原文】:齊下關元三寸,灸之。

 

【直解】:臍下三寸,關元穴也。故曰臍下關元三寸。

 

【原文】:毛際動脈,灸之。

 

【直解】:毛際兩旁氣沖之動脈。

 

【原文】:膝下三寸分間,灸之。

 

【直解】:膝下三寸分肉之間,三裏二穴。

 

【原文】:足陽明跗上動脈,灸之。

 

【直解】:跗上動脈,足陽明沖陽二穴。

 

【原文】:巔上一,灸之。

 

【直解】:巔上,百會穴也。

 

【原文】: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治之。

 

【直解】:齧:音業。此假犬齧以明當灸之穴,謂屬爛,形同犬傷也。犬所齧之處,腿上伏兔二穴也,狗之齧人,從後而齧其腿下。犬之齧人,從前而齧其腿上。當於伏兔二穴,灸之三壯,上文以年為壯數,此亦以年為壯數,年數雖少,肌肉深濃,灸之亦須三壯,即以犬傷病治法灸之。謂鼠傷其肌肉,犬齧亦傷肌肉,其病等也。

 

【原文】:凡當灸二十九處,傷蝕,灸之。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

 

【直解】:蝕,舊本訛食,今改。數:音朔。承上文而總結之,申明陽氣下陷則灸,過於陽熱,更當刺而藥之也。二十九處,謂大椎一,橛骨一,背俞二,季脅二,絕骨二,小指次指二,下陷脈二,外踝二,缺盆二,膺中一,掌骨二,關元一,毛際動脈二,膝下三寸二,跗上二,巔上一,犬齧處二,凡當灸二十九處,乃傷爛如蝕,陽氣下陷,則當灸之。若灸之而其病不已者,乃過於陽熱,非關下陷,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陽熱之俞,而用藥以調之。斯為治鼠寒熱之全法也。此一節,言精髓藏於骨空,精髓內虛,發為鼠寒熱,而有灸刺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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